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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神华:关于2019年资金运作方案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资金运作方案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大型国有银行或大型股份制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授权有限期内任意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且任意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优先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择优选择其他低风险的

非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批准之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基本情况

    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为合理提高资金收益、实现资产保值

增值,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资金运作方案的议案》,批准

《中国神华 2019 年度资金运作方案》:

    1. 在确保符合内部控制及外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授

权有效期开展资金运作,要求任意时点资金运作交易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

元,且任意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30%的

额度范围内(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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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交易额度范围内执行具体交易,授权有效期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应按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做好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

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资金运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表决权票数 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协议主体情况

    出于对公司资金安全及风险承受能力的考虑且结合以往合作经验,计划优先

选择大型国有银行作为主要合作目标,并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适当选择大型

股份制银行作为补充。该等交易将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理财资金运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选取策略

    从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进行比较,优先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择优选择

其他非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二)交易结构配置

    基于公司资金运作稳健、回报稳定的需求,并基于长期稳健收益、短期较高

收益的策略,计划:

    1.配置不低于人民币 280 亿元(占总额度的 70%)中长期固定期限类保本理

财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持有期限约为 6 个月-1 年,优先安排保本理财额度,如额

度不足时,通过结构性存款补足),以获取相对固定收益。

    2.配置不高于人民币 80 亿元(占总额度的 20%)短期非保本理财(持有期

限约 1-3 个月,并根据需要个性化定制理财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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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配置约人民币 40 亿元(约占总额度的 10%,取决于其余产品类型的实际

购买额度)现金管理类非保本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赎回支取),以满

足临时或紧急用款需求。

       (三)敏感性分析

    上述交易配置充分考虑公司资金使用特点,分期分批购买产品,避免资金占

用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

大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理财资金运作风险可

控。

    1. 严格授权审批机制。严格根据上市地监管要求开展上述资金运作,将交

易控制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2. 灵活设置赎回机制。提前做好资金支出计划和准备,积极争取高时效性

提前赎回权利,避免资金流动风险;

    3. 动态监测保障机制。定期监测产品本金及实时收益情况,关注合作银行

的相关金融产品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次资金运作方案,认为:

    1.公司本次资金运作方案坚持以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通过对自有资金

的合理运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2.为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发布后保本型理财产品将不再增量的情形,公司本次资金运作方案配置少部

分期限较短或可随时支取的非保本理财产品,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并优先选择大型

国有银行作为主要合作目标,风险相对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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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产品,且期限较短,对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本次资金运作方案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委托理财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生的委托理财余额约为人民币 300 亿元,具体是:

    2018 年 12 月 21 日,中国神华购买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 50 亿元银行理财产

品,截止日期 2019 年 6 月 25 日,年化收益率约 3.45%;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中国神华购买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 50 亿元银行理财产

品,封闭期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年化收益率约 3.8%;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中国神华购买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 80 亿元银行理财产

品,截止日期 2019 年 6 月 25 日,年化收益率约 3.45%;

    2018 年 12 月 26 日,中国神华购买中国农业银行人民币 90 亿元银行理财产

品,截止日期 2019 年 6 月 25 日,年化收益率约 3.4%;

    2018 年 12 月 26 日,中国神华购买兴业银行人民币 30 亿元银行理财产品,

截止日期 2019 年 6 月 26 日,年化收益率约 3.9%。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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