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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燃气: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2019-04-25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5名,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均为金融、会计或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臵的要求。柳木
华先生、徐志光先生、张国昌先生、刘波先生、黄荔女士担
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刘波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柳木华先生、张国昌先生、
黄荔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柳木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徐志光先生、柳木华先生、黄荔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徐志光先生为主任委员),张国昌先生、徐志光先生、
刘波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张国昌为主任委员)。
    柳木华,公司独立董事。2003 年 7 月至今在深圳大学经
济学院工作,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深圳市会计
学会副会长、深圳市审计学会副会长,以及上市公司欣旺达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志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
务所管委会主任,兼深圳华来利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董事、
深圳鼎业村镇银行监事会主席、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调解中心专家。2007年8月至今,任万商
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主任。2013年9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国昌,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
                          1
学院会计学教授、香港会计师公会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成员、
香港财务汇报局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成员。2004 年 7 月-2016
年 9 月,任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教授;2016 年 9 月至今,任
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13 年 9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波,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科技专家委专家、国家科
技奖励专家库专家、深圳市九三学社市委常委、环资委主任、
政协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2007 年 9 月至 2017 年 10 月
任深圳市新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今任深圳市新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16 年 8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荔,公司独立董事。2004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同
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10 年 12 月起担任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CEO,南
海成长系列基金管理合伙人。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中,
均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相
关权利与义务,保证了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
职责。
    同时,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
过 5 家,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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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
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
董事会,其中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 5 次,通讯表决会
议 4 次。
         2018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委托出   缺席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柳木华          9       9         7         0       0            否

徐志光          9       9         7         0       0            否

张国昌          9       9         8         0       0            否

刘 波           9       9         8         0       0            否

黄 荔           9       9         8         0       0            否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柳木华                    2                   1
            徐志光                    2                   1
            张国昌                    2                   0
            刘 波                     2                   1
            黄 荔                     2                   1
    3.出席各专业委员会情况: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战略
                                 3
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2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 次。我们按照公司对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定的细
则,并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战略委
员会职责,审议公司战略需要的重大项目产权变动事项,提
高产权变动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认真筹备,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完成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提
名委员会先后提名公司总经济师、总工程师、首席财务官和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在年报前就公司相关情
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细致的沟通,并对公司编制
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提出专业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作用,保证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准确、
真实、完整;同时我们还切实履行考核与薪酬委员会职责,
通过了公司高管绩效考评、修订《员工薪酬方案》和《企业
年金方案》的相关议案。
    4.日常工作、培训及学习情况
    履职以来,我们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二)现场考察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多次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
状况,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索未来发展之路;实地考
察了深圳市天然气调度中心和燃气科学馆,听取有关天然气
调度介绍;现场调研了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就云南省天

                           4
然气产业合作机会展开了深入交流;现场拜访了云南省石林
县、弥勒市政府和主要客户,对石林公司储配站进行安全检
查;积极了解监管政策的变化,不断更新相关信息与知识储
备,提高履职专业能力;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推动完善、提升公司法人治理,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约束制衡职能,有效保证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主
动关注外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
司,让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要求,促进公司提
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根据《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我们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积极履职,与经营层及
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的现场考察,认真听取经
营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
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
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
良好的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召
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
并及时向我们提供,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为我们作出独立判断、规范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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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
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
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
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查,认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
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
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
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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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
就董事会聘任邱立华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卓凡先生为公司
总工程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
就董事会聘任侯涛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进行
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
就董事会聘任张小东先生为公司总裁和公司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
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考核,
程序合法合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符合公司绩
效考核和薪酬制度,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五)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了业绩快报,未有业绩预告发布。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三位独立董事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议续聘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
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获批准。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分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实际可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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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分配利润为2,423,667,381.78元,公司以总股本(以实施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我们对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关联方
承诺履职情况进行了核查,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
行的事项。对于需长期履行的承诺,如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
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持续履
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
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参
与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在完善内部控制报告和披露等方面为
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化运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按照工作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
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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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
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充分
发挥了在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
向公司董事会就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具有
建设性的意见及前瞻性的思考,在董事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
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决
议事项提出许多建议。在此,感谢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独立行
使职权给予的积极配合,使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共同推动公司治理迈上新的高度。
    2019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职责,
继续加强学习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与对
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的现场考察活动,广泛听取广大基层员
工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在基层机构的贯
彻落实情况,继续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
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为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柳木华、徐志光、张国昌、刘波、黄荔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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