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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庞大集团: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30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元、林伟和董事
刘湘华组成,其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元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1. 2021年2月22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华”)会计师召开了2020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就2020年度审计工作
时间安排和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2. 2021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中审华召开了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沟通会并听取相关部门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
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编
制工作相关情况与中审华进行沟通,并对报告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和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或涉及重
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及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相关内幕消息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手续完善,未发现有内幕信息泄漏情况。
   3. 2021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编制
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汇报;

   4. 2021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编
制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并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重点关
注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具体工作如下:

   1. 审阅了中审华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认真听取了中审华及
公司相关部门的年报审计计划汇报,就审计的总体策略、审计进度、审计重点等提出了
具体意见和要求。

   2.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就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
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与沟通,为使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更好的
与中审华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相关协调
工作,并且全程跟进2020年年报审计的重要环节,督促中审华及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审计
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未发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3. 在中审华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初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审
计初稿,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或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内幕消息信息知
情人的登记手续完善,未发现有内幕信息泄漏情况。

    四、其它审计工作

    1. 监督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在公司2021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
公司财务部门的财务报表编制工作,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审阅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手续完善。
    2. 指导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进行评估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多次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汇报,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并认可公司内部审计控制的可行性,同时
督促公司审计部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了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在内控控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按时
完成内部控制建设、评价等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在履职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公司管理层与审计
机构、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敦促年审会计师主动关注公司发布的各类定期
报告和临时公告,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管理起到
积极的作用。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