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公司受让华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补齐公募基金业务布局短板,强化业务协同,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体现了公 允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