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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汽集团:关于广汽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3-03-30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3
H股代码:02238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汽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汽财务公司拟向合营、联营企业提供存款、贷款金融
服务。
   ●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兼任合营、联营企业董事的情形,本次
交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36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广汽财务公司”)拟向
合营、联营企业提供存款及贷款服务,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兼任合营、联营企业董事的情形,本次交
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4,10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高锐,主营业务:汽车制造与销
售等;为公司与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的合营企业,公司持有 50%股权。
    2、广汽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锐,主营业务:汽车销
售;为公司合营企业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3,389.61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閤先庆,主营业务:汽车制
造与销售等;为公司与丰田汽车公司、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的
合营企业,公司持有 50%股权。
    4、广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閤先庆,主营业务:汽车销
售;为公司合营企业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郁俊,主营业务:汽车金
融业务等;为本公司与东方汇理个人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50%股权的合
营企业。
    6、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4,7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茂善,主营业务:汽车
制造与销售等;为公司与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设立的
合营企业,公司持有 50%股权。
    7、广汽日野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2,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汉君,主营业务:汽车
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为公司与日野自动车株式会社设立的合
营企业,公司持有 50%股权。
    8、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0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陈茂善,主营业务:摩托车制造
与销售等;为公司与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设立的合营企业,公司持有 50%股权。
    9、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094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藤原宽行,主营业务: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含汽车发动机制造)等;为公司与丰田汽车公司、丰田汽车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 30%股权。
    10、上海日野发动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98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保田俊朗,主营业务:发动机及
其零部件的制造销售等;为公司与日野自动车株式会社设立的联营企业,公司
持有 30%股权。


    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或在过去 12 个月内存在兼任上述合营、联
营企业董事的情形,广汽财务公司与上述合营、联营企业的存、贷业务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加强集团内部资金集中
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广汽财务公司拟吸收上述企业日均不超过 56.6 亿元
人民币存款,并提供不超过 100.5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存贷款利率参照市
场利率执行;通过本次交易可以适当强化内部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有利于合理
调配资金在成员企业间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各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36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 36 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