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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港: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12-25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0-05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
事。
    (三)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23 日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其中董
事宋小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资建设经营韶关港北江港区公共码头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同意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港航”)与韶关市港航发展有限公司
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经营韶关港北江港区公共货运码头项目。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 100 万元,广东港航出资 65 万元,持股比例为 65%。
    2.同意上述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经营韶关港北江港区公共货运码头项
目,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 10 亿元,其中白土作业区一期工程总投资估算约 6.99
亿元,新港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投资估算约 3 亿元。广东港航以现金分期投入,投入
资金总额为 13,065 万元(含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出资 65 万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建
设经营韶关港北江港区公共码头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合资建设经营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
(一期)工程和液体散货码头工程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同意广东港航与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揭阳投控集团”)、中
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交四航局”)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 6.09 亿元,广东港航分期以现金出资 33,495 万元(含首期出资 55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55%。
    2.同意上述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经营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
用码头(一期)工程和液体散货码头工程项目。项目投资估算控制在 20.3 亿元,其
中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总投资估算控制在 15.1 亿
元;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总投资估算控制在 5.2 亿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建
设经营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和液体散货码头工程
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合资建设经营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 LPG 泊位
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同意广东港航与揭阳普工新能源有限公司、揭阳投控集团、中交四航局共同
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8,700 万元,广东港航以现金出资 4,437 万元,
持股比例为 51%,首期出资 510 万元。
    2.同意上述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经营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
LPG 泊位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 2.89 亿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港航增资 20,600 万元,根据广东港航对外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进
度分笔投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授信
分配额度的议案》
    1.同意在公司 2020 年度接受关联方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担保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35,000 万元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部分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
公司提供担保授信的分配额度。授信期限内,担保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在不超
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各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业
务需求进行调整,具体接受额度以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担保公司实际发生额为准。
    2.本次担保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
日止,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 2.5%/年。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益波、黄波、苏兴旺、宋小明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土地和资产使用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港集中查验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州南沙海港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司支付相关土地及设备设施使用费,2020-2022 年每年支付658 万元(含
税);2023-2024 年,在原使用费基础上,按适当的增幅予以调整(CPI 低于 3%按照
实际,超 3%时按 3%计增)。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置关联方办公物业的议案》
    同意公司购置关联方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港航中心一期
47-51 层物业(建筑面积 8487.64 平方米)及相应的配套车位 51 个,总投资
30,920.386 万元(含税费),资金由公司自筹。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并对该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益波、黄波、苏兴旺、宋小明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关
联方办公物业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贸易业务申请 2021 年度融资及质押额度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三家控股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申请 2021 年融资额度合计 31.5 亿
元,其中质押融资额度合计 9 亿元。具体如下:
    1.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累计融资额度 10 亿元,其中累计质
押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2.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 2021 年累计融资额度 5.5 亿元,其中累计质押额
度不超过 1.5 亿元。
    3.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1 年累计融资额度 16 亿元,其中累计质
押融资额度不超过 6 亿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报公司 2020 年度资产损失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申报以下项目资产损失处理:
    1.申报固定资产损失 196.69 万元。
2.申报存货损失 188.5 万元。
3.申报应收账款损失 313.39 万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