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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业银行:兴业银行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2  

                        A 股代码:601166                A 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 2021-022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 1、兴业优 2、兴业优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发出会议通知,
于 6 月 11 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 6 名候任董事、6 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临时负责人陶以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选举吕家进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吕家进为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长,其董事长任职将自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生效。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长
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将在吕家进的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后,向福建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吕家进。
    吕家进简历详见 2021 年 5 月 2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续聘陶以平担任行长的议案;同意续聘陶以平为行长, 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陶以平简历详见 2021 年 5 月 2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续聘陈锦光、陈信健、孙雄鹏担任副行长的议案;同意续聘陈锦光、陈信健、
孙雄鹏为副行长, 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锦光、陈信健、孙雄鹏简历详见 2021 年 5 月 2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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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续聘陈信健为第十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续聘陈信健为董事会秘书,任

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第十届董事会各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成员组
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由吕家进、林腾蛟、陶以平、陈信健、徐林五位成员组成,吕家

进任主席。
    (二)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陈逸超、李祝用、陶以平、林华、贲圣
林五位成员组成,贲圣林任主任委员。
    (三)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肖红、陈锦光、苏锡嘉、林华、徐林五位成员
组成,苏锡嘉任主任委员。

    (四)提名委员会,由李祝用、孙雄鹏、陈国钢、林华、贲圣林五位成员组成,林华
任主任委员。
    (五)薪酬考核委员会,由陈逸超、苏锡嘉、陈国钢、徐林四位成员组成,徐林任主
任委员。
    以上委员会中,新当选董事出任委员的任职将自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核销单笔损失大于 1 亿元呆账项目的议案(2021 年第二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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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续聘陶以平先生担任行长,续聘陈锦光先生、陈信健先生、孙雄

鹏先生担任副行长,以及续聘陈信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陶以平、陈锦光、陈信健和孙雄鹏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银保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二、以上人选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经审查,以上人选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




                                                  独立董事:刘世平、苏锡嘉、林华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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