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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电重工:华电重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12-18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6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12 月 16 日及 12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或“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
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自 2020 年筹划发展氢能业务,目前仍处于培育和布局阶
段,该业务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收入和利润不构成
重大影响。目前,在公司收入结构中,仍以物料输送工程、热能工程、
高端钢结构工程、海洋与环境工程为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12 月 16 日及 12 月 17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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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改变。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78 亿元,同比下降 10.95%,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 亿元,同比增加 378.36%,
新签销售合同 51.35 亿元,同比减少 33.61%,另,已中标暂未签订
销售合同 10.20 亿元。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重大事件,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
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
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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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积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属
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上证 A 股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静态市盈率为 74.66,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87.13。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
营环境未发生重大改变,请投资者理性决策,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
慎、理性投资。
    (三)公司氢能业务发展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自 2020 年筹划发展氢能业务,目前仍处于培育和布局阶段,
该业务发展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当期收入和利润不构成重大
影响。目前,在公司收入结构中,仍以物料输送工程、热能工程、高
端钢结构工程、海洋与环境工程为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后,声明如下:“本公司董事
会确认,本公司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
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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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上网披露文件

1、控股股东《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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