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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圳燃气: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6-18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零年六月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订大
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
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
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
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
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
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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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序   号                              内    容

第1项     宣布会议开始
          介绍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第2项
          总数;介绍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3项     审议议案一《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第4项     审议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第5项     投票表决,请股东代表、监事、律师计票和监票

第6项     与股东交流公司情况

第7项     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第8项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第9项     统计投票结果,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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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利用公司整体信用优势,保障公司经营和发展中的
资金需求,储备多种融资方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 55 亿元(含)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
券发行额度,额度有效期为 24 个月,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
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政策允许用途。
     一、发行方案
     超短期融资券最长发行期限270天,属货币市场工具,注册
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可为公司扩大短期融资空间。
一次注册、滚动发行,期限灵活、到账迅速,且发行手续简便,
无需单独进行债券评级、无需提前向协会备案。
     现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于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24个月内,按下列条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
     1、发行金额:总额不超过55亿元(含)人民币;
     2、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期限:每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不
超过9个月(可以为1、7、14、21天或1、3、6、9月),具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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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4、发行利率:根据市场资金面情况,结合具体期限和发行
时点而定。具体发行利率以发行公告为准;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6、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计息,利息随本金到期兑付时
一起支付;
    7、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
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政策允许的用途。
    二、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
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
资金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聘任相应中介机构以及采取其他必
要的行动等。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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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戈先生因工作原因已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
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照法
定程序增补一名监事。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廖海生先生为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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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海生先生简历

    廖海生,男,中国国籍,1977 年 8 月生,研究生学历、法
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纪委书记。2000 年参加工作;2000 年 7
月-2007 年 2 月,历任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刑检二科科员、
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主任;2007 年 2 月-2008 年 3 月,历任
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主任科员;
2008 年 3 月-2008 年 5 月,任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办事处主
任助理;2008 年 5 月-2020 年 5 月,历任深圳市国资委综合规
划处主任科员、政策法规处(集体企业工作处)主任科员、综
合规划处副处长、综合研究处副处长、综合研究处处长、集体
资产管理处处长。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和纪委委
员、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