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庞大: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9-29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 庞大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 庞大 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 庞大 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 庞大 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天津深商
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北方”)签署《借款协议》,公司向深商北方借
款 10,00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利率为 6.50%/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允、合理。交
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构成负面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附加条件,无需公司向关联人提供保证、抵押、质
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利率定价标准:按照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50%的
标准定价。公司一年期贷款平均年利率在 6.50%-8.00%之间,深商北方为加强对
公司发展的支持,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再次向公
司提供 10,000 万元借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深商北方签署《借款协议》,公司向深商北方借
款 1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为 6.50%/年。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
    深商北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继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道河北路 275 号
    经营范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承装(承
修、承试)电力设施;汽车租赁;游览景区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出借方):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10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
    (三)借款期限及利率
    借款期限为一年,自乙方收到甲方借款之日起计算,年利率 6.50%,按季付
息,到期还本。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按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
议,则构成借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每日按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计
收罚息。
    (五)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
同意向甲方所在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
    为加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深商北方提供的
借款将作为经营用款,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
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1、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黄继宏、刘湘华、庄信裕、刘娅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已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回避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本次关联交易只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对《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详细的
核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情况是按照公平、公允、自愿的原则制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中,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