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交通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0-29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16-03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现场)

和北京(视频)召开。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

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文件。受牛锡明

董事长委托,彭纯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 18 名,亲自出席董事 15 名,

委托出席董事 3 名:牛锡明董事长和侯维栋执行董事分别书面委托于亚利执行董事出席

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罗明德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刘浩洋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三季度业绩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三季度业绩报告》,同意按照有

                                         1
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续聘彭纯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决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彭纯先生为本公司行长。

     6 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彭纯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三)关于续聘侯维栋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的决

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侯维栋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

     6 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 1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侯维栋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四)关于《交通银行“十三五”时期(2016-2020 年)信息科技发展规划》

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十三五”时期(2016-2020 年)信息科技发展规划》。

     (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文化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文化政策》。

     (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报告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报告政策》。

     (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准备金管理政策》。

     (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分支机构信息网络安全制度的决议

                                        2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分支机构信息网络安全制度的

议案》,同意《纽约分行、旧金山分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意授权本公司行长,

并由行长在董事会授权权限范围内,授予相关副行长负责后续年度本公司在美分支机

构信息网络安全制度的修订、更新、审批等各项工作,授权有效期至董事会撤销或变

更授权为止。

    (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买分行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买分行的议案》,同意在印

度孟买设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买分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

理有关报批、筹建等各项工作。

    (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见附件 1),

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牛锡明、彭纯、于亚利、侯维栋、胡华庭、

王太银、刘长顺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十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见

附件 2)。

    6 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3
附件: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28 日




                                 4
附件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2015 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是否在股
                                    社会保险、企业年
                                                         其他                  东单位或
                          应付      金、补充医疗保险
 姓名         职务                                     货币性收        合计    其他关联
                          薪酬      及住房公积金的
                                                         入                    方领取薪
                                      单位缴存部分
                                                                                 酬
                           1                2             3       4=1+2+3
            执行董事
牛锡明                   58.21            15.18           0           73.39       -
            董事长
            执行董事
彭 纯       副董事长     58.21            15.18           0           73.39       -
              行长
            执行董事
于亚利                   52.38            14.76           0           67.14       -
            副行长
             执行董事
侯维栋       副行长      52.38            14.76           0           67.14       -
           首席信息官
胡华庭     非执行董事    133.90           24.60           0           158.50      -
王太银     非执行董事    133.90           24.60           0           158.50      -
刘长顺     非执行董事    133.90           24.60           0           158.50      -
           原执行董事
钱文挥                    8.73            2.17            0           10.90       -
             副行长
    注:
    1.2015 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董事,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
行。上表中董事税前薪酬为 2015 年度该等人士任职期间全部年度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 201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不含 2015 年度发放的以前年度绩效年薪。
    2.胡华庭先生、王太银先生、刘长顺先生的税前薪酬中,部分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
绩和风险暴露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3.2015 年 2 月,钱文挥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职务。
    4.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薪酬标准已经本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每年税前人民
币 25 万元。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5.除以上人士外,其他非执行董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5
附件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均为税前数据
                                   2015 年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是否在股
                                     社会保险、企业年
                                                          其他                 东单位或
                           应付      金、补充医疗保险
 姓名          职务                                     货币性收       合计    其他关联
                           薪酬      及住房公积金的
                                                            入                 方领取薪
                                       单位缴存部分
                                                                                 酬
                            1               2              3       4=1+2+3
               副行长
寿梅生                    52.38           14.76            0           67.14      -
             纪委书记

杨东平      首席风险官    52.38           13.06            0           65.44      -


沈如军        副行长      39.28           12.09            0           51.37      -

王 江         副行长      39.28           11.50            0           50.78      -

杜江龙      董事会秘书    133.90          24.60            0       158.50         -
吕本献     公司业务总监   133.90          24.60            0       158.50         -
吴 伟       首席财务官    89.26           16.18            0       105.44         -
朱鹤新       原副行长     13.10            3.26            0           16.36      -
    注:
    1.2015 年起,本公司中央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按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
关办法执行。上表中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 2015 年度该等人士任职期间全部年度薪酬数额,
其中包括已于 201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已支付薪酬”数额,不含 2015 年度发放的以前年度绩
效年薪。
    2.沈如军先生、王江先生自 2015 年 3 月起加入本公司,税前薪酬自任现职起计算。
    3.杜江龙先生、吕本献先生、吴伟先生的税前薪酬中,部分绩效年薪根据以后年度经营业绩
和风险暴露情况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4.吴伟先生自 2015 年 4 月起任首席财务官,税前薪酬自任现职起计算。
    5.2015 年 3 月,朱鹤新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本公司副行长职务。
    6.高级管理层成员、交行-汇丰战略合作顾问伍兆安先生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