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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桐昆股份:独董独立意见2021-06-2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审议了关于与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和福建漳州古雷
港经济开发区签订《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年产 200 万吨聚酯纤
维项目投资协议》事项。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已认真审核了上述议案及有关资
料,并同意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与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共同和福建漳州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年产 200 万吨聚酯纤维项
目投资协议》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
决议合法有效。
     2、本次与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共同和福建漳州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年产 200 万吨聚酯纤维项目
投资协议》事项,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公司履行股
东义务的必要途径,有利于实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
目的。
     3、本次与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共同和福建漳州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年产 200 万吨聚酯纤维项目
投资协议》事项,为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目前尚处于前期
项目论证阶段,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将不会受到影响,也未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公司与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和 福 建 漳 州 古 雷 港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签订
《年产 200 万吨聚酯纤维项目投资协议》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智敏                     刘可新



       潘煜双                      王秀华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