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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君正集团: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19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18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盛杰民:曾任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家社科重点学科“经济法学”
带头人,中国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政府采购法》起草工作组顾问,中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对外贸易法》、《反倾销反补贴条例》起
草工作组咨询顾问,《反垄断法》审查修改专家小组专家,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消费者协会理
事,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
任,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
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谢晓燕:曾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任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
后续教育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蒙誉环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内蒙古环保投
资在线监控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蒙泰天朗大气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
惠蒙环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蒙泰环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
    王   勇:曾任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综合业务部长、主任助理、业务总监、
北京分所主任、管理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负责
人、主任,包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兼金融证券保险涉外委员会主任,内蒙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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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区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8年度履职期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
忠实尽责。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会议的科学高效决策,并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等
多种会议召开方式。2018年度,公司共举行了11 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会
议,我们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地态度出席了相关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会议前,我们通过阅读会议材料以及向公司相关部门
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在会议上,我们充分发挥各自的
专业经验及特长,对会议所讨论的事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并积极
参与讨论、提出建议,客观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分别在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
门委员会会议。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各自在行业、专业上的
优势,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的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对公司
                                   2
进行调研,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
系,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我们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并及时与
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相关的报道内容。
    履职期间,公司对我们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配合,确保了我
们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取得资料、第一时间作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四)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7年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到公司现场调
研,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在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
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君正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发
生的关联交易作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公司关于关联
交易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对外担
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此外,我们重点关注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经核查,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君正集团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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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君正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
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绩效
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决策程序和发放依据合法、合规。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业绩
预告的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披
露,有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时效性。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有利于投资者取得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
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对公司承诺事项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
股东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未出现延期履行或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关注并督促管理层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工作。我们认为:公司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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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及完善了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
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出具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并对公司
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
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审议,积极地为
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我们将继续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突出的专业素养,为公司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
努力和贡献。




                                       独立董事:盛杰民 谢晓燕 王勇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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