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9-03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九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8 名,实际到会监事 8
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认为: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
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高金波先生、
瞿强先生连任本行外部监事,任期三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金波先生,2016 年 7 月加入本行监事会。1985 年 7 月获中
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学士学位,2005 年 6 月获北京大学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北京汉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支部书记,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
授,北京大学 MBA 特聘导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副
会长,中华环保联合会常务理事兼顾问,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常务
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
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光大集团法律顾问组组长、民生银行总行法律
顾问,国家信息中心法律顾问,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2、瞿强先生,2016 年 7 月加入本行监事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
金融学院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
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 40 人
论坛成员,中国工商银行外部监事,国家开发银行外聘专家。瞿强先
生 1998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此后留校任教至今。主要研究
领域为货币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体系稳定性及资本市场理论与实务
等。曾获国家优秀图书二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
作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及北京市“教学名师”
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