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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4-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 60839667_A03 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北京银行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
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银行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旭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楼   坚


中国 北京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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