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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庞大:关于变更审计机构公告2021-02-26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ST 庞大           公告编号:2021-018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工作函,表示因
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预计无法完成审计工作,提请公司另行安排审计机构
实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为保证 2020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综合
考虑,公司拟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
审计机构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
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方文森


                                   1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9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755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0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4,500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58,50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13,60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F-52                   批发和零售业               零售业

C-34                   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400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65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00 万元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
系, 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最近 3 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收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
均已整改完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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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近三年签署或复
                                     在本所执业   为本公司提供
 人员        注册时间   市公司审计                               核上市公司审计
                                        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时间                                     报告情况

             1998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马长松                   2012 年       14 年
              10 月                                              司审计报告 2 家


            1997 年 1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沈芳                    2012 年       14 年
                月                                               司审计报告 1 家


            1999 年 6                                            近三年负责复核的
王桂林                   2001 年        1年
                月                                                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具体费用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其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
 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

                                        3
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工作函,表示
因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预计无法完成审计工作,提请公司另行安排审计机
构实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为保证 2020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综
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审计机构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
明,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本次变更审计机
构不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庞大汽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中《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
行了严格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内容如下:
    公司已经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资料,我们对该等资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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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审阅,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核查,认为: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内容如下:
    经过对聘任的审计机构的资料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更换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变更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 2020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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