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作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轮胎”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赛轮轮 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6 号文核准,公司向袁仲雪、瑞元鼎 实投资有限公司共两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8,971,322 股, 每股发行价 3.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6,913,96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12,981,399.1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3,932,566.8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21)030008 号”《验资报告》审 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107,519,262.83 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106,888,515.06 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803027929200900150 123,170.43 赛轮轮胎 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 交通银行行崂山支行 372005570013001010230 215,690.6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803027929200900274 69,622,164.94 赛轮沈阳 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 交通银行崂山支行 372005570013001010306 36,927,489.02 合计 106,888,515.06 注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注2: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中路支行, 其合同签署权限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履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3月26日,公司与当时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 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全资子公司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 沈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崂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3月22日,公司变更国金证券为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年3月28日,公司与国金证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国金证券、赛轮(沈阳)轮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沈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 议 案 》。赛轮沈阳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金额为 1,080,090,932.20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608,463.51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赛轮沈阳前期投入的自筹 资金及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已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公司及子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赛轮沈阳使用募集资金 1,080,090,932.2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608,463.51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赛轮沈阳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事项,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时,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赛轮沈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赛轮轮 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赛轮轮胎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赛轮沈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和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赛轮轮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相关要求, 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393.2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751.9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751.93 -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 本年 是否 项目 目 更项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额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末投入 达到 度实 达到 可行 目, 金额(2) 金额与承 进度(%) 预定 现的 预计 性是 含部 诺投入金 (4)= 可使 效益 效益 否发 分变 额的差额 (2)/(1) 用状 生重 更 (3)=(2)-(1) 态日 大变 (如 期 化 有) 赛轮沈阳年 产 300 万条高 性能智能化 2022 不适 不适 - 121,393.26 121,393.26 121,393.26 110,751.93 110,751.93 -10,641.33 91.23 否 全钢载重子 年 用 用 午线轮胎项 目 不适 不适 合计 — 121,393.26 121,393.26 121,393.26 110,751.93 110,751.93 -10,641.33 - - — 用 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无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无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赛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轮沈阳使用募集资金 1,080,090,932.2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08,463.51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 无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无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由于赛轮沈阳年产300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项目尚未完全完工且未达产,因此与承诺效益不具有可比性。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高俊 胡国木 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