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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电重工:华电重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6-09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一年六月

         北   京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一、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二、股东大会议程 ........................................ 3

三、股东大会议案 ........................................ 5

议案一: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2

议案三: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1

议案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8

议案五: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1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2

议案八: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8

议案九: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 ...................................................... 51

议案十: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

议案 .................................................... 55

议案十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62

议案十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5

议案十三: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6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能够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持
股总数,请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 30 分
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人员以
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公司《关
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件于现场会议
参会确认登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四、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
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
    五、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股
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
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要求发言的,不得打断会
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 10 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
得超过 2 次。本次会议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可进行
大会发言。

                               1
    六、对于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的问题,大会主持人可以回答,
或者指定相关人员予以答复或者说明。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 5 分
钟。
    七、对与议案无关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
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
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
表)在领取表决票后请确认股东名称、持股数,并在“股东或股东代
表”处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表决时,
同意的在“同意”栏内划“√”,反对的在“反对”栏内划“√”,弃
权的在“弃权”栏内划“√”,回避的在“回避”栏内划“√”;一项
议案多划“√”或全部空白的、字迹无法辨认的、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弃权”。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的,视为无效票,作
弃权处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人员若无其他问题,应在工作人员的
引导下自觉离开会场。请勿擅自进入公司办公场所,以免打扰公司员
工的正常工作。
    特此告知,请各位股东严格遵守。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




                              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周五) 14:00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华电发展大厦 B 座

                 11 层 1110 会议室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文端超先生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主持人
  一    宣布会议开始
        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二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审议以下议案
 1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文端超
 2      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关
 7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8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9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10
       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
 11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    股东代表就议案及其他相关问题提问或发言
 六    确定两名股东代表和两名监事代表作为计票人、监票人
 七    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    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统计表决结果
       大会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和现场投票结果,宣布股东大会
 九
       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及与会董事、监事在会议决议、
十二
       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   宣布会议结束




                                    4
议案一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在
宏观经济下行、新冠疫情、贸易摩擦等不利的外部环境下,把准方向,
迎难而上,锐意改革,狠抓落实,扭转不利形势,开创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新局面。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公司主要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020 年,公司按照“十三五”发展规划战略部署,认真落实董
事会制定的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
全面达成董事会于年初制定的各项业绩目标,为“十三五”收官画上
圆满句号,也为“十四五”开局奠定坚实基础。全年新签销售合同
97.82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89.06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26 亿元,
资产负债率 57.53%。
    二、2020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双百行动”改革措施全面落地,科学筹划进一
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2018 年,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三年来,
公司瞄准制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出更精准、更直接、更有
效的改革举措,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激


                                5
励约束机制和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改革,公司经营业绩
持续向好,经营机制运转更加顺畅,国际业务有所突破,核心竞争力
得到切实增强,入选了国资委《“双百行动”两年考:从个体赋能到
复制推广》案例,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 A 级双百企业。
    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方面,推行授权放权改革,制
定 9 大类 16 项“双百”授权事项清单,推动决策责任归位和管理责
任到位,实现经营管理权下移,决策更加灵活高效。完善行权体系建
设,规范治理主体权责,建立完善战略规划、干部管理、员工招聘、
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技术改造、财务资产等 25 项重要制度,厘清
管理界面,明确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
各自权限和职责,确保党委会把关定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科学决策,
经理层高效执行,监事会有力监督,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程序和协调
有序的运行机制,确保授权“接得住、用得好、行得稳”。
    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方面,深化人事制度改
革,形成优胜劣汰、优上劣下的长效机制,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
力。完善市场化用工模式,采取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务外包
并行的用工方式,对不同岗位人员实行差异化选聘,建立员工退出机
制,年度绩效考核“不称职”执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建立与利润
总额、全员劳动生产率“两挂钩”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实现从“管
数”到“管机制”的转变。
    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干事创业热情方面,优化绩效考核体
系,加大两金、技术创新等关键效益指标考核权重,突出业绩导向。
健全分类激励体系,对中层干部、市场营销人员、项目经理、设计人
员、科技研发人员实施精准重点激励。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全面推
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探索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限制


                              6
性股票激励计划。
    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面,公司与本级及所属 8 家单位 53 名
经理层成员全部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任期目标责任书和聘任协
议,全面推行“以契约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业绩管理
为导向”的市场化选人用人之路。
    在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方面,公司海外事业部面向全球公开选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岗位。在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方面,重点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197 人,激励 1,345
万股,占总股本的 1.16%,将个人行权条件与企业经营业绩指标直接
挂钩,公司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建设迈出具有突破性的一步。
    在发挥党建引领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
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的领导体制改革,公司党委书记和副董事长实行“一肩挑”,严格落
实重大问题决策前置程序,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确保党委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党建综合考核与
公司绩效考核相结合,指导基层党组织更好开展工作,把考核结果与
单位的评先评优和领导人员的绩效工资相关联,发挥考核对党建工作
的促进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
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21-2022
年)》,聚焦治理机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着力推进十大重点改革
工程,针对公司短板、弱项,实施攻坚突破,着力推进十大能力提升
工程,以更高的起点、更高的要求,持续推动公司全面深化改革进程。
    (二)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的成绩和不足,科学编制“十四
五”战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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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五年,公司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业务规模跃上新台阶。在经
历行业波动的情况下,公司物料、管道、钢结构等传统业务巩固了国
内市场影响力,继续保持发展优势,海上风电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顺利跻身行业第一梯队,装备制造能力稳步提高,海外业务开拓体系
初步形成,国际业务开拓能力显著加强,各业务发展上了新台阶,合
同额突破 100 亿元、收入和资产规模都有增加。在销售合同方面,连
续两年新签销售合同额超过 90 亿元,超额完成“十三五”80 亿元预
定目标。在收入方面,经历 2016 年低谷后,公司收入稳步回升,复
合增长率超过 20.00%。
    过去五年,公司核心业务转型发展恢复增长。核心业务顺势进取,
在国家严控煤电总量的背景下积极转型。物料业务稳步拓展,业务收
入、利润自 2017 年起稳回升。海环业务迅速崛起,荣获风电领域首
个“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建成亚洲目前最大容量海上风电项目,
工程建设成绩斐然,从 2016 年起收入持续稳步上升。钢结构业务产
品结构从定制化转型为定制化+标准化(风电塔筒),从自产转型为
自产+“移动工厂”,总体收入持续上升。
    过去五年,公司科技创新实力不断增强。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工
程项目相结合,不断加强科研平台建设,获批 5 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3 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在物料输送、海上风电、噪声治理、新型集
装箱岸桥等业务领域,取得一批具有自主关键技术的科技成果,形成
重要科技成果 13 项,其中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 3 项,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的 10 项,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1 项,获得行业科技进
步奖 16 项,其中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6 项,三等奖 8 项。截止 2020
年底,公司及所属公司拥有专利 688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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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末期,公司明确了新业务孵化方向。公司紧随国家形
势和政策,结合自身定位,完成新业务布局,通过市场化招聘国际化
人才和整合公司国际化人才相结合组建海外事业部,旨在推动海外项
目投资、工程总包、设备供货、技术服务、国际贸易等业务发展,不
断提升国际业务收入占比和利润率;设立氢能事业部,以可再生能源
高效利用、二氧化碳减排利用、工业尾气综合利用为方向,定位于集
制售氢、装备制造、工程总包及项目投资、运营为一体的能源服务商。
     董事会于报告期内组织编制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初步思路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
全面推进落实改革三年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治理机
制、用人机制、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活力和效率,坚持科技强企、
人才强企、产融互动、体制创新,做精物料输送业务,做优热能工程
业务,做大钢结构业务,做强海上风电业务,做专装备制造业务,发
掘新兴业务,拓展海外业务,在扎实深耕内生式发展的基础上,借助
外延式发展手段,为海上风电、氢能等新兴业务快速匹配核心竞争资
源和能力,为物料、热能等传统业务,补齐短板和弱项,打破发展制
约和瓶颈,加快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上市公司。为确保公
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有明确发展方向,有科学发展目标,有高效实
施路径,公司已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规划进行评估和论证。
     (三)构建依法治企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体
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
不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司董事会组织制定并实
施《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公司结合工作实际,从有效
性、适用性、符合性、合规性等方面,对现行有效规章制度进行了两


                              9
次全面梳理和评估,召开制度体系建设专题沟通会,及时解决问题并
部署工作任务。梳理规章制度文件 281 件,新增 12 项制度、合并修
改 26 项制度、废除 3 项制度。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是系统性工程,
同时尽可能融入了合规管理、内控管理、三体系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
的要求,通过理顺管理架构、识别内部管理要求,对现有制度文件重
新设计了分类分级框架。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公司逐步实现各个管理
体系共享一个管理平台、一个体系框架、一套体系文件,逐步形成一
套系统、完整、协调统一、自我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为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升级传统业务,拓展新兴业务,综合实力持续提升
     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全
体员工众志成城、抵御了新冠疫情巨大的“冲击波”,筑牢了疫情防
控和复工复产的“生命线”,稳固了生产经营和提质增效的“基本盘”,
增强了绿色发展和改革创新的“新动能”,全面完成了经营目标。报
告期内,公司物料输送、管道、钢结构等传统业务巩固了细分行业市
场地位和竞争优势;海上风电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跻身行业第一梯
队;装备制造能力稳步提高,制造子公司合同额屡创新高,对公司业
务发展支撑作用日益增大;海外业务管理体系和运营机制重新构建,
国际业务开拓能力显著加强;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政策,着
力孵化战略新兴业务,推广物料智能化技术,推进噪声治理业务,开
发综合能效提升业务,培育新型集装箱岸桥业务,布局氢能业务,为
公司“十四五”期间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发挥治理结构作用,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障公司运作规
范




                               10
    报告期内,公司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制度体系为基础,明确各
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持续在提高议案质量、加强事前沟通、规范董
监高履职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程序完整、合规,
保障董事、监事、股东依法决策所需的依据材料真实、准确,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专业作用,做到权力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
做到公司重大经营事项依法合规履行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共组
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17 次监管部门举办的培训,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举办了 2 次专题培训会,培训主要围绕上市
公司规范治理、投资并购、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合规风险防范、投
资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主题,以讲座或座谈的方式,提高
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公司经营合法、运作规范。另外,公司组
织相关证券、财务业务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与编制操作培训,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最新监管政策、年报会
计问题与监管口径等,加强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审核及披露信息的
多重复核,提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质量。
    三、2020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2020 年,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其中 4 次为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6 次为通讯表决。年内召开的各次会议所有董事均能按时参加,
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的董事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各次会议
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进行
有效表决。
    1、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11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董事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具体职务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文端超       董事长       10        3             7        0           0           否

彭刚平        董事        10        3             6        1           0           否

田 立         董事        10        3             7        0           0           否

赵胜国      副董事长      10        4             6        0           0           否

郭树旺        董事        10        1             9        0           0           否
袁新勇        董事        6         3             3        0           0           否
陆大明      独立董事      10        2             8        0           0           否
郑新业      独立董事      10        0             10       0           0           否
王 琨       独立董事      10        2             8        0           0           否
侯旭华
              董事        4         1             3        0           0           否
(离任)

     2、董事会召开及决议实施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决议执行情况
                          1、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第三届董事   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0.3.2     会第十九次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
                                                               报告期内,公司向曹妃甸重
             临时会议     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8,000
                                                               工提供8,000万元委托贷款。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1、关于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
2020.3.31    会第二十次                                        郭树旺先生已履行职责。
                          总经理的议案
             临时会议
                          1、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
                          告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
                          告
                          3、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
                          报告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
                          年度履职报告
             第三届董事
2020.4.23    会第九次会   5、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议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施。
                          7、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
                                                                            /
                          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          已 组 织完 成 一般 缺陷 的整
                          评价报告的议案                       改。
                          9、关于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
                                                                            /
                          管理工作的议案



                                           12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
                                                                      /
                         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
                                                         已兑现薪酬。
                         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 经 股东 大 会审 议通 过 。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
                                                         四 届 董事 会 第五 次临 时会
                         13、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    议,调增17,800万元的2020
                         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额度。报告期内,公司与关
                                                         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销售和
                                                         采购均在调整后的预计范围
                                                         内。
                         14、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5、关于公司2020年度工资总额    公司2020年度工作总额控制
                         预控计划的议案                  在预控计划内。
                         16、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职国际已完成公司2020年度
                         案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8、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
                                                                      /
                         告及正文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滚动使用闲
                         19、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置募集资金5亿元进行现金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
                         2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向华电财务公司贷款
                                                         余额4,000万元,报告期内公
                         21、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
                                                         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
                         议案
                                                         121,688.92万元,使用华电
                                                         财务公司授信额度
                                                         56,715.08万元。
                         2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高萍女士已履行职责。
                         的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
                                                         报告期内,武汉华电以土地
                         程装备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
                                                         (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
                         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 10,000 万
                                                         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
            第三届董事   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2020.5.29   会第二十一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
                                                         报告期内,公司向河南华电
            次临时会议   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 7,000 万
                                                         提供7,000万元委托贷款。
                         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     报告期内,公司向重工机械
                         机械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委   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

                                      13
                          托贷款的议案

                          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
                                                          报告期内,公司向武汉华电
                          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
                                                          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
                          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
                          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向银
                                                          告期内,曹妃甸重工已向银
                          行申请 22,270 万元贷款(含 E
                                                          行申请贷款13,950万元。
                          信通)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银行签
                          机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授
                                                          订担保合同。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银行签
                          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
                                                          订担保合同。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董事已履行职责。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
                                                          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换届
                          9、《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选举,选举陆大明、郑新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王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1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
                                                                     /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文端超先生、赵胜国先生已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履行职责。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已履行职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责。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职
             第四届董事
                          的议案                          责。
 2020.7.7    会第一次临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时会议                                       高萍女士已履行职责。
                          的议案
                          5、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
                                                          报告期内,重工机械以土地
                          械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
                          方式向银行申请20,000万元综
                                                          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
                          合授信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第四届董事
                          告
2020.8.27    会第一次会
                          3、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
             议                                                      /
                          案
                          4、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华电
                                                          报告期内,公司向曹妃甸重
                          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购买
                                                          工购买1001海上作业平台。
                          海上风电作业平台的议案
                                                          公司与本级及所属8家单位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公司推行领导班子任期     53名经理层成员全部签订年
2020.10.12   会第二次临
                          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任期目
             时会议
                                                          标责任书和聘任协议


                                         14
                          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
             第四届董事                                               /
                          告及正文的议案
2020.10.27   会第二次会
                          2、关于公司购买3,000KJ 等级液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3,000KJ
             议
                          压锤的议案                      等级液压锤。
                          1、关于聘任亓炳生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                                   亓炳生先生已履行职责。
                          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0.12.8    会第三次临
                          2、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
             时会议                                                   /
                          案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
             第四届董事   3、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12.29   会第四次临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时会议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重大合同信
                                                                      /
                          息披露实施细则》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参会情况如下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陆大明          10            2              8               0             0

  郑新业          10            0              10              0             0

  王 琨           10            2              8               0             0

     2、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共发表 9 次 23 项独
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时间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关于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
                           2020.3.31
时会议                                   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4.23
                                         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15
                                       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
                                       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22,270 万元贷款(含 E
                                       信通)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2020.5.29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
临时会议
                                       司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2020.7.7
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8.26
                                       有限公司购买海上风电作业平台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关于公司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2020.10.12
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购买 3,000KJ 等级液压锤的独立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10.27
                                       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关于聘任亓炳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
                         2020.12.8
会议                                   意见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                 摘要的独立意见
                         2020.12.29
会议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
                                       学性及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
细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7 名董事组成。报
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委托贷款、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事
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在董事会审议委托贷款、对外担保事项时,战略


                                      16
委员会委员对委托贷款和担保的必要性、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和还款
能力进行了重点审核;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事项时,对投资的必要
性、标的资产的资产质量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重点关注。
    2020 年 10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 3,000KJ 等级液压锤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了公司财务规范、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内部控制有效。
    2020 年 1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公司经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情况的议案》、《华
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策略书》,并出具《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
    2020 年 3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暨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2020 年 4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
议案》、《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出具《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及《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见》。
    2020 年 5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土地(房
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 7,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
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
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提供 5,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
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22,270 万元贷款(含 E 信通)的
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
公司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 年 10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
董事。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审
议,并向董事会出具审核意见,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2020 年 3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并出
具《关于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意见》。
    2020 年 4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工资总额预控计划的议案》,并出具《关于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书面意见》。
    2020 年 5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出具《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
面意见》。
    2020 年 12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亓炳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
出具《关于聘任亓炳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书面意见》。
    2020 年 12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出具《关


                              19
于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
面意见》。
    (四)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
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内容。2020
年内召开的股东大会重点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17,800 万元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
额度,调整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额度为 430,300
万元。2020 年,公司关联交易收入为 42.49 亿元,关联采购金额为
0.55 亿元,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控制在调整后的预
计范围内。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过
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较好地完成年
度审计工作,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完毕,
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
    4、就公司《章程》修改、董事和监事变更等事项,已在北京市
工商局办理完成备案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 2021 年的工作重点
    2021 年是公司“十四五”开局之年,董事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


                               20
作:
    (一)深化对新发展阶段的思想认识,把握发展大势,以更宽的
视野、更高的站位、更大的责任科学谋划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
推进公司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科技强企和人才强企,坚持产融互动发展和体制机制
创新,全力推进公司《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21-2022 年)》,力争年
内完成重点改革工程和能力提升工程台账任务的百分之八十。
    (三)探索运营服务新模式,研发智能环保新产品,升级发展优
势业务;推进氢能装备生产制造,新型集装箱岸桥成果转化,综合能
效提升示范推广,加快发展新兴业务;统一战略,统一品牌,统一市
场,统一监管,统一风险防范,大力发展国际业务。
    (四)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业务发展,统筹研发资源,推进重点
项目,加快成果转化,提升管理水平,以建立高效科技研发体系为抓
手,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
    (五)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筑牢安全环保基础,加强风险合规
管理,强化财务资产管理,提升项目执行能力,固本强基,进一步夯
实企业发展基础。
    (六)做好董监高及证券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对
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保障其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规定和
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21
议案二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 2020 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谨慎、负责地行使职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具有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我们的个人履历、专
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请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预先审阅、

                               22
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
决权。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
况如下表: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陆大明                10          2               8               0           0
      郑新业                10          0              10               0           0
      王 琨                 10          2               8               0           0
      2、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如下表:
应出席会议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名称           姓名         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王 琨          6        1             5                  0          0
审计委员会
                 陆大明         6        2             4                  0          0
提名与薪酬       陆大明         5        0             5                  0          0
  委员会         王 琨          5        0             5                  0          0
战略委员会       郑新业         1        0             1                  0          0
      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会议次数
                  陆大明                                          1
                  郑新业                                          0
                  王   琨                                         0
      4、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
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5、报告期内,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务过程中
予以密切配合,积极提供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
金存储和使用、财务工作等重大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通过听取情况
介绍、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主动获取依法决策所需要的文件,发表


                                            23
独立的专业意见,为董事会在审议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
学合理提供保障。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
《金融服务协议》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以上两个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金融服务协议》
所约定的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营业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情
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
司向银行申请 22,270 万元贷款(含 E 信通)的议案》、《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上述三项议案。上述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贷款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4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入 IPO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5,809.3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IPO 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终止“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
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42,688.6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
42,688.6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
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报告期内,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满足保
本的监管要求,实现收益 1,495.34 万元。


                               25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1、董事提名情况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
选王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
董事会届满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选举文端超先生、彭刚平先生、田立先生、赵胜国先生、
郭树旺先生、袁新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陆大明先生、
郑新业先生、王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的提名与选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独立董事于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认真审核了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
上述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
    2、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与薪酬情况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侯旭华
先生、赵江先生、肖东玉先生、袁新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
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聘任亓炳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独立董事于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时,认
真审核了其任职资格、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6
报告期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对照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
认为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及兑现薪酬客观、公正,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对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及新兴业
务做大做强,有利于保障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达成,有利于促进公司
资产保值增值,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认真审
核了天职国际的审计资格、独立性、审计业绩、审计费用等资料,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天职国际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了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法律
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27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3,465.00 万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
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照各自职责就招股说明书真实性、避
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承诺。上述承诺主体于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承诺。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
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综合全
年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披露信息。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自身经营发展特点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与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注重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预定目标基本实现。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
效性。


                               28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议事规
则》、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运作
规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综上,通过我们履职活动中所了解到的情况,特别是重点关注的
事项,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相关决策的内容和
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符
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我们本年度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表示敬意和感谢。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在公司重大决策中充分发挥作用,独立、
专业、客观地发表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独立董事:陆大明、郑新业、王琨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29
附件:
                        独立董事简历
    陆大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3 年出生,大学本
科,毕业于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秘书长,大明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纺织部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工人、技术员,北京
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所长,北京起重运输
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郑新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 年出生,安徽财
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美国佐治亚
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中国人民大学
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党委副书记,云南驰宏锌锗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副院长兼能源经济系主任。
    王琨,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6 年出生,香港科技
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南开大学会计学学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
时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清华大学公司治理研究
中心副主任、高级研究员,兼任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格科微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项目主任、北京华
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0
 议案三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监
 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和财务情况、重大决策、关联
 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评价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 7 会议,其中,4 次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
 决方式召开,3 次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年内召开的各次会议,各
 位监事均能按时参加,与会监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决议执行情况
            第三届监事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
                                                             报告期内,公司向曹妃甸重
2020.3.2    会第十三次   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8,000 万元
                                                             工提供 8,000 万元委托贷款。
            临时会议     委托贷款的议案》
                         1、《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
                         告》
                         2、《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第三届监事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
                         3、《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4.23   会第九次会                                       施。
            议           4、《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
                         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已组织完成一般缺陷的整
                         评价报告的议案》                    改。


                                         31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全面风险
                                                                         /
                         管理工作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
                                                                         /
                         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
                                                            已兑现薪酬。
                         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10、《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议,调增 17,800 万元的 2020
                         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0 年度日常关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额度。报告期内,公司与关
                                                            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销售和
                                                            采购均在调整后的预计范围
                                                            内。
                         11、《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工资总额   公司 2020 年度工作总额控制
                         预控计划的议案》                   在预控计划内。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
                         13、《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职国际已完成公司 2020 年度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5、《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
                                                                       /
                         告及正文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滚动使用闲
                         16、《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置募集资金 5 亿元进行现金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
                         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向华电财务公司贷款
                                                          余额 4,000 万元,报告期内
                         18、《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
                         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为
                         案》
                                                          121,688.92 万元,使用华电
                                                          财务公司授信额度
                                                          56,715.08 万元。
                         1、《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
                                                          报告期内,武汉华电以土地
                         装备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
                         方式向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
                                                          请综合授信 10,000 万元。
                         授信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
2020.5.29   会第十四次                                    报告期内,公司向河南华电
                         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 7,000 万元委
            临时会议                                      提供 7,000 万元委托贷款。
                         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
                                                          报告期内,公司向重工机械
                         械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委托贷
                                                          电提供 5,000 万元委托贷款。
                         款的议案》

                                          32
                          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
                                                             报告期内,公司向武汉华电
                          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委
                                                             提供 5,000 万元委托贷款。
                          托贷款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华电曹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
                          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告期内,已向银行申请贷款
                          22,270 万元贷款(含 E 信通)的议
                                                             13,950 万元。
                          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银行签
                          械有限公司 8,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
                                                             订担保合同。
                          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银行签
                          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行授
                                                             订担保合同。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监事已履行职责。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
                                                             徐磊先生已履行职责。
                          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关于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
 2020.7.7    会第一次临                                      报告期内,重工机械以土地
                          有限公司以土地(房产)抵押方式
             时会议                                          (房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
                          向银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
                                                             请综合授信 20,000 万元。
                          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
2020.8.27    会第一次会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           3、《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华电曹
                                                             报告期内,公司向曹妃甸重
                          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购买海上风
                                                             工购买 1001 海上作业平台。
                          电作业平台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
             第四届监事                                                  /
                          告及正文的议案》
2020.10.27   会第二次会
                          2、《关于公司购买 3,000KJ 等级液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 3,000KJ
             议
                          压锤的议案》                       等级液压锤。
                          1、《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第四届监事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
2020.12.29   会第二次临
                          3、《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时会议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监事会成员出席了股东大
 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
 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

                                          33
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检查与监督,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执行和完善、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为进一步推进治理
能力现代化,于报告期内制定并实施了《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实施
方案》,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义务;2020 年度公司经营决
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议
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听取了公司关于财务情况的说明,认为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情况。
    (三)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
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


                             34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 3,000KJ 等级液压锤、向所属全资子公司
曹妃甸重工购买海上风电作业平台,该等资产收购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公司未发生出售资产情况,没有发现损害股
东权益或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20 年严格执行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的关联
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
合规,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或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违规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
用资金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
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
制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35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公司经
营管理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八)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自觉、严格地要求自
己,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各自职责。
    (九)对员工权益保护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
同,通过各类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职业技能,为员工提供健康体检,
在工作之余举办健步走、读书会、插花花艺展示等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开展“奋斗幸福观”职工思想教育,凝聚了队伍、鼓舞了士气、促进
了工作,员工的归属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十)对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查,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本次被列为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一)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
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以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执行、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关联交易等作为
重点监督事项,特别关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充


                                36
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二)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推动公
司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确保财务信息真
实、准确。
    (三)继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
的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37
议案四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3458 号),华电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如下:
    一、经济指标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9.06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18.75%;利润总额 1.26 亿元;净利润 0.97 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8.40%;提取盈余公积 0.06 亿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1.53 亿元。
销售毛利率 7.87%,净资产收益率 2.64%,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37 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加 17.31 亿元,增幅 24.12%;利
润总额增加 0.41 亿元,增幅 48.11%;净利润增加 0.14 亿元,增幅
17.07%。净资产收益率同期上升 0.35 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同期
增加 0.0125 元。
    二、资产状况
    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87.81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68.84 亿
元,负债总额 50.52 亿元,所有者权益 37.29 亿元,资产负债率 57.53%。
    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资产总额减少了 3.86 亿元,降幅 4.21%;
负债总额减少了 4.62 亿元,降幅 8.37%;所有者权益增加了 0.75 亿
元,增幅 2.06%;资产负债率下降 2.61 个百分点。
    三、现金流量
    2020 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9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


                                38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9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20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 亿元。
    2020 年,公司整体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0.91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减少了 0.13 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减少了 0.69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期减少了 0.09 亿元。
    四、审计结论
    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电重工”)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电重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39
议案五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华
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334.40 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 633.44 万元,分配 2019 年度利
润 3,465.00 万元,母公司 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 99,511.25 万元,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01,747.21 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订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26 元
(含税),合计人民币 3,003.00 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的 31.05%,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40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
会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和摘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41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与
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实际
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及其所属华
电科工外子公司等关联方于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
确认,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实际关联交易收入为 42.49 亿元,约占全部营业
收入的 47.7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原 2020 年   调整后 2020    2020 年实际
          产品/服务/委托/消缺     关联人
易类别                                         预计金额     年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
 销售     冷、燃机、钢结构、噪   华电科工       41,000.00     41,000.00     35,127.69
          声治理、海洋环境
                                 华电集团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
                                 所属华电
 销售     冷、燃机、钢结构、噪                 371,500.00    389,300.00    389,779.34
                                 科工外子
          声治理、海洋环境
                                 公司

 合计            ——              ——        412,500.00    430,300.00    424,907.03

   注: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42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收入额度由 41.25 亿元调增至 43.03 亿元。


     公司 2020 年关联采购额度为 33,650 万元,约占全部采购金额的
5%。实际采购金额 5,457.80 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 0.67%,主要
为公司本部租赁华电科工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等 2,915.38 万元,
及上海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
502.07 万元;剩余 2,040.35 万元为对关联方的小额零星的技术、服
务和物资采购。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 2021 年华电集团内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目进一步增加,因
此对于 2021 年的关联交易收入预计较 2020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收
入将有所增加。2021 年预计关联交易收入约为 53.82 亿元,关联交
易比约 58.50%。预计关联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预计总   占同类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产品/服务/委托/消缺等           关联人
                                                        金额(万元)      比例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销售       燃机、钢结构、噪声治理、   华电科工         46,000.00         5.00%
               海洋环境、氢能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华电集团所
    销售       燃机、钢结构、噪声治理、   属华电科工                        53.50%
                                                          492,200.00
               海洋环境、氢能             外子公司
    合计                ——                   ——       538,200.00        58.50%


     另外,预计 2021 年全年关联采购金额约 41,290 万元,约占全部
采购金额的 5%,主要为本部租赁华电科工办公用房租金、上海分公
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以及对关联方的技术、
服务和物资采购。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43
    1、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科工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华电集团工程技术产业板块
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平台。华电科工拥有六个核心业务板块:重工
装备、环保水务、工程总承包、新能源技术、国际贸易、能源技术研
究与服务。华电科工利用强大的专业设计能力、项目管理模式和资源
组合能力,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成立时间:1992 年 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84,315 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1 号楼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端超
    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集团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国
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 号文)
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2003]19 号文),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
有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
试点,是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华电集团现为
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之一,在全国范围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
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此外
还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
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 日


                                  44
    注册资本:3,70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电科工持有公司 63.1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2、华电集团持有华电科工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
    3、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电重工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法
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
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物料输送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
团下属电厂提供输煤系统等的设计、设备及安装建设服务。
    2、管道及电站空冷业务方面


                               45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
下属电厂提供电厂四大管道设计及加工服务、电站空冷岛系统设计及
建设服务、电厂余热利用等服务。
    3、钢结构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和武汉华电重工装备
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电厂提供钢结构部件的设计、加工和制
造,及噪声治理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等服务。
    4、海洋环境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
团下属电厂提供海上风电业务建设等服务。
    5、氢能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
下属电厂提供制售氢、装备制造等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交
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
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
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
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
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
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
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
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
公司与关联方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达成协议。


                             46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
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
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
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
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2020 年发生的关联采购占当期采购
金额的比例为 0.67%,占比小,发生的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47.71%,其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
不利影响。2021 年,公司将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以保证关联交
易定价的公允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47
议案八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1 年,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工
作将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有效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规范高效
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各项预算指标。现将 2021 年度财务预
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预算是以 2020 年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分析 2021 年公司
内外部经营形势基础上,根据 2021 年市场营销计划,项目执行计划
及其他有关资料,依据基本假设,经过分析研究而编制。公司预算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公司实际应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二、基本假设
    (一)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
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政治、法律、经
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经营计划能如期实现。
    (五)无其他不可预见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
响。
   三、2021 年主要预算指标

                              48
    (一)经营预算
    2021 年度,公司预计新签合同额 106 亿元,预计营业收入 92 亿
元,净利润 1.31 亿元。
    (二)资本性支出预算
 根据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2021 年公司预计资本性支出 11.75 亿
元,用于投资、并购、技改项目支出。
    (三)融资及担保
    1、华电重工本部
    (1)本部银行综合授信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求,扩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议价能力,公司
拟通过新增或续期的方式,获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预计 78.30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商银行、广
发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华电财务公司、进出口银
行、厦门国际银行等。
    (2)本部融资
    2021 年,公司本部预计阶段性融资 8 亿元(不含子公司共同贷
款)。年内实际融资情况将根据公司整体资金状况在预计融资额度内
予以控制。
    2、所属子公司
    (1)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
    截至 2020 年末,曹妃甸重工贷款余额 2.495 亿元(包括委托贷
款、共同贷款、信用贷款)。
    2021 年,曹妃甸重工预计融资 4.727 亿元,其中存量融资 2.495
亿元,新增 2.232 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基建缺口及营运资金周转。
    (2)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


                              49
    截至 2020 年末,重工机械贷款余额 1.4 亿(包括委托贷款、担
保贷款、信用贷款)。2020 年,公司为重工机械 0.80 亿元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
    2021 年,重工机械预计融资 1.3 亿元,均为存量融资。
    (3)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
    截至 2020 年末,武汉华电贷款余额 0.6 亿元(包括委托贷款、
信用贷款)。2020 年,公司为武汉华电 0.50 亿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武汉华电以资产抵押方式取得银行授信 1 亿元。
    2021 年,武汉华电预计融资 1.0 亿元,其中存量融资 0.6 亿元,
新增 0.4 亿元用于营运资金周转。
    (4)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电”)
    截至 2020 年末,河南华电贷款余额 0.7 亿元(全部为委托贷款)。
    2021 年,河南华电预计融资 1.0 亿元,其中存量融资 0.7 亿元,
新增 0.3 亿元用于营运资金周转。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50
议案九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或“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总部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
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
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
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
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
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
际会计网络 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

                              51
成员所。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
中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师 1,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天职国际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9.97 亿元,审计业务收
入 14.5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45 亿元。2019 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158 家,收费总额 1.64 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
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主要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天职国际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5 家,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
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
低于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初至本公
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涉及人员 11 名,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一)人员信息


                              52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闫磊,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 年起在天职国际执业,
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成,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09 年起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卯建强,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从
事审计工作,2013 年起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齐春艳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于 2004 年起在天职国际执业,2005 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20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公司按照天职国际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


                              53
繁简程度,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7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54
议案十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降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交易
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同时考虑到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 2021 年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签订生效
日起一年,可自动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三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提高资
金使用水平和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同时考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拟调增部分金融服务额度,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由于华电财务公司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电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
定,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电财务公司贷款 18,5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华电财务公司贷
款余额为 2,000 万元;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118,237.43 万元。

                              5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电财务公司为华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   称: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西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郝彬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时间:1988 年 5 月 10 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华电集团持有华电财务公司 36.15%的
股份,为华电财务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
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
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
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
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
资租赁。
    近三年,华电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总体平稳。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电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503.86 亿
元,净资产 83.52 亿元。2020 年度,华电财务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6
15.43 亿元,实现净利润 9.19 亿元。除《金融服务协议》所涉及的
业务范围外,华电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
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从华电财务公司获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 130,000 万元。
综合授信服务中,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除贷款外
的其他授信范围内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
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另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
130,000 万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华电财
务公司为公司(含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该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主要服务内容
    1.金融服务业务
    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提供贷款及融资
租赁业务;办理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办理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向其他关联单
位提供委托贷款、委托理财除外);承销企业债;办理财务和融资顾
问、信用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提供担保;经监管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


                               57
    开展存款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
率。
    华电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
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
    2.综合授信业务
    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具体包括
贷款(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循环贷款、银团
贷款等);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非融资类保函;融资类担保;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
    开展授信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华电财务公司获得综合授信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
利率,除贷款外的其他授信范围内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
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3.公司在综合授信范围之内信用需求,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华电财务公司信贷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华电财务公司保证履行承诺,
并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遵守:存款利
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
利率;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
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
结算手续费外,华电财务公司均免费为公司提供各类结算业务。
   (四)合同生效条件
    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8
    2.交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或公
章。
    (五)有效期
   自签订生效日起一年,协议有效期满后若任何一方未向对方书面
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协议将自动延期,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1.若华电财务公司未能清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公司有
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华电财务公司应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金
额,偿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欠付华电财务公司的贷款金额。
    2.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须在保证公司对资金
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华电财务
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华
电财务公司母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有义务增加相应资本金
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证公司的利益。
    3.华电财务公司应承担因其违约致使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
    4.华电财务公司承诺,如华电财务公司发生下列情形,将于发
生之日起一日内通知公司:
   4.1 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 32
条、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4.2 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4.3 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
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
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4 发生可能影响华电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


                               59
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4.5 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4.6 华电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4.7 华电财务公司被监管机构责令进行整顿;
   4.8 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5.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协
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华电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各项业务服务时,有义务保证公司
在华电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如发生资金损失或可能发生危害
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
   五、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情况
   华电财务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其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资金充
裕,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华电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
急情况时,按照解决困难的实际需要,相应增加资本金。
   另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存款业
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电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具有
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
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


                              60
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
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
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
化。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61
议案十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
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 5,000 万元,根据银行要求,需要提供相关担保,武汉华电就上述
事宜向公司申请担保。
    作为武汉华电的唯一股东,为解决武汉华电资金需求问题,缓解
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地完成 2021 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就其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担保的原因
    武汉华电基建总投资 13,000 万元,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余
资金主要通过贷款解决。另,随着自主开发市场及执行项目规模增大,
武汉华电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大。武汉华电根据其承揽的项目
情况,拟向银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根据银行有关要求,需要
公司提供相关担保。
    (二)担保方案
    担保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一致

                             62
    担保协议:除上述担保内容外,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其他约定
由公司、武汉华电、银行等三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审议权限: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
不属于关联交易,须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三)银行授信使用计划
    本次 5,000 万元银行授信,期限一年,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
保函、承兑汇票等需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华电,2010 年 12 月 1 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侯旭华,注册资
本 5,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湖北省葛店开发
区创业大道 1 号,经营范围为能源、环保、水利、矿山、交通行业的
工程承包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技术咨询;金属结构产品的设计、
制造;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原材料贸易、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主营业务为高端钢结构产品生
产制造。
    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 49,607.18
万元,净资产 13,276.5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3.24%;2020 年实现
营业收入 70,338.42 万元,净利润 2,340.0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 502,866.06 万元,
净资产 13,553.66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21%;2021 年 1-3 月,实现
营业收入 16,203.77 万元,净利润 277.08 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武汉华电向银行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可以
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经营所需,有利于武汉华电持续稳定发展,符


                               63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比
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另
外,武汉华电经营状况稳定,代偿风险较小。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
为 21,9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4%。其中,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52%;公司与子公司作为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含 E
信通)8,9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2%。目前,
前述在保项目没有逾期情况,也没有代偿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64
议案十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向 17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 1,201 万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股票授予登记,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份总数由
115,500 万股增加至 116,701 万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增加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5,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16,701 万元。
       鉴于前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变更,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
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1
        币 115,500 万元。              币 116,701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115,50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116,701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相
关工商备案手续。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请各位股东审议。

                                  65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66
议案十三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新业先生因个人工作职务调整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三名。郑新业先生辞职后,公司需补选一名独立董事。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黄阳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郑新业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郑新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黄阳华先生简历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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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黄阳华先生简历

    黄阳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4 年出生,毕

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研究室

副主任、研究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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