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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1-03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7月19日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李中宁、吴红伟、邵良明和谢闽4名监事
现场出席会议,周朝晖监事通过电话方式参会,沈赟和左志鹏监事因工作原因授
权委托李中宁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
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中
因1人不符合本次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59人调整为58
人。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
励对象获授预留股份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预留股份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2021
年7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最终以实际参与认购的人数
为准)授予9,999,990股A股限制性股票(最终以实际授出的股票数量为准),授
予价格为有关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与前1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中较高者。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