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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旭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10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6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0 年 9 月 4 日以书面、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昌益先生主持召开,监事会主席石孟国先生、董事会

秘书史金鹏先生、财务总监刘丹阳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 ASDI Assistance Direction S.A.S.(以下简称

“交易对方”)收购其所持有的 Financière AFG S.A.S.的股份合计 8,317,462 股(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事宜,经沟通协商后,公司已经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针

对以下三项事项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

补充协议》进行修订:

    1、删除“税费托管股份、中国资本利得税、税费托管现金和 ASDI 中国税款资金

托管协议”等与税费托管事项相关的释义及内容;

    2、“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利息 =(46,875,000 美元 × 5% × (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

至标的资产现金交割日(含当日)的天数) ÷ 365)”修订为“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利息 =


                                       1
(46,875,000 美元 × 5% × 0.2521。根据本条约定的计算方式,标的资产现金对价利

息为:590,859.38 美元)”;

    3、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5 元(含税))已

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12.81 元/股调整

为 12.64 元/股,发行数量由 25,595,725 股调整为 25,939,972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有效落实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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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授权董事会实施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

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改考核标准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对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资金账户开立以及其他

与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办理;

    6、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年度内,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会结合持股计划的各项因素,对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等事

项的处理方式进行调整;

    7、授权董事会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

解释;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实施年度内按新发

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9、授权董事会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0、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2020 年员工

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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