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2019-10-11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 2019—02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进行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
下简称“元龙景运”)之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
控股”)的通知,穗甬控股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 1,48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股东之
初始交易日 购回交易日 参与交易证券公司 交易数量(股)
一致行动人名称
国泰君安
穗甬控股 2019 年 10 月 9 日 2020 年 10 月 8 日 14,800,000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及一致 股份 交易前 交易后
占公司
行动人名称 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元龙景运 无限售 246,000,000 18.69% 246,000,000 18.69%
穗甬控股 流通股 14,800,048 1.12% 48 0
合计 260,800,048 19.81% 246,000,048 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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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的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
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穗甬控股的意见行使。
4.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送股、转
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穗甬控股。
四、备查文件
穗甬控股关于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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