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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电重工:华电重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1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5 名(公
司监事会主席徐磊先生、监事王燕云女士、职工监事李更祥先生因工
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 2 名监事为现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佩林先生主持,
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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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大股东干预、套现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
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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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单项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单
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于报告期内运行有效。《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
实际情况。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九、《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相符,公司于报
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工资总额预清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工资总额预控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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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十三、《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六、《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在全
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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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七、《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
   十八、《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
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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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华电财
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
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本次关联交
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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