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18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合理规
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而开展,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
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
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子公司林洋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

度范围内开展信贷业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
能力,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
息披露充分。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