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关于实施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赎回及摘牌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19-083
债券代码:136711 债券简称:16 国君 G5
摘牌代码:1367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赎回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代码:136711
债券简称:16 国君 G5
赎回登记日:2019 年 9 月 20 日
每千元赎回价格:人民币 1029.40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债券停牌日:2019 年 9 月 23 日
赎回总额(面值):人民币 3,000,000,000 元(30,000,000 张)
赎回总金额:人民币 3,088,354,410 元(其中: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人
民币 3,088,200,000 元)
赎回款发放日:2019 年 9 月 23 日
债券原到期日:2021 年 9 月 21 日
摘牌代码:136711
摘牌日:2019 年 9 月 23 日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6 国君 G5”,证券代码为“136711” 。
(三)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四)发行总额和期限:16 国君 G5 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0 亿元。
(五)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六)债券利率:16 国君 G5 票面利率为 2.94%。
(七)计息期限:16 国君 G5 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止。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
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
(八)付息日:16 国君 G5 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1 日。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21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九)兑付日:16国君G5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21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
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
21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十)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31号文件
批准发行。
(十一)上市时间和地点:16国君G5于2016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二、本次公司债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21日发行完成16国君G5,2019年9月23日为16国君G5第3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公司可
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2019年8月9日,公司决定行使16国君G5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16国君G5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
南》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16国君G5持有人
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有关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条款约定如下:
发行人有权于16国君G5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
使赎回权,16国君G5将被视为在第3年末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
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16国君G5。赎回的支付方式与16国君G5到期本息支付
方式相同,将按照16国君G5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
则16国君G5将继续在后2年存续。
(二)本次公司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有关情况
2019年9月23日为16国君G5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公司可决定是否在该日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2、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2019年9月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国君G5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赎回的约定,16国君G5的赎回价格为人民币
102.94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本次赎回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元,兑付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人民币88,200,000元,本息总
金额为人民币3,088,200,000元。
4、赎回程序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关于行使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2019年8月9日)及3次提示
性公告(分别为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7日、2019年9月4日),通知16国君G5
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事项。
公司本次执行全部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年9月23日)起所
有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国君G5将全部被冻结。
5、赎回款发放日:2019年9月23日
(1)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
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
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16国君G5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
将16国君G5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
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
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6、交易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年9月23日)起,16国君G5将停止交易。本次
赎回完成后,16国君G5将于2019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7、关于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16国君G5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6
国君G5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16国君G5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
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
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16
国君G5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
承担。
16 国君 G5 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①纳税人:16 国君 G5 的个人投资者。
②征税对象:16 国君 G5 的利息所得。
③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④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⑤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 16 国君 G5 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⑥16 国君 G5 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 16 国君 G5 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
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 号)、2017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
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37 号)等规定,非
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 16 国君 G5 利息应当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
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债券利息。
三、本次公司债赎回的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公司债赎回的结果
2019年9月23日为16国君G5的停牌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日。本次公司债
赎回结果如下:
1、赎回总额(面值):人民币3,000,000,000元(30,000,000张)。
2、赎回总金额:人民币3,088,354,410元(其中: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人民
币3,088,200,000元)。
3、赎回款发放日:2019年9月23日。
(二)本次16国君G5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16国君G5本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元,占16国君G5发
行总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的100%,同时兑付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人民
币88,200,000元,共计影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3,088,200,000元。公
司已做好资金安排,本次赎回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四、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沈凯、谢佐良
联系电话:021-38676309
邮政编码:200041
网址:www.gtja.com
(二)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