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农业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3-3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我们
对本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为主,是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本行日常经
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对外担保业务(开出保函及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2,646.46 亿
元。
本行高度重视对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
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我们认
为,本行对担保业务风险的控制是有效的。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
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署页)
肖星 王欣新
黄振中 梁高美懿
刘守英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