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林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1-07-02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57
债券代码:113014 债券简称:林洋转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林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8.54 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8.44 元/股
● 林洋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 年 7 月 9 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4 号)核准,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418 号文同意,公司 300,000 万元可转债
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林洋转债”,债
券代码“113014”。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刊登于《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
购股份(包含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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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7 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本次利润分
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
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
56)。
根据《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林洋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
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因此,“林洋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8.54-0.103≈8.44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8.54 元/股,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属于
差异化分红的情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 为 0.103 元/股。每股现金股利的具体
计算公式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56)。
本次“林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54 元/股调整为 8.44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于 2021 年 7 月 9 日(除息日)开始生效。“林洋转债”自 2021 年 7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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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于 2021 年 7 月 9 日恢复转
股。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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