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18 年度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码 一、 审计报告 1-7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8-9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10 - 11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2 - 1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14 财务报表附注 15 - 159 补充资料 16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7 年 资产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资产 货币资金 9/71(1) 8,945 8,813 8,259 8,2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 9,940 6,322 8,120 5,3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15 2,870 3,789 2,658 应收利息 11 7,999 7,164 7,625 6,790 应收保费 12 2,307 2,338 2,307 2,338 应收分保账款 13 246 198 246 198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5 189 71 189 7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35 16 22 16 22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35 1,348 1,292 1,348 1,292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5 892 612 892 612 保户质押贷款 14 31,327 27,000 31,327 27,000 其他应收款 15/71(2) 3,897 1,435 3,851 1,681 定期存款 16 64,690 41,809 64,130 41,36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7 300,949 320,385 294,433 314,19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 214,531 206,321 214,472 206,262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19 50,509 61,600 39,902 41,500 长期股权投资 20/71(3) 4,792 4,896 30,742 35,445 存出资本保证金 21 1,715 915 715 715 投资性房地产 22 7,044 4,741 7,107 4,540 固定资产 23 7,455 5,954 5,689 4,429 在建工程 24 4,339 2,563 2,903 1,526 无形资产 25 3,665 1,831 1,672 1,6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 1,777 36 1,752 2 其他资产 26 903 857 956 1,039 独立账户资产 66 139 230 139 230 资产总计 733,929 710,275 732,581 709,166 载于第 15 页至第 160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一、营业收入 154,167 144,132 153,825 143,750 已赚保费 119,947 107,928 119,947 107,928 保险业务收入 46 122,286 109,294 122,286 109,294 减:分出保费 47 (1,932) (1,264) (1,932) (1,264)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8 (407) (102) (407) (102) 投资收益 49/71(5) 33,803 35,649 33,636 35,4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404 296 374 26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 (379) 124 (345) 116 汇兑损益 95 (321) 95 (321) 资产处置收益 51 - 26 - - 其他收益 52 68 68 46 47 其他业务收入 53 633 658 446 492 二、营业支出 (143,552) (136,631) (143,359) (136,507) 退保金 54 (33,039) (33,906) (33,039) (33,906) 赔付支出 55 (51,135) (38,379) (51,135) (38,379) 减:摊回赔付支出 754 670 754 67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56 (26,752) (30,876) (26,752) (30,876)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57 330 10 330 10 保单红利支出 (126) (4) (126) (4) 税金及附加 58 (166) (169) (142) (14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6,708) (15,905) (16,708) (15,905) 业务及管理费 59 (12,561) (14,050) (12,477) (14,002) 减:摊回分保费用 593 273 593 273 其他业务成本 60 (2,945) (3,194) (2,860) (3,143) 资产减值损失 61 (1,797) (1,101) (1,797) (1,101) 三、营业利润 10,615 7,501 10,466 7,243 加:营业外收入 62 36 22 34 21 减:营业外支出 63 (141) (193) (141) (192) 四、利润总额 10,510 7,330 10,359 7,072 减:所得税费用 64 (2,587) (1,946) (2,516) (1,881) 五、净利润 7,923 5,384 7,843 5,19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7,923 5,384 7,843 5,191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22 5,383 少数股东损益 1 1 载于第 15 页至第 160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2 (4,388) 676 (4,397) 6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4,388) 676 (4,397) 684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及其对保险合 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 投资款的影响的税后净 额 (108) 108 (107) 10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及其对保险合同 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 资款的影响的税后净额 (4,291) 581 (4,290) 57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1 (1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35 6,060 3,446 5,8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534 6,0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 1 八、每股收益 65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 2.54 元 人民币 1.73 元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 2.54 元 人民币 1.73 元 载于第 15 页至第 160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 股东 股本 资本 其他综 盈余 一般风 未分配 小计 股东 权益 公积 合收益 公积 险准备 利润 权益 合计 2017 年 1 月 1 日 3,120 23,919 921 3,403 3,403 24,352 59,118 7 59,125 本年增减变动额 - 35 676 519 519 2,848 4,597 1 4,598 综合收益总额 - - 676 - - 5,383 6,059 1 6,060 利润分配 - - - 519 519 (2,535) (1,497) - (1,497) 提取盈余公积 - - - 519 - (519)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519 (519)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1,497) (1,497) - (1,497) 其他 - 35 - - - - 35 - 35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权益法核算 引起的其他权益 变动 - 35 - - - - 35 - 3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120 23,954 1,597 3,922 3,922 27,200 63,715 8 63,723 2018 年 1 月 1 日 3,120 23,954 1,597 3,922 3,922 27,200 63,715 8 63,723 本年增减变动额 - (40) (4,388) 1,304 785 4,211 1,872 1 1,873 综合收益总额 - - (4,388) - - 7,922 3,534 1 3,535 利润分配 - - - 1,304 785 (3,711) (1,622) - (1,622) 提取盈余公积 - - - 1,304 - (1,304)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785 (785)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1,622) (1,622) - (1,622) 其他 - (40) - - - - (40) - (40)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权益法核算 引起的其他权益 变动 - (40) - - - - (40) - (4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120 23,914 (2,791) 5,226 4,707 31,411 65,587 9 65,596 载于第 15 页至第 160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未分配 股东权 合收益 准备 利润 益合计 2017 年 1 月 1 日 3,120 23,917 900 3,403 3,403 23,961 58,704 本年增减变动额 - 35 684 519 519 2,656 4,413 综合收益总额 - - 684 - - 5,191 5,875 利润分配 - - - 519 519 (2,535) (1,497) 提取盈余公积 - - - 519 - (519)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519 (519)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1,497) (1,497) 其他 - 35 - - - - 35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权益法核算 引起的其他权益 变动 - 35 - - - - 3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120 23,952 1,584 3,922 3,922 26,617 63,117 2018 年 1 月 1 日 3,120 23,952 1,584 3,922 3,922 26,617 63,117 本年增减变动额 - (40) (4,397) 1,304 785 4,132 1,784 综合收益总额 - - (4,397) - - 7,843 3,446 利润分配 - - - 1,304 785 (3,711) (1,622) 提取盈余公积 - - - 1,304 - (1,304)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785 (785)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 (1,622) (1,622) 其他 - (40) - - - - (40)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权益法核算 引起的其他权益 变动 - (40) - - - - (4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120 23,912 (2,813) 5,226 4,707 30,749 64,901 载于第 15 页至第 160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附注 合并 合并 公司 公司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122,389 107,825 122,389 107,825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216 - 216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5,376 2,639 5,376 2,6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 76 26 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1) 787 1,058 628 1,1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578 111,814 128,419 111,942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82,032) (72,059) (82,032) (72,059)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419) - (419)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126) (4) (126) (4)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6,322) (15,821) (16,322) (15,8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714) (9,825) (8,227) (9,41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85) (2,506) (3,225) (2,3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2) (3,812) (3,734) (3,590) (3,6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810) (103,949) (113,941) (103,2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1)/71(6) 13,768 7,865 14,478 8,657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4,824 240,177 148,257 238,93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149 35,496 33,096 35,4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2 409 - 147 收购子公司收到的现金 9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984 276,082 181,353 274,56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7,613) (249,073) (173,558) (247,328)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4,327) (3,169) (4,327) (3,1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付的现金 (7,806) (3,994) (5,612) (3,633)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现金净额 (1,446) (548) (1,131) (44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 (13) (612) (5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1,230) (256,797) (185,240) (255,1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6) 19,285 (3,887) 19,444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5 - - - 其中:结构化主体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1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93) (2,140) (1,793) (2,140) 赎回债券支付的现金 - (10,000) - (10,000)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现金净额 (8,760) (20,222) (8,825) (20,2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58) (32,362) (10,618) (32,3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43) (32,362) (10,618) (32,362)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114 (206) 102 (208)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 (5,418) 75 (4,46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12 14,230 8,263 12,732 六、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3)/71(6) 9,005 8,812 8,338 8,263 载于第 15 页至第 160 页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及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于1996年9月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与股本为人民币 5亿元。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本公司分别于 2000年12月和2011年3月将注册资本与股本同时增至人民币12亿元和人民币26亿元。于 2011年12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540,000股, 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358,420,000股;于2012年1月,本公司 在香港联交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超额配售权股票2,586,600股。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同时变更为人民币31.20亿元。2018年,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 京市延庆区湖南东路16号,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本公司总 部设在北京。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 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8。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用精算方法计算的保险合同准备金 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18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 百万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 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3)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 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 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 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 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 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 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 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等,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 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取得时即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 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 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 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另一种金融资产在取得时由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 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 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 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因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形成的独立 账户资产。 1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金融资产(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 (ii)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iii)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及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等。 (iv)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 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b)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 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 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原 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 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领取 股利的权利确认时计入投资收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 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金融资产(续) (c)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则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 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 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 据显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 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1)公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2)发行机构的财务 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 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 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通常 若该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持续一年低于购置成本或公允价值低于购置成本50%以上 (含),则表明其公允价值发生重大或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 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 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 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 资产原实际利率(即初始确认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 值。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 计算确认。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5) 金融资产(续) (d)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 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 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e)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是指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 分): (i)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ii)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 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 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 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6)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 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 户负债等。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a)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 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b)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除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投资部分外,其他非保险合同投资部分项下的相 关负债计入保户储金及投资款,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 (c) 应付债券 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实际发行价格总额扣除交易费用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d) 独立账户负债 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投资部分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独立账户负债,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 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 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 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2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8)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按衍生金融工具合约订立日的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综合收益总额中反映。公允价值从活跃市场的市场 报价中获得,并考虑近期市场交易和估值方法,估值方法包括适用的现金流折现分析及期权定 价模型等方法。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最佳初始确认金额为交易价格(即所支付或所收到的 对价的公允价值),除非其公允价值可以从现有市场上相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未经修改或 改动)中获得,或者采用可从市场上获取全部变量数据的评估方法。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 值为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 当内嵌衍生金融工具与主体合约并无紧密关系,并且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要求时,应与主体 合同分别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通过损益确认。本集团未对满足保险合同定义的内嵌衍生金 融工具或与主体保险合同有紧密关系的内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固定金额(或在固定金额和利 率基础上确定的金额)退保合同的内嵌期权)进行单独确认。 (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 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期限均在6个月以内。 (10) 保户质押贷款 保户质押贷款是指在保单有效期内,本集团根据投保人的申请以保单为质押,以不超过申请借 款时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百分比发放的贷款。保户质押贷款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11)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 (a)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 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进行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判断单项金额重大的金额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 百万元。 2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1) 应收款项(续) (b)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及上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 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本 集团根据应收款项性质确定其相应信用风险特征,并基于该组合的历史损失率结合现时情 况计提坏账准备。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 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本集团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 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 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 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3)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 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 制的被投资单位;结构化主体为被设计成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并非为判断对该主体控制与否的 主要因素的企业,比如表决权仅与行政工作相关,而相关运营活动通过合同约定来安排;合营 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与其他方对其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且本集团仅对该被投资单位的净 资产享有权利;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 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 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 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 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 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 结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 权投资成本。 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 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 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 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 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 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 东权益。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 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 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本集团以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 股份为基础,同时考虑本集团及其他方持有的现行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 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 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处 置后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部 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4) 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公司的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注册资 本总额的 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原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相关子公司清算 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做其他用途。 (15)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为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初始 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 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 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45 年 5% 2.11%~2.38%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自用 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 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 作适当调整。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 注 4(20))。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办公及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 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2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6) 固定资产(续)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 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 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45 年 5% 2.11%~2.38% 办公及通讯设备 5-8 年 5% 11.88%~19.00% 运输工具 5-12 年 5% 7.92%~19.00% 于每年年度终了,本集团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适 当调整。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 4(20))。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固定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 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 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 4(20))。 (18)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以实 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外购电脑软件等,在预计可使用 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 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附注 4(20))。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 40年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 3-5年 2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19)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 净额列示。 (20) 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长期股 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 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 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 (a)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中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同时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 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对该合同中的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 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 本集团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中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 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 本集团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本集团将整个合同确定为非保 险合同。 本集团以保险风险同质的合同组合,即险种为基础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测试结果表 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 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除外。其中,附加利益指本集团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 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的金额。如果合同的签发对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 的,即表明此类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 2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b) 保险合同的分类 本集团的保险合同可以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是指本集团向投保人收 取保费,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 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本集团作为再保险分出人承接的保险业务为再保险分出业务,作为再保险接受人承接的保 险业务为再保险分入业务。本集团目前没有再保险分入业务。 本集团的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 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原保险合同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 险金责任的原保险合同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 到期日未交纳保费,本集团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 (c) 原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i) 原保险合同收入 本集团于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且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保费收入。 本集团按照原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 件满足后转为保费收入。如原保险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当期应收取 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如原保险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一次性 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对于 寿险合同,作为退保金,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寿险合同,冲减当期保险业务收入。 (ii) 原保险合同成本 原保险合同成本指原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且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原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 成本以及提取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和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 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赔付成本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取得原 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c) 原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iii)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未 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集团为尚未终止的 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集团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 案提取的准备金。寿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列报。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计量原保险合同准备金。本集团将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 合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本集团履行原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 基础进行计量。 履行原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原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 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集团为 履行原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1)根据原保险合同承 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2) 根据原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3)管理原保险 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 金流入指本集团为承担原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 费。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 估计金额。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 各期损益。 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 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本集团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计提的 准备金,并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内进行摊销。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剩余边 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合理估计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 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 本集团在确定原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本集团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 为基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c) 原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iii)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量假设和期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 设。 -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原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与 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原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 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 -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分别作为如死亡发 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和费用假设。未来费 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本集 团费用控制的影响。 -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和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 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 本集团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 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本集团不 具有重新厘定保险费的权利的,本集团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 3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c) 原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iii)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量方法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 理赔费用准备金。 -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保险人提出 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采用逐案估损法、案均赔款法等方 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风险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 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保险人提出 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 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Bornhuetter-Ferguson法、损失率法等方法,以 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风险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 决赔款准备金。 - 理赔费用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 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以未 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充足性测试 本集团按照各报告期末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 试,若有不足,将调整相关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并计入当期损益。 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转销相关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3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1) 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续) (d) 再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 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 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 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本集团在提取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分别估计原保 险合同现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并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保险合同 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在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 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出保费及摊回分保费用的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转 销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作为再保险分出人,本集团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资产与有关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在资产 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e) 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为非保险 合同。非保险合同包括投资部分和服务部分。投资部分确认为金融负债,其确认和计量方 法参见附注 4(6)(b)和 4(6)(d)。 与服务部分相关的收入为非保险合同服务收入,包括收取的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保单 管理费、退保费用、部分领取手续费、买入/卖出差价等,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与服务部分 相关的支出为非保险合同服务支出,包括佣金及手续费支出等,计入其他业务成本。非保 险合同服务收入和服务成本于本集团提供服务的当期确认。 (22) 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8年第2号)缴纳保 险保障基金: (a) 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的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的0.05%缴 纳; (b) 短期健康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的0.15%缴纳; (c)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 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 按照当年保费的 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当年保费的 0.05%缴纳。 当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 1%时,暂停缴纳。 3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3)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 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 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 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 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a)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b)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 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a)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 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b)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3) 所得税(续)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 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 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 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 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 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 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4)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a) 保险业务收入 保险业务收入即是保费收入,其确认方法参见附注4(21)(c)(i)。 (b)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以及已实现利得或损失。 (c)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d)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非保险合同服务管理费在内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 收入。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确认的金额反映预计因向客户交付这些商品和服务而有权获得 的金额。通过识别客户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配至 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在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履约过程中)确认收入。 3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本集团对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总额法确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 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 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 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6) 经营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 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 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3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7) 预计负债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 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 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 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 费用。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 佳估计数。 (28)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 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 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a)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酬缺勤、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 (b)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 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 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 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 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本集团还设立了企业年金基金,本集团按约定的 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本集团在参加企业年金计划职工提供服务的 会计期间,将依据企业年金方案计算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上述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基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3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28) 职工薪酬(续) (c)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包括长期带薪酬缺勤、其他长期服务福利、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和长期奖金 计划等。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视情况比照离职后福利进行处理。 (29)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规定,本公司自 2009 年起,按抵 减累计亏损后的当年净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能用于分红或 转增资本。 (30)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3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 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 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 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 3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3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 (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 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 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初始确认金额。 (c)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 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 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 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 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 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 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 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 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 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 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3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3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c)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 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未由本集团控制的所有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 产支持计划均为对非合并结构化主体的投资。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股权计划投资和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信托公司或资产经理人管理,并将筹集的资金投资 于其他公司的贷款或股权。债权计划投资由关联的或无关联的资产经理人管理,且其主要 投资标的物为基础设施及不动产资金支持项目。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 资产管理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和授予持有人按比例分配相关投资资 产的收益权利来为其运营融资。本集团持有上述投资品种的受益凭证。 (32)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 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 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 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 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33)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4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主要会计政策(续) (33) 公允价值计量(续)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 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 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 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 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 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 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 的判断: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产品特征判断产品是否能够分拆。对于能够分拆的产品将其拆分为保险部分和非保 险部分。 其次,对于不能进行分拆的产品,判断原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 再次,判断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最后,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4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判断(续) (1)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续) 其中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a)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 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 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险期间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或等于 5%,则确认为原 保险合同。 (b) 对于年金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的确认为原保险合同。 本集团以险种为单位对原保险保单执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对归属于同一险种的保单,基于保 单分布状况和风险特征,如投保年龄、性别、缴费方式和缴费期限等,测试所有可能的保单组 合。如果原保险保单包含多项互斥的保险事故,本集团根据合同设计初衷、合同条款和经验数 据进行判断,选择预期赔付金额较高的事故作为合理的具有商业实质的保险事故进行重大保险 风险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表明同一险种下所有可能的保单组合都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该险 种确认为原保险合同;如果测试结果表明同一险种下部分保单组合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本 集团按该险种实际业务每一保单组合的保费、准备金等因素作为权重进行测算,当有一半以上 的保单通过测试,则该险种确认为原保险合同。 对于再保险保单,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上判断再 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件的再保险保单, 直接判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保单,以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 移的显著程度,如果保险风险比例大于 1%,则确定为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风险比例=(Σ 再保险分入人发生净损失情形下损失金额的现值×发生概率)/再保险分入人预期保费收入的现 值×100%。 本集团经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后,没有未确认为保险合同的重大再保险合同。 4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判断(续) (2) 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了这 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所有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 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1) 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重大精算假设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保费、给付、保单红利、相关费 用等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合理估计所采用的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费用、 保单红利、退保率等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定。以下披露的均为 合理估计(不含风险边际)的假设。 (a) 折现率假设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寿险原保险合同,本集团以对应资产组 合未来预期投资收益率为折现率假设,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影响。折现率假设 基于对本集团未来投资收益的估计,并应用于对未来现金流的合理估计。在确定折现率假 设时,本集团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和未来投资组合及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 对未来经济状况和公司投资策略的预期,下表列示本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折现率假设: 折现率假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50%~5.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50%~5.00%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寿险原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考虑货币 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 为基础,附加综合溢价确定折现率假设。综合溢价考虑税收、流动性效应和其他因素等确 定。下表列示本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即期折现率假设: 折现率假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32%~4.7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16%~4.75%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因素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4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1) 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重大精算假设(续) (b) 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 本集团以《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为基础,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 调整以反映本集团的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行病,例如禽流 感、艾滋病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病症,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 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带来寿命 的延长也对本集团的年金保险带来长寿风险。 本集团以《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为基础,结合对历史经验 的分析和对未来经验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发病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 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负面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 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 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映这些长期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 负债不足。 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本集团使用的死亡率和发 病率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c) 费用假设 本集团的费用假设基于对实际经验的分析并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因素而确定,可分为获取费 用和维持费用。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 在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下,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d) 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分红保险条款规定、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分 配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按照分红保险条款规定,本集团有 责任向分红保险合同持有人支付分红保险可分配收益的 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 例。 4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1) 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的重大精算假设(续) (e)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 退保率等其他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确定的,以资产负债表日可 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2)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计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和收益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 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和定期存款等。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假设和判断 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有关。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 为: (a) 债权型投资 通常债权型投资公允价值以其活跃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可供参 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 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本集团债权型投资的公允价值以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或中央债券登记结算公司公布的理论价格等 为基础确定。 (b) 股权型投资 通常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以其活跃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活跃市场报价可供参 考,公允价值可根据适用的市盈率或经修正的以反映证券发行人特定情况的价格/现金流比 率估计确定。本集团股权型投资的公允价值以证券交易所、各基金管理公司公布的年度最 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或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基金单位净值等为基础确定。 (c) 定期存款、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d) 其他金融资产如投资清算交收款和诉讼保全保证金等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估计的披露请参见附注 77。 4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将某些资产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将其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公允价值下降时,管理层就价值下降作出判断以确定是否存在需在损益中确认其减值损失。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 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 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 预计负债 本集团在开展业务时,会涉及包括法律诉讼与纠纷在内的各种或有事项。上述或有事项所产生 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险业务及其他经济业务而产生的索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前董事长关国 亮违规事项和附注 37 中所列的未决诉讼与纠纷事项等。本集团对该不利影响综合评估,包括参 考律师等专业意见,对很可能发生的,并且能够合理估计的或有负债计提准备,计入预计负债。 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发生可能性很小的或有负债,不计提相关准备。由于或有 事项实际发展情况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本财务报表中本集团目前已经计提的预计负债 金额可能会与本集团最终支付的金额产生重大差异。 (6) 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 于 1998 年至 2006 年期间任职的本公司前董事长关国亮(以下简称“前董事长关国亮”)由于 违规运作保险资产等事项(以下简称“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司法机关已就其中涉嫌 违法的部分进行了判决。本公司正在积极开展上述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的后续清理工作。 本财务报表是依据本公司所掌握的资料和最佳估计以及下列重要假设和判断编制的。 本公司前董事长关国亮通过未在财务记录中反映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账外账户”),以本 公司持有的债券为抵押进行本公司未合法授权的债券卖出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账外回购交 易”),以融入资金用于拆借资金等。本公司于监管部门检查后获知上述账外回购交易,并在 账外回购交易到期时陆续支付卖出回购交易结算款及回购交易利息合计人民币 2,910 百万元。 本公司于 2007 年度收到保险保障基金划入资金合计人民币 1,455 百万元。根据保险保障基金 的说明,上述款项是保险保障基金受让本公司部分原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对应的转让款, 保险保障基金将其支付给本公司用于抵作本公司被拖欠的款项。 此外,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收回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借款及相 关利息约人民币 354 百万元。根据本公司所掌握的相关资料,本公司判断该收回款项为上述账 外回购交易的一部分。 4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6) 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续) 本公司于2015年度收到新产业支付的款项人民币170百万元及履约期间的所有利息,上述款项 为本公司2001年和2002年委托新产业代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70百万股的本金及 履约期间的所有利息。根据本公司所掌握的相关资料,本公司判断新产业应归还的民族证券股 权款项本金人民币170百万元为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应收款的一部分。 为了清算前董事长关国亮在任期间本公司与北京天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 寰房产”)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清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2013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对天寰 房产、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3 年 12 月 25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天寰房产应当向本公司偿还人民币 5.75 亿元及利息,新华信托不承担责任。天寰房产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 年 5 月 13 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2014 年 7 月 8 日,重庆 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裁定书。2015 年 11 月 24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扣除了天 寰房产在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中应分得的债权人民币 1,623 万元,并出具案款分 配方案。根据该案款分配方案,本公司应分得的债权为人民币 1,581 万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2018 年 8 月 7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扣除了天寰 房产在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中应分得的债权人民币 4,238 万元,并出具案款分配 方案。根据该案款分配方案,本公司应分得的债权为人民币 4,128 万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 本公司尚不掌握上述账外回购交易和账外账户收付款等事项的完整资料,亦不能完整判断交易 实质或明确本公司与之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本公司基于目前掌握的资料,判断暂将上述收到 和支付的款项合并计算,以其净额人民币 874 百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正在通过法律诉 讼等手段追回上述前董事长关国亮违规事项的有关款项。本公司判断此笔应收款项的收回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874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15 百万元)。 (7) 税金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金。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很多交易和 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税金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 本集团基于对预期的税务检查项目是否需要缴纳额外税款的估计确认相应的负债。如果这些税 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税金 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4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续) 估计的不确定性(续) (8)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退 保率、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如附注 5、估计的不确定性(1)所述,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 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 增加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1,895 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 民币 3,143 百万元,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 5,038 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6 主要税项 (1) 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主要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本集团所使用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司企 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汇算清缴,再由各分支公司就地申报。 (2) 增值税 2018年度,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应税收入按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3) 流转税附加税费 2018年度,流转税附加税费以实缴的增值税为基础按一定比例计算缴纳。 4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简称 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新华家园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健康科技 新华家园养老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新华养老服务 新华家园尚谷(北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尚谷置业 新华世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新华电商 广州粤融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粤融 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后援中心 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养老保险 新华家园养老投资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海南养老 新华浩然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新华浩然 北京新华卓越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康复医院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子公司的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 本集团期末 实质上构成 持股 表决权 是否 少数股 实际出资额 对子公司净 比例 比例 合并 东权益 投资的其他 报表 项目余额 资产管理公司 563 - 99.40% 99.40% 是 8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40 - 99.64% 99.64% 是 1 健康科技(注1) 867 - 100% 100% 是 - 新华养老服务(注2) 964 - 100% 100% 是 - 尚谷置业 15 - 100% 100% 是 - 新华电商 200 - 100% 100% 是 - 广州粤融 10 - 100% 100% 是 - 合肥后援中心(注3) 920 - 100% 100% 是 - 新华养老保险(注4) 5,000 - 100% 100% 是 - 海南养老 1,173 - 100% 100% 是 - 新华浩然(注5) 530 - 100% 100% 是 - 康复医院(注6) 170 - 100% 100% 是 - 合计 10,452 - 9 4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注 1:本公司 2018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健康科技延庆养老项目一期投 资规模从人民币 960 百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96 百万元,以本公司向健康科技增加注册 资本的方式投资。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已向健康科技支付增资款人民币 235 百 万元,累计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 867 百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健康科技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 注 2:本公司 2016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新华养老服务增资人民币 300 百 万元,变更后新华养老服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4 百万元。于 2016 年 12 月 24 日,本 公司向新华养老服务支付增资款人民币 300 百万元,累计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 964 百万 元。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新华养老服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注 3:本公司 2016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肥后援中心项目子公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合肥后援中心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 百万元增加至 人民币 3,200 百万元,该事项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及 2018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合计向合肥后援中心支付增资款人民币 264 百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向合肥后援中心累计出资额为人民币 920 百万元。 注 4:本公司 2018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新华养老保险增资人民币 4,000 百万元,变更后新华养老保险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百万元。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 本公司向新华养老保险支付增资款人民币 4,000 百万元,本公司累计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 4,990 百万元,资产管理公司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 10 百万元。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新 华养老保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注 5:新华浩然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北京世纪浩然动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公司名称。 注 6:本公司 2017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股权受让方式收回北京新 华卓越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获得原中国 保监会批准,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康复医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70 百万元。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向康复医院注入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70 百万元。 5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资产管理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资产管理 人民币 管 理 运 用 自 有 资 金 及 保 险 资 其他股份有限 黎宗剑 9111000078 公司 500 百万元 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 公司(非上 (注) 9957546R 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 市)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 间接控股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资产管理 港币 就证券交易提供意见及资产 有限公司 不适用 61181637-0 公司 50百万元 管理。 00-03-14-6 (香港) 健康科技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房地产 人民币 技术开发;职业技能培训(机 有限责任公司 陈骏 9111022978 开发; 867百万元 动车驾驶员培训除外);人 (法人独资) 3248802X 培训 力资源培训;会议服务;展 览展示;组织文化交流活动; 体育运动项目培训;信息咨 询(不含中介服务);房地 产开发;酒店管理;企业管 理;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 房;销售日用品;餐饮服务; 住宿;销售食品。 注:黎宗剑代行法人代表人职务。 5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新华养老服务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服务 人民币 集中养老服务;企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陈骏 911102295 964百万元 技术开发;会议服务;承 (法人独资) 93883274Y 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社会经 济咨询;房地产开发;机 动车停车场服务、健康咨 询(不含诊疗服务)。 尚谷置业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房地产 人民币 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陈骏 911102295 开发 15百万元 (法人独资) 93883282R 新华电商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电子科技 人民币 商业经纪业务、销售电子产 有限责任公司 于志刚 911101070 200百万元 品;经济信息咨询;技术 (法人独资) 938162519 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 数据处理;软件设计、软 件开发。 5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广州粤融 直接控股 中国广州 中国广州 房地产投 人民币 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 有限责任公司 赵林德 914401013 资及管理 10 百万元 营活动;房屋租赁;场 (法人独资) 04602350H 地租赁(不含仓储)。 合肥后援中心 直接控股 中国合肥 中国合肥 房地产投 人民币 项目投资、房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丛临瓯 913401000 资及管理 3,200百万元 房屋租赁。 (非自然人 99501517Y 投资或控股 的法人独 资) 5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新华养老保险 直接控股 中国深圳 中国深圳 保险服务 人民币 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 其 他 股 份 有 刘亦工 91110105M 5,000百万元 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 限公司(非 A008ABN6 上市) W 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 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 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上述业务 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 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 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 外币资金业务;开展与资产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经中 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海南养老 直接控股 中国琼海 中国琼海 房地产 人民币 养老住宅及配套设施的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任文科 914690020 开发; 1,908 百万元 经营和管理;酒店、公寓经 (非自然人 9870905XR 培训 营、管理;物业管理;停车 投资或控股 场经营、管理;游泳场(馆) 的 法 人 独 经营、管理;商场、超市经 资) 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 销售;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餐饮服务;客运服务;美容 美发;桑拿水疗;体育运动 项目经营;健身、桌球、网 球、娱乐、康体服务;洗衣 服务;会展会务服务;票务 代理;商务信息咨询;养老、 养生健康知识培训及咨询服 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医 疗保健服务;医疗器械信息 咨询;垂钓服务;小区配套 设施服务。 5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类型 法人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新华浩然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房产租赁及 人民币 工程项目管理;航空动力设 有限责任公司 姜宗旭 91110302675 物业管理 500百万元 备、石油热采设备的技术开 (法人独资) 050065Q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培训;资产管理;出租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机动 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设备安 装、维修;代收居民水电费; 销售食品。 康复医院 直接控股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医疗服务 人民币 医疗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王锡安 91110106MA 170百万元 (法人独资) 008KCX1R 本集团不存在使用集团资产或清偿集团负债方面的限制。 所有子公司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在子公司所持有的表决权与持有的普通股比例一致。子公司的非控制权益对本集团无重大影响。 5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 结构化主体名称 持有份 投资资金 业务 在合并报表内确认的 与本集团主 额比例 性质 主要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要业务往来 报表科目 金额 新华-东方一号项目 100% 人民币 项目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 10,000 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计划(以下 100 亿元 投资 的投资 简称“东方一号”) 应收利息 299 新华-华融一号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计划(以下 投资 简称“华融一号”) (注) 新华资产-明道 94.02% 人民币 资产 货币资金 12 投资收益 增值资产管理产品 1.59 亿元 管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106 (以下简称“明道基 产品 其变动计入当期 金”) 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 新华资产-明德 100% 人民币 资产 货币资金 4 投资收益 一号资产管理产品 2.57 亿元 管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205 (以下简称“明德基 产品 其变动计入当期 金”) 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其他应付款 (1) 新华资产-明礼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投资收益 一号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 (以下简称“明礼 产品 基金”)(注) 新华资产-明仁 90.00% 人民币 资产 货币资金 5 投资收益 一号资产管理产品 0.45亿元 管理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 (以下简称“明仁一 产品 号”) 新华资产-明仁 90.00% 人民币 资产 货币资金 10 投资收益 三号资产管理产品 0.9亿元 管理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8 (以下简称“明仁三 产品 号”) 新华资产-明仁 87.93% 人民币 资产 货币资金 1 投资收益 四号资产管理产品 2.57亿元 管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236 (以下简称“明仁 产品 其变动计入当期 四号”) 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利息 4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 103 的投资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2) 新华资产-明智 90.00% 人民币 资产 货币资金 10 投资收益 一号资产管理产品 0.9亿元 管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13 (以下简称“明智 产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一号”) 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0 5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续) 结构化主体名称 持有份 投资资金 业务 在合并报表内确认的 与本集团主 额比例 性质 主要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要业务往来 报表科目 金额 新华资产-明智 90.00% 人民币 资产 货币资金 9 投资收益 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0.9 亿元 管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22 (以下简称“明智 产品 其变动计入当期 二号”) 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 新华资产-明智 90.00% 人民币 资产 货币资金 12 投资收益 三号资产管理产品 0.45 亿元 管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8 (以下简称“明智 产品 其变动计入当期 三号”) 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7 其他应付款 (2) 新华资产-明智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投资收益 四号资产管理产品 管理 (以下简称“明智四 产品 号”)(注) 新华资产-明智 90.00% 人民币 资产 货币资金 9 投资收益 五号资产管理产品 0.9 亿元 管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24 (以下简称“明智 产品 其变动计入当期 五号”) 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8 陆家嘴信托-中电投中 100% 人民币 信托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 投资收益 卫热电永续债集合 10 亿元 计划 应收利息 2 资金信托计划(以下 简称“中卫热电信托 计划”) 陆家嘴信托-中电投中 100% 人民币 信托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00 投资收益 卫新能源永续债集 40 亿元 计划 应收利息 7 合资金信托计划(以 下简称“中卫新能源 信托计划”) 注:于2018年12月18日,华融一号全部到期,本公司收回投资;于2018年12月28日,本集团提 前赎回投资的明礼基金人民币135百万元和明智四号人民币90百万元。故本年度仅将华融一 号自2018年1月1日至到期日、明礼基金和明智四号2018年1月1日至赎回日的利润表纳入合 并范围。 (3) 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集团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权益具体见附注 20。 5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合并范围的变动 2018年,本公司以零对价取得了康复医院100%股权和控制权,购买日为2018年3月1日。 康复医院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康复医院的可辨认 资产和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如下: 2018年3月1日 2018年3月1日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货币资金 9 9 其他应收款 1 1 固定资产 28 28 在建工程 2 2 无形资产 50 5 其他资产 41 41 应付职工薪酬 (1) (1) 其他应付款 (130) (130)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合计 - 支付的交易对价 - 收购康复医院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下: (未经审计) 获取的子公司的货币资金 9 已支付的现金交易对价 - 收购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9 康复医院自购买日起至本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列示如下: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 净利润 (37) 现金流量净额 53 自购买日期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未处置或准备处置康复医院的资产或负债。 5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货币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存款 人民币 5,314 1.0000 5,314 5,016 1.0000 5,016 美元 248 6.8632 1,699 215 6.5342 1,404 港币 1,125 0.8762 986 350 0.8359 292 小计 7,999 6,712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946 1.0000 946 2,101 1.0000 2,101 小计 946 2,101 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 6,260 1.0000 6,260 7,117 1.0000 7,117 美元 248 6.8632 1,699 215 6.5342 1,404 港币 1,125 0.8762 986 350 0.8359 292 合计 8,945 8,813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证券投资交易的清算备付金。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货币资金中 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付款保函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19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19 百万元)。 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企业债券 2,274 442 次级债券 515 400 国债 300 308 金融债券 - 18 小计 3,089 1,168 股权型投资 基金 5,170 4,193 股票 1,681 961 小计 6,851 5,154 合计 9,940 6,322 6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1 应收利息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785 2,797 (2,085) 1,497 应收债权型投资利息 5,732 23,856 (23,888) 5,700 其他 647 1,440 (1,285) 802 合计 7,164 28,093 (27,258) 7,999 减:坏账准备 - - - - 净值 7,164 28,093 (27,258) 7,999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 2,641 2,708 (4,564) 785 应收债权型投资利息 6,500 23,338 (24,106) 5,732 其他 523 1,279 (1,155) 647 合计 9,664 27,325 (29,825) 7,164 减:坏账准备 - - - - 净值 9,664 27,325 (29,825) 7,164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逾期应收利息(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利息。本集团对单项 金额不重大及上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利息确定其相应信用风险特征,并根据历史损 失率结合现时情况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未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无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3)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附注 72(5)(b)所述外,本集团无其他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 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应收利息(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4)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应收利息(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6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2 应收保费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寿险 1,395 1,451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878 863 短期险 34 24 合计 2,307 2,338 减:坏账准备 - - 净值 2,307 2,338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收保费账龄均在 3 个月以内(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保费。本集团对单项 金额不重大及上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保费确定其相应信用风险特征,并根据历史损 失率结合现时情况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未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无应收保费核销情况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3)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的应收保费(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4)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的应收保费(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13 应收分保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63 184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82 13 其他 1 1 合计 246 198 减:坏账准备 - - 净值 246 198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账龄均在 1 年以内(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分保账款。本集团对 单项金额不重大及上述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分保账款确定其相应信用风险特征,并根 据历史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未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无应收分保账 款核销情况(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3)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的应收分保账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6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 应收分保账款(续) (4)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分保账款分析如下: 占应收分保账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年限 款总额比例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 本公司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 公司”)的子公司 163 1 年以内 66%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 持有本公司 5%以下表决权股 公司北京分公司 份的股东的分公司 82 1 年以内 34% 慕尼黑再保险股份公 司上海分公司 非关联方 1 1 年以内 - 合计 246 100% (5)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表中列示的关联方余额,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的应收分保 账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14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且贷款金额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现金价值的 一定比例。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 6 个月以内(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6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值 投资清算交收款(附注 15(10)) 2,828 - 2,828 245 - 245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附注 15(4)) 874 (874) - 915 (915) -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告费 662 - 662 777 - 777 押金 78 - 78 76 - 76 待抵扣进项税(附注 15(9)) 66 - 66 44 - 44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 (附注 15(12)) 37 (37) - 37 (37) - 员工借款 17 - 17 13 - 13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 (附注 15(14)) 16 (16) - 16 (16) -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 (附注 15(13)) 14 (14) - 14 (14) -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 (附注 15(15)) 12 (12) - 12 (12) - 诉讼保全保证金(附注 15(11)) 3 - 3 4 - 4 其他 247 (4) 243 280 (4) 276 合计 4,854 (957) 3,897 2,433 (998) 1,435 (1)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3,730 1,258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66 29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4 52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8 58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41 22 5 年以上 995 1,014 合计 4,854 2,433 减:坏账准备 (957) (998) 净值 3,897 1,435 6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本年减少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转回 转销 核销 年末余额 2018 年 (998) (3) 41 - 3 (957) 2017 年 (998) (4) - - 4 (998) (3)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 874 18% (874) 100% 915 38% (915) 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投资清算款、预付款 项及押金 3,669 75% - - 1,204 50% - - 其他 228 5% - - 231 9%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 83 2% (83) 100% 83 3% (83) 100% 合计 4,854 100% (957) 20% 2,433 100% (998) 41% (4)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874 (874) 100% 附注 5(6)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915 (915) 100% 附注 5(6) 6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5)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 37 (37) 100% 附注 15(12)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 14 (14) 100% 附注 15(13)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 16 (16) 100% 附注 15(14)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 12 (12) 100% 附注 15(15) 其他 4 (4) 100% 合计 83 (83)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 37 (37) 100% 附注 15(12)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 14 (14) 100% 附注 15(13)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 16 (16) 100% 附注 15(14)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 12 (12) 100% 附注 15(15) 其他 4 (4) 100% 合计 83 (83) 6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6) 账面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占其他应收 款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数的比例 与本集团关系 账龄 年末余额 投资清算交收款 2,828 58% 非关联方 1 年以内 -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874 18% 非关联方 5 年以上 (874)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 告费 662 14% 非关联方 1-2 年 - 押金 78 2% 非关联方 1-5 年 - 待抵扣进项税 66 1% 非关联方 1 年以内 - 合计 4,508 93% (87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占其他应收 款余额合计 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数的比例 与本集团关系 账龄 年末余额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915 38% 非关联方 5 年以上 (915)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 告费 777 32% 非关联方 1-2 年 - 投资清算交收款 245 10% 非关联方 1 年以内 - 押金 76 3% 非关联方 1-5 年 - 待抵扣进项税 44 2% 非关联方 1 年以内 - 合计 2,057 85% (915) (7)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的其他应收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8)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9) 待抵扣进项税 待抵扣进项税为本集团购买商品和服务产生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将在以后年度抵扣销项税 额。 (10) 投资清算交收款 投资清算交收款为本集团在交易所进行投资交易,按照交易清算规则尚未收到的交易款项。 6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11) 诉讼保全保证金 诉讼保全保证金为本集团在日常诉讼案件过程中按法院要求提交的保证金,法院将于案件审 结后将该保证金归还本集团。 (12)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 2005年本公司与黑龙江施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办公用房购买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 37百万元。2005年本公司支付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贯通投资”)人民币 37百万元。由于本公司付款对象与合同卖方不一致,截至目前本公司未能取得该项办公用房 的产权证明,且向贯通投资收回已支付款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基于对未来现金流量 的最佳估计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3)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 2009年本公司江苏分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和湖南分公司永州中心支公司原个别工作人员涉 嫌假借本公司名义,销售虚假保险产品,进行集资诈骗活动,将非法所得资金用于个人投资 或挥霍。经本公司当时核查估计,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活动尚未兑付的资金缺口本 金及利息合计约为人民币295百万元,其中泰州案件约为人民币277百万元,永州案件约为 人民币18百万元。本公司判断上述垫付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对未来现 金流量的最佳估计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1年度,本公司根据法院对永州案 件的判决和估计未来尚需垫付的金额,冲减相关应收款项和坏账准备人民币7百万元。2012 年度,本公司追回了泰州案件资产清收相关款项人民币20百万元,法院对泰州案件在2012 年结案并且本公司在2012年并未发生新的兑付,本公司冲销了其他应付款中预提的剩余垫 付款项人民币80百万元,并冲销了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并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100百万元。 2012年12月31日,基于本公司对上述两个案件的判断,本公司认为未来有可能收回人民币 约26百万元,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余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和坏账准备人民币162百万 元予以核销。 2013年度,本公司追回了泰州及永州案件资产清收相关款项人民币9百万元,本公司冲减了 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和相关坏账准备。 2015年度,本公司追回了泰州及永州案件资产清收相关款项人民币3百万元,本公司冲减了 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和相关坏账准备。 6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其他应收款(续) (14)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 2005 年闽发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证券”)被中国证监会责令关闭并行政清算, 本公司在闽发证券托管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477 百万元的证券无法取回,本公司将托管于闽 发证券的证券投资以账面价值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09 年至 2012 年期 间,根据法院裁定的闽发证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公司陆续共收到资产人民币 373 百万元。 本公司相应冲减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于 2012 年法院裁定终结闽发证券破产程序。本公 司判断未来有可能收回人民币 16 百万元,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余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及坏账准备人民币 88 百万元予以核销。 (15)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 本公司2004年与深圳连九州实物流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九州公司”)签订购买办 公用房协议,合同价款人民币104百万元。本公司于2004年向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新融公司”)划款人民币100百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并直接向连九州公司支付 了购房款人民币16百万元。2007年本公司与连九州公司签订备忘录,明确本公司已履行全 部合同付款义务,并已取得该项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本公司判断从华新融公司收回其尚未 归还的多余购房款项人民币12百万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基于对未来现金流量的最佳估计对 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6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按剩余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到期期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 709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7,000 1,50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4,100 7,000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5,000 4,10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13,500 15,00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23,590 13,500 5 年以上 1,500 - 合计 64,690 41,809 6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 国债 7,187 1,693 金融债券 21,022 16,515 企业债券 15,334 24,690 次级债券 12,650 11,995 信托计划 66,281 63,756 理财产品 64,299 70,730 小计 186,773 189,379 按成本计量 永续债 5,000 5,000 小计 5,000 5,000 股权型投资 按公允价值计量 基金 37,127 45,623 股票 29,466 37,772 资产管理计划 13,568 17,864 优先股 1,066 1,171 理财产品 116 - 其他股权型投资 125 163 小计 81,468 102,593 按成本计量 私募股权 4,443 4,128 股权计划 4,700 4,700 其他未上市股权 18,565 14,585 小计 27,708 23,413 合计 300,949 320,385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包含因在定向增发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申购中取得的流通暂时受限的股票共计人民币 1,740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 7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公允价值 186,773 189,379 摊余成本 184,808 190,254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965 (875) 累计计提减值 - - 股权型投资 公允价值 81,468 102,593 成本 94,395 97,79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885) 5,830 累计计提减值 (2,042) (1,036) 合计 公允价值 268,241 291,972 摊余成本/成本 279,203 288,053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8,920) 4,955 累计计提减值 (2,042) (1,036)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8年度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本年利息收入/ 年初 本年 本年 年末 年初 本年 年末 现金红利 增加 减少 变动 债权型投资 永续债 5,000 - - 5,000 - - - 252 股权型投资 私募股权 4,128 905 (590) 4,443 - - - 28 股权计划 4,700 - - 4,700 - - - 280 其他未上市股权 14,585 3,980 - 18,565 - - - 1,098 合计 28,413 4,885 (590) 32,708 - - - 1,658 7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续):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17年度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本年利息收入/ 年初 本年 本年 年末 年初 本年 年末 现金红利 增加 减少 变动 债权型投资 永续债 5,000 - - 5,000 - - - 262 股权型投资 私募股权 2,728 1,597 (197) 4,128 - - - 28 股权计划 3,700 1,000 - 4,700 - - - 230 其他未上市股权 11,063 3,522 - 14,585 - - - 462 合计 22,491 6,119 (197) 28,413 - - - 982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合计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合计 年初余额 - (1,036) (1,036) - (1,357) (1,357) 本年计提 - (1,835) (1,835) - (1,097) (1,097) 其中:其他综合 收益转入 - - - - - - 本年减少 - 829 829 - 1,418 1,418 其中:期后公允 价值回升转回 - - - - - - 年末余额 - (2,042) (2,042) - (1,036) (1,036) 7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8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86,090 90,981 71,474 69,215 金融债券 28,558 30,480 31,050 29,552 企业债券 41,110 43,670 45,030 44,718 次级债券 58,773 61,456 58,767 58,707 合计 214,531 226,587 206,321 202,19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2018 年度,本集团提前出售面值折合人民币为 2,405 百万元的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提前出售原因为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 2018 年度,本集团未发生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 19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1) 10,000 20,000 债权计划投资 (2) 39,109 40,200 次级债务 1,400 1,400 合计 50,509 61,600 (1)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包括东方一号和华融一号。 东方一号规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将在该计划到期时偿还本金 及利息。该计划期限为十年,东方资产有权在第七年末赎回债权。东方资产将其合法持有且 经计划管理人认可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与计划管理人设立共管,为项目资产本息的按期偿还 提供增信保证。 华融一号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将在该计划到期时偿还本金 及利息。该计划期限为七年,华融资产有权在第五年末赎回债权。华融资产将其合法持有且 经计划管理人认可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与计划管理人、信托受托人设立共管,为项目资产本 息的按期偿还提供增信保证。华融一号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到期,本集团收回投资。 (2) 债权计划投资主要为基础设施和不动产资金项目。所有项目均为固定期限项目,期限通常在 三年到十年之间。 7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金茂”) 3,078 3,179 北京紫金世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紫金世纪”) 754 764 南京卫元舟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卫元舟”) 179 192 新华资本国际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华资本国际”) 95 78 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兆体检”) 11 8 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 675 675 合计 4,792 4,896 本集团联营企业除中国金茂在香港上市外,其余均未上市交易。中国金茂于 2018 年最后一 个交易日的股价为每股港币 3.52 元。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长期股 权投资未发生减值。 7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续) 2018年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 投资 年初 追加或 按权益法调整 享有的其他 宣告分派的 本年计提 方法 成本 余额 减少投资 的净损益 综合收益 现金股利 其他权益变动 外币报表折算差 减值准备 年末账面价值 年末减值准备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 权益法 2,917 3,179 - 370 (148) (268) (55) - - 3,078 - 紫金世纪 权益法 600 764 - 14 - (24) - - - 754 - 卫元舟 权益法 192 192 - (13) - - - - - 179 - 新华资本 国际 权益法 7 78 - 30 - (11) - (2) - 95 - 美兆体检 权益法 10 8 - 3 - - - - - 11 - 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 权益法 507 675 - - - - - - - 675 - 合计 4,233 4,896 - 404 (148) (303) (55) (2) - 4,792 - 7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续) 2017年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 投资 年初 追加或 按权益法调整的 享有的其他 宣告分派的 本年计提 方法 成本 余额 减少投资 净损益 综合收益 现金股利 其他权益变动 外币报表折算差 减值准备 年末账面价值 年末减值准备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 权益法 2,917 2,833 - 307 149 (158) 48 - - 3,179 - 紫金世纪 权益法 600 757 - 7 - - - - - 764 - 卫元舟 权益法 192 199 - (7) - - - - - 192 - 新华资本 国际 权益法 7 56 - 36 - (8) - (6) - 78 - 美兆体检 权益法 10 15 - (7) - - - - - 8 - 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 权益法 507 715 - (40) - - - - - 675 - 合计 4,233 4,575 - 296 149 (166) 48 (6) - 4,896 - 7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续) 注册地及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企业/主体类型 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直接 间接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授权资本 联营企业 中国金茂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不适用 9.21% 0% 9.21% 不适用 房地产开发 不适用 紫金世纪(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左祥 24% 0% 24% 不适用 房地产开发等 人民币2,500百万元 卫元舟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京 陈逸 40% 0% 40% 不适用 教育投资等 人民币19.1百万元 新华资本国际 有限责任公司 开曼群岛 不适用 0% 39.86% 39.86% 不适用 投资管理 不适用 美兆体检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俞熔 30% 0% 30% 不适用 体检服务等 美元4百万元 合营企业 新华健康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王锡安 45% 0% 45% 不适用 投资管理等 人民币1,127百万元 注:经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计划处置持有的紫金世纪 24%股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 报出日止,本公司尚未签署最终出让协议。 7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续) 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 下表列示了于2018年12月31日和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本集团单独重 大的联营企业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 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金茂 中国金茂 流动资产 147,210 117,018 非流动资产 124,212 104,987 资产合计 271,422 222,005 流动负债 121,876 107,158 非流动负债 71,282 48,433 负债合计 193,158 155,591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35,765 32,764 减:永续可换股证券 - -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 东权益合计 35,765 32,764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3,293 3,265 调整事项 (215) (86) 投资的账面价值 3,078 3,179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国金茂 中国金茂 营业收入 38,733 31,075 净利润 7,375 5,150 综合收益总额 3,770 5,260 收到的股利 268 158 中国金茂是本集团的单独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该投资对本集团活动不具 有战略性。 7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长期股权投资(续) 单独不重大的联营企业投资 除上述联营企业投资,本集团持有的其他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投资信息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039 1,04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34 29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34 29 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投资 下表列示了于2018年12月31日和2018年度,本集团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财务信息,这些财 务信息调整了所有会计政策差异且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健康 新华健康 流动资产 1,046 955 非流动资产 142 241 资产合计 1,188 1,196 流动负债 169 177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169 177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019 1,019 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459 459 调整事项 216 216 投资的账面价值 675 675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华健康 新华健康 营业收入 294 230 净亏损 - (88) 综合收益总额 - (88) 新华健康是本集团的单独重大的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华健康专注于健康管理 业务的经营,该投资对本集团活动具有战略性。 7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存出资本保证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银行 存放形式 存期 金额 本公司 中国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520 中国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100 中国银行 定期存款 一年期 95 新华养老保险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700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150 中国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100 中国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五年期 50 合计 1,71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银行 存放形式 存期 金额 本公司 中国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520 中国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1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一年期 95 新华养老保险 中国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100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三年期 50 中国兴业银行 定期存款 五年期 50 合计 915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上述存出资本 保证金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22 投资性房地产 2018 年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原值 年初余额 5,214 5,214 购置 27 27 在建工程转入 2,807 2,807 转出至固定资产 (413) (413) 年末余额 7,635 7,635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473) (473) 计提 (157) (157) 转出至固定资产 39 39 年末余额 (591) (591) 账面价值 年末 7,044 7,044 年初 4,741 4,741 8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投资性房地产(续) 2017 年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原值 年初余额 3,728 3,728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1,486 1,486 年末余额 5,214 5,214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333) (333) 计提 (100) (100) 固定资产转入 (40) (40) 年末余额 (473) (473) 账面价值 年末 4,741 4,741 年初 3,395 3,395 (1) 2018 年度,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74 百万元(原值:人民币 413 百万元)的房屋及 建筑物由出租改为自用。2017 年度,本集团无房屋及建筑物由出租改为自用。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全部房屋及建筑物均已取得权属证明。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73 百万元。 (3) 根据仲量联行(北京)土地房地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发布的资产估值报告,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8,417 百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002 百万元)。 8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投资性房地产(续)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委托外部评估师对其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和市场法等。所使用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市场收 益率、租金和单位价格等。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属于第三层级。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允价值 重要的不可 范围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 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出租物业-上海- 1,966 销售单价 办公部分 65,000-72,000 元/平方米 销售单价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上海港 商业部分 84,500-111,111 元/平方米 租金 车库部分 1,000-1,600 元/个/月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出租物业-厦门 1,726 销售单价 办公部分 26,000-27,500 元/平方米 销售单价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商业部分 48,800-51,800 元/平方米 地下车位 500,000 元/车位 出租物业-北京- 856 租金 办公部分 11.4-13.79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新华保险大厦 商业部分 24.8-27 元/平方米/天 市场收益率 6%-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西安 677 租金 3.81-4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6.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杭州 670 租金 4.7-5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6.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山东 442 租金 3.2-3.5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山西 373 租金 3-3.4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8%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8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投资性房地产(续)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续): 公允价值 重要的不可 范围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 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出租物业-海口 329 租金 办公部分 3.33-4.20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商业部分 8.20-9.17 元/平方米/天 市场收益率 办公部分 6.5%-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商业部分 5.5%-7% 销售单价 车位 160,000-180,000 元/车位 销售单价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出租物业-北京- 229 租金 8-8.4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德胜尚城 市场收益率 5.5%-6%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银川 201 租金 2.1-2.67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5%-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深圳 165 销售单价 48,000-48,800 元/平方米 销售单价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出租物业-广西 140 租金 4.3-4.67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8%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郑州 116 租金 办公部分 2.6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商业部分 5.5-5.7 元/平方米/天 市场收益率 办公部分 4.5%-5.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商业部分 5%-5.5% 出租物业-惠州 112 租金 2.5-2.7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5%-5.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武汉 111 租金 9.8-10.83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6.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南京 109 租金 9.3-10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5%-5.5%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8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投资性房地产(续)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续): 公允价值 重要的不可 范围 不可观察输入值与 观察输入值 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 出租物业-上海- 55 销售单价 33,333-35,669 元/平方米 销售单价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金山工商联大厦 出租物业-呼和浩特 48 租金 2-2.3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6.5%-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潍坊 29 租金 1.6-1.61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7%-8%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福州 25 租金 2.6-2.67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5.5%-6%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沈阳- 25 租金 1.64-1.91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中润国际大厦 市场收益率 5%-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沈阳- 10 租金 3-3.1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中汇广场 市场收益率 6%-7%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出租物业-烟台 3 租金 1.6-1.7 元/平方米/天 租金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市场收益率 5%-6% 市场收益率越高,公允价值越低 8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3 固定资产 2018 年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及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6,183 902 172 7,257 购置 146 109 1 256 在建工程转入 1,127 1 - 1,128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413 - - 413 收购子公司 26 4 1 31 处置或报废 - (37) (6) (43) 年末余额 7,895 979 168 9,042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671) (545) (87) (1,303) 计提 (168) (102) (13) (283)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39) - - (39) 收购子公司 (2) - - (2) 处置或报废 - 35 5 40 年末余额 (880) (612) (95) (1,587) 账面价值 年末 7,015 367 73 7,455 年初 5,512 357 85 5,954 8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3 固定资产(续) 2017 年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及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6,284 1,166 180 7,630 购置 24 132 3 159 在建工程转入 388 12 - 400 固定资产内部划转 (35) 35 - - 转出至在建工程 (45) - - (45)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422) - - (422) 转出至长期待摊费用 (9) - - (9) 处置或报废 (2) (443) (11) (456) 年末余额 6,183 902 172 7,257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557) (699) (82) (1,338) 计提 (157) (140) (13) (31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40 - - 40 固定资产内部划转 2 (2) - - 处置或报废 1 296 8 305 年末余额 (671) (545) (87) (1,303) 账面价值 年末 5,512 357 85 5,954 年初 5,727 467 98 6,29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32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65 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本集团正在办理上述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 明的过程中。 8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4 在建工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肥后援中心项目 580 - 580 295 - 295 海南养老社区项目 465 - 465 465 - 465 延庆养老社区项目 387 - 387 282 - 282 成都睿东项目 303 - 303 - - - 银川世和天玺项目 230 - 230 - - - 贵州泰祥国际办公楼 94 - 94 - - - 恒隆国际项目 93 - 93 - - - 山西晋能国际金融中 心项目 89 - 89 265 - 265 新核心业务系统开发 实施项目 86 - 86 71 - 71 杭州西子国际大厦项目 - - - 207 - 207 其他 2,012 - 2,012 978 - 978 合计 4,339 - 4,339 2,563 - 2,563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 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25 无形资产 2018年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1,585 950 2,535 购置 1,758 51 1,809 在建工程转入 - 171 171 收购子公司 - 50 50 年末余额 3,343 1,222 4,565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163) (541) (704) 计提 (51) (145) (196) 年末余额 (214) (686) (900) 账面价值 年末 3,129 536 3,665 年初 1,422 409 1,831 8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5 无形资产(续) 2017年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价 年初余额 1,585 757 2,342 购置 - 25 25 在建工程转入 - 169 169 处置或报废 - (1) (1) 年末余额 1,585 950 2,535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123) (427) (550) 计提 (40) (114) (154) 年末余额 (163) (541) (704) 账面价值 年末 1,422 409 1,831 年初 1,462 330 1,79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58 百万元。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全部无形资产均已取得权属证明。 8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6 其他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 (1) 395 347 待摊费用 255 246 预缴税款待抵扣 165 103 其他 88 161 合计 903 857 (1) 长期待摊费用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12 月 31 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94 91 (96) 189 其他 153 84 (31) 206 合计 347 175 (127) 395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12 月 31 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282 11 (99) 194 其他 75 94 (16) 153 合计 357 105 (115) 347 27 资产减值准备 2017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转回 核销 转销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98 3 (41) (3) - 9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036 1,835 - - (829) 2,042 合计 2,034 1,838 (41) (3) (829) 2,999 2016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转回 核销 转销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98 4 - (4) - 9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357 1,097 - - (1,418) 1,036 合计 2,355 1,101 - (4) (1,418) 2,034 8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按市场分类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 (1) 2,201 1,500 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 (2) 10,758 18,425 合计 12,959 19,925 按抵押证券分类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12,959 19,9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照剩余到期期限列示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12,959 19,925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对 应的质押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 2,279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695 百万元)。 质押债券在债券正回购交易期间流通受限。 (2)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 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 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78,197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4,160 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在满足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余额的条件下,本集团可在短期内转回存放在质押库的债券。 9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9 应付分保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i) 284 168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ii) 129 41 德国通用再保险公司 28 24 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20 - 其他 1 4 合计 462 237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的应付分保账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表中(i)和(ii)列示的关联方余额外,本集团无应付其他关联方的应 付分保账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3)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分保账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30 应付职工薪酬 2018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 2,317 7,641 (7,582) 2,376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 40 1,075 (1,008) 107 辞退福利 - 7 (7)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65 109 (128) 146 合计 2,522 8,832 (8,725) 2,629 2017 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 1,889 9,243 (8,815) 2,31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 32 932 (924) 40 辞退福利 - 7 (7) -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57 89 (81) 165 合计 2,078 10,271 (9,827) 2,52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中没有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无),且大部分余额预计将于 2019 年度全部发放和使用完毕。 本集团员工享有的带薪缺勤均为非累积带薪缺勤,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 在本集团向员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列示在短期薪酬项下。 9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0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短期薪酬如下: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942 6,338 (6,326) 1,95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58 227 (176) 409 社会保险费 3 390 (392) 1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48 (350) (2) 工伤保险费 1 12 (12) 1 生育保险费 2 30 (30) 2 住房公积金 14 503 (507) 10 职工福利费 - 183 (181) 2 合计 2,317 7,641 (7,582) 2,376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94 8,059 (7,711) 1,94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80 212 (134) 358 社会保险费 2 365 (364) 3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28 (328) - 工伤保险费 - 12 (11) 1 生育保险费 2 25 (25) 2 住房公积金 13 441 (440) 14 职工福利费 - 166 (166) - 合计 1,889 9,243 (8,815) 2,317 (2) 设定提存计划如下: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保险 6 844 (844) 6 失业保险费 15 30 (30) 15 职工年金基金 19 201 (134) 86 合计 40 1,075 (1,008) 107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基本养老保险 10 784 (788) 6 失业保险费 13 30 (28) 15 职工年金基金 9 118 (108) 19 合计 32 932 (924) 40 9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1 应交税费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1,252 1,352 应交个人所得税 135 123 应交增值税 3 9 其他 70 67 合计 1,460 1,551 32 应付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赔付支出 5,271 3,103 应付退保金 47 73 合计 5,318 3,176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的应付赔付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付其他关联方的应付赔付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3)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赔付款为人民币 1,423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40 百万元),主要为应付满期给付,由于保单持有人未及时申领,该款 项尚未进行结算。 33 其他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工程款 421 170 单证保证金 217 309 暂收保费及退费 125 69 应付非保险合同退款 119 76 应付保险保障基金 81 50 投资清算交收款 68 293 应付黑龙江办公楼购置款(附注 15(12)) 37 37 应付员工报销款 19 31 其他 997 937 合计 2,084 1,972 9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 其他应付款(续)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的其他应付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付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 (3)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 332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64 百万元),主要为应付黑龙江办公楼购置款和部分应付暂收款等。截至本财 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无已偿还金额。 3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年初余额 33,711 29,820 本年收取 11,059 9,043 本年支付 (5,726) (6,381) 扣缴保单初始费及账户管理费 (55) (62) 保户利益增加 1,616 1,285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投资合同账户价值变动 (246) 6 年末余额 40,359 33,711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剩余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3,430 3,438 1 年至 3 年(含 3 年) 7,224 6,689 3 年至 5 年(含 5 年) 3,743 3,128 5 年以上 25,962 20,456 合计 40,359 33,711 以上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到期期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披露,不考虑保户提前支取可能的影 响。本集团单个非保险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 9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保险合同准备金 (1) 保险合同准备金增减变动 原保险合同责任准备金 2017 年 本年 本年减少额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 月 31 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80 5,560 - - (5,035) 1,805 未决赔款准备金 827 2,571 (2,334) - - 1,064 寿险责任准备金 523,016 86,796 (45,542) (32,471) (4,305) 527,49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50,154 23,129 (3,259) (568) (5,199) 64,257 合计 575,277 118,056 (51,135) (33,039) (14,539) 594,620 2016 年 本年 本年减少额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 月 31 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164 3,846 - - (3,730) 1,280 未决赔款准备金 640 1,923 (1,736) - - 827 寿险责任准备金 502,493 87,825 (34,318) (33,467) 483 523,01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8,931 17,369 (2,325) (439) (3,382) 50,154 合计 543,228 110,963 (38,379) (33,906) (6,629) 575,277 分保责任准备金资产 2017 年 本年 本年减少额 2018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 月 31 日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71) (542) - - 424 (189)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22) (88) 94 - - (16)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1,292) (209) 132 10 11 (1,348)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12) (931) 528 16 107 (892) 合计 (1,997) (1,770) 754 26 542 (2,445) 2016 年 本年 本年减少额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 月 31 日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57) (202) - - 188 (7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38) (101) 117 - - (22)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1,410) (149) 243 13 11 (1,292)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68) (563) 310 16 93 (612) 合计 (1,973) (1,015) 670 29 292 (1,997) 9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5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2) 保险合同准备金未到期期限 原保险合同责任准备金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下 1 年以下 (含 1 年) 1 年以上 合计 (含 1 年) 1 年以上 合计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805 - 1,805 1,280 - 1,280 未决赔款准备金 1,064 - 1,064 827 - 827 寿险责任准备金 40,076 487,418 527,494 33,021 489,995 523,01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8 64,249 64,257 2 50,152 50,154 合计 42,953 551,667 594,620 35,130 540,147 575,277 分保责任准备金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下 1 年以下 项目 (含 1 年) 1 年以上 合计 (含 1 年) 1 年以上 合计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89) - (189) (71) - (7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16) - (16) (22) - (22)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91) (1,257) (1,348) (122) (1,170) (1,292)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 准备金 (321) (571) (892) (216) (396) (612) 合计 (617) (1,828) (2,445) (431) (1,566) (1,997) (3) 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796 618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219 170 理赔费用准备金 49 39 合计 1,064 827 9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6 应付债券 本公司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于 2014 年 11 月按面值发行了次级定期债务人民币 4,000 百万 元,期限 10 年,前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 5.6%。本公司在第 5 年末具有赎回权,倘 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或者部分行使赎回权,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 7.6%。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应付债券 4,000 - - 4,000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应付债券 14,000 - 10,000 4,000 应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保单责任和其他债务之后,先于本公司的股权资本。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4,061 百万元,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 属于第二层级。 9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7 预计负债 在未来资金流出很可能并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本集团对当期面临的法律诉讼与纠 纷的预期支付金额进行计提。本集团对于各个事项在充分考虑相关事实情况以及法律意见 后,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做出最佳估计并评估金额影响。本集团为这些法律诉讼与纠纷最终所 需承担的金额可能不同于目前所计提的金额;并且本集团最终所需承担的金额也将取决于案 件最终调查、审判判决以及谈判和解金额。 未决诉讼及纠纷 2018年度 2017年度 年初余额 29 29 增加 - - 减少 - - 年末余额 29 29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98 1,8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80) (1,839)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1,777 36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59) (54) 9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续)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 互抵后的可抵 递延所得税资 互抵后的可抵 产或负债净额 扣或应纳税暂 产或负债净额 扣或应纳税暂 时性差额 时性差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及其对保险合同准备 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 款的影响 29 119 14 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及其对保险 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 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919 3,679 (512) (2,0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对保险合同准备金和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 影响 283 1,134 175 698 职工薪酬 122 487 126 502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548 2,190 450 1,801 保险责任准备金 236 945 211 843 享有境外联营企业权益的影响 (340) (1,362) (368) (1,470) 其他 (20) (82) (60) (244) 合计 1,777 7,110 36 142 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净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 互抵后的可抵 递延所得税资 互抵后的可抵 产或负债净额 扣或应纳税暂 产或负债净额 扣或应纳税暂 时性差额 时性差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 2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 (2) - - 职工薪酬 - 1 - - 其他 (60) (238) (54) (216) 合计 (59) (237) (54) (216) 9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2 409 16 6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510 2,042 259 1,036 职工薪酬 122 488 126 50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48 2,190 450 1,801 保险责任准备金 236 945 211 8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212 8,85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保险合 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 - 750 3,000 其他 68 271 9 34 合计 3,798 15,195 1,821 7,279 其中: 预计于 1 年内(含 1 年)转回的金额 3,194 12,778 1,445 5,776 预计于 1 年后转回的金额 604 2,417 376 1,503 合计 3,798 15,195 1,821 7,279 10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3)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 - - (1,262) (5,04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对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1,293) (5,173)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及其对保险合同准备 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影 响 (72) (288) (2)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对保险 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 资款的影响 (227) (908) (84) (338) 享有境外联营企业权益的影响 (340) (1,362) (368) (1,470) 其他 (148) (591) (123) (494) 合计 (2,080) (8,322) (1,839) (7,353) 其中: 预计于 1 年内(含 1 年)转回 的金额 (1,414) (5,655) (1,297) (5,187) 预计于 1 年后转回的金额 (666) (2,667) (542) (2,166) 合计 (2,080) (8,322) (1,839) (7,353) (4)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亏损 524 405 合计 524 405 于2018年12月31日,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判断,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在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4)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续):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备注 2018 年 - 28 可抵扣亏损 2019 年 66 67 可抵扣亏损 2020 年 93 94 可抵扣亏损 2021 年 126 115 可抵扣亏损 2022 年 122 101 可抵扣亏损 2023 年 117 - 可抵扣亏损 合计 524 405 39 其他负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待转销项税 105 109 应付次级债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 25 19 其他 3 2 合计 133 130 40 股本 2017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转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2,086 - - - - 2,086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034 - - - - 1,034 合计 3,120 - - - - 3,120 2016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转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2,086 - - - - 2,086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034 - - - - 1,034 合计 3,120 - - - - 3,120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10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1 资本公积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其他资本公积 (10) - (40) (50) 资本溢价 23,964 - - 23,964 合计 23,954 - (40) 23,914 42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其他综合收益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16,635) 4,159 (12,476) 2,588 (647) 1,941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2,740 (685) 2,055 (758) 190 (5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对保险责任准 备金和保户储金及 投资款的影响 8,173 (2,043) 6,130 (1,056) 264 (792)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的影响 (144) 36 (108) 144 (36) 108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1 - 11 (13) - (13) 合计 (5,855) 1,467 (4,388) 905 (229) 676 10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2 其他综合收益(续)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变动 所得税影响 12 月 31 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 3,792 (13,895) 3,474 (6,62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对保险责任准备金和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2,250) 8,173 (2,043) 3,880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6 (144) 36 (10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 11 - 12 其他 48 - - 48 合计 1,597 (5,855) 1,467 (2,791)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变动 所得税影响 12 月 31 日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 2,419 1,830 (457) 3,79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对保险责任准备金和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的影响 (1,458) (1,056) 264 (2,250)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102) 144 (36) 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4 (13) - 1 其他 48 - - 48 合计 921 905 (229) 1,597 10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3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17 年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3,922 785 - 4,707 任意盈余公积 - 519 - 519 一般风险准备 3,922 785 - 4,707 合计 7,844 2,089 - 9,933 2016 年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3,403 519 - 3,922 一般风险准备 3,403 519 - 3,922 合计 6,806 1,038 - 7,8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本公司 2018 年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人民币 785 百万元(2017 年:按净利润的 10%提取,共人民币 519 百万元)。 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按 2017 年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 积人民币 519 百万元。 根据中国财政部 2007 年 3 月 20 日颁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规定,本公 司 2018 年度按净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785 百万元(2017 年:按净利润的 10%,共人民币 519 百万元),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能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10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4 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数与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报表数两者孰低的金额。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2017 年 1 月 1 日未分配利润 24,35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8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19) 1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519) 10% 派发普通股股利 (1,497)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27,200 2018 年 1 月 1 日未分配利润 27,20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2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附注 43) (785) 10%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附注 43) (785)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附注 43) (519) 派发普通股股利(附注 44(1)) (1,622)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31,411 (1) 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0.52 元(含税)派发 2017 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 1,622 百万元。 (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为人民币 109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2 百万元)。2018 年度子公司计提的归属于母 公司的盈余公积为人民币 17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 24 百万元)。 45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管理公司 8 7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1 1 合计 9 8 10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6 保险业务收入 保险业务收入按险种划分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寿险 77,109 75,949 健康险 43,228 31,925 意外伤害险 1,949 1,420 合计 122,286 109,294 47 分出保费 分出保费按分出保险接受公司划分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093 831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571 377 德国通用再保险公司 206 42 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42 1 其他 20 13 合计 1,932 1,264 4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保险合同 407 102 10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9 投资收益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15,687 18,099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9,714 9,277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收益 3,760 3,672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797 2,708 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收入 1,368 1,164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净损益的份额 404 29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2 1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收益 (1) 318 其他 2 - 合计 33,803 35,649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收入 28,093 27,325 (1) 2018 年度,本集团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2017 年度:同)。 (2) 2018 年度,不存在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利润总额 5%以上的联营企业(2017 年度:同)。 5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8年度 2017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16 (39) 股权型投资 (402) 163 小计 (386) 1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7 - 合计 (379) 124 10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1 资产处置收益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6 52 其他收益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 37 32 政府扶持基金 (2) 20 20 稳岗补贴 (3) 5 7 政府扶持款 (4) 5 3 其他 1 6 合计 68 68 (1)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本年收到各地税务机关返还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人民币 37 百万 元。 (2) 本公司之子公司健康科技本年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扶持基金人民币 20 百万元。 (3)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本年共收到各地社保机构发放稳岗补贴人民币 5 百万元。 (4) 本公司收到的各地政府部门发放的租房购房补贴、金融及经济贡献奖励、产业发展扶持 资金等共计人民币 5 百万元。 注:根据财政部会计司 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 关问题的解读》,对于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 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 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0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3 其他业务收入 2018年度 2017年度 租金收入 251 260 非保险合同业务服务收入 55 62 其他 327 336 合计 633 658 54 退保金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寿险 32,471 33,467 健康险 568 439 合计 33,039 33,906 55 赔付支出 (1) 赔付支出按保险合同划分如下: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原保险合同 51,135 38,379 (2) 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如下: 2018年度 2017年度 满期给付 33,885 24,498 年金给付 9,865 8,031 死伤医疗给付 5,051 4,114 赔款支出 2,334 1,736 合计 51,135 38,379 11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6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 保险责任准备金全部为原保险合同提取,按准备金类别划分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237 187 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 12,173 19,498 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4,342 11,191 合计 26,752 30,876 (2) 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按内容划分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178 132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49 46 理赔费用准备金 10 9 合计 237 187 57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6 16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56) 118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80) (144) 合计 (330) (10) 58 税金及附加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房产税 127 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 29 印花税 11 6 教育费附加 9 25 土地使用税 5 5 其他 2 2 合计 166 169 11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9 业务及管理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8,788 10,252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911 909 折旧及摊销 586 556 业务招待费 374 391 差旅及会议费 324 345 公杂费 281 283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229 197 电子设备运转费 163 152 宣传印刷费 150 142 邮电费 128 137 广告费 75 87 审计费及咨询费用 36 21 车辆使用费 32 45 监管费 - 24 其他 484 509 合计 12,561 14,050 60 其他业务成本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保险合同账户损益 1,544 1,273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 879 1,240 次级定期债券利息支出 224 474 折旧及摊销 177 123 非保险合同服务支出 3 3 其他 118 81 合计 2,945 3,194 61 资产减值损失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1,835 1,097 天寰房地产债权款项收回 (41) - 其他 3 4 合计 1,797 1,101 1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2 营业外收入 2018 年度 2017年度 无法支付款项清理收入 10 9 违约金收入 3 2 其他 23 11 合计 36 22 2018 年度,本集团营业外收入均为非经常性损益(2017 年度:同)。 63 营业外支出 2018 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3 8 其他 138 185 合计 141 193 2018 年度,本集团营业外支出均为非经常性损益(2017 年度:同)。 64 所得税费用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 2,843 1,914 递延所得税 (256) 32 合计 2,587 1,946 11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4 所得税费用(续) 将列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18年度 2017年度 税前利润 10,510 7,330 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2,628 1,833 非应税收入的所得税影响 (2,059) (2,069) 不可用于抵扣税款的费用的所得税影响 2,009 2,167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28 25 利用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 (4) (4)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12) (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 (5) 所得税费用 2,587 1,946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 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65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 平均数计算: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7,922 5,383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120 3,12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2.54 1.73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2.54 1.73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依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 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18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 的潜在普通股(2017 年度:同),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11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6 投资连结保险 (1) 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创世之约”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以下简称“创世之约账户”或“本独立账户”) 设立于 2000 年 6 月 30 日。本独立账户是依照《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26 号,已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废止)以及“创世之约”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和“创世之约” 投资连结保险合约有关条款设立,本独立账户符合《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 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32 号)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的“稳定增利货币型”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以下简称“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或 “本独立账户”)设立于 2016 年 5 月 3 日。本独立账户是依照《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 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32 号)以及 i 添财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有关条 款设立。 本独立账户的投资运作由本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本独立账户的会计核算由本公司会 计部负责。创世之约账户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股票及原中国保监会 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主要投资于安全性较高、风险较低且流动性 较好的货币市场投资工具。 账户特征 创世之约账户以保值、增值为投资原则。通过有效投资组合,兼顾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 为保险客户创造最大的投资绩效,使其在享有保险保障的同时,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主要用于货币市场投资工具和期限短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注重账 户的流动性,同时具有一定增值能力。 投资风险 创世之约账户的投资回报可能受到多项风险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及社会风险、 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 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的投资回报可能受到多项风险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风险、估值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 (2) 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的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对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 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保险责任准备金中核算;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按照非保 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独立账户负债中核算。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 值确认和计量,在独立账户资产中核算,采用的估值原则参见附注 4(33)。 11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6 投资连结保险(续) (3) 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的投资组合情况 独立账户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79 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31 210 股权型投资 股票 30 208 基金 1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 2 其他应收款 26 - 合计 139 230 独立账户负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保户投资款 133 217 (4) 投资连结保险单位数及单位净资产情况 创世之约账户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数(百万份) 20 21 单位净资产(人民币元) 6.8553 10.8217 稳定增利货币型账户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数(百万份) 4 4 单位净资产(人民币元) 1.0774 1.0385 (5) 投资连结保险独立账户费用计提情况 “创世之约”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的投保人按保单规定需交纳独立账户管理费和保单管 理费。独立账户管理费按投保人对应的独立账户净资产不超过 0.1%计算。保单管理费为每 月每户 16 元。“创世之约”投资连结型个人终身寿险的投保人按保单规定还需交纳风险保费 和资产管理费。风险保费按投保人对应的每年账户价值的 0.2%计算。资产管理费的收取比 例为每年不超过投保人对应的账户价值的 1.5%。 i 添财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的投保人按保单规定需交纳资产管理费,资产管理费的收取 比例为每年不超过投保人对应的账户价值的 0.4%。 以上费用均按单位卖出价折算为单位数,再从投保人的份额中扣除并加入本公司的份额中。 11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租金 251 260 政府补助 31 36 其他 505 762 合计 787 1,058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911 909 业务招待费 374 391 差旅及会议费 324 345 公杂费 281 283 支付保险保障基金 229 197 电子设备运转费 163 152 宣传印刷费 150 142 邮电费 128 137 广告费 75 87 车辆使用费 32 45 支付其他各项费用 1,145 1,046 合计 3,812 3,734 11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7,923 5,384 加:资产减值损失 1,797 1,101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440 410 无形资产摊销 196 1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27 1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益 3 (1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07 102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6,752 30,876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330) (1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79 (124) 投资收益 (33,803) (35,649) 汇兑损益 (95) 321 回购及次级债的利息 1,103 1,714 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增加/(减少) (256) 32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 48 350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 9,077 3,1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68 7,865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初存期 3 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 - 期初货币资金 8,812 14,23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812 14,230 期末存期 3 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 - 期末货币资金 9,005 8,81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005 8,812 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93 (5,418)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058 6,72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947 2,083 合计 9,005 8,812 以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独立账户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货币资金 美元 248 6.8632 1,699 215 6.5342 1,404 港币 1,125 0.8762 986 350 0.8359 292 持有至到期投资 美元 90 6.8632 615 239 6.5342 1,5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美元 5 6.8632 34 41 6.5342 268 70 分部信息 (1) 经营分部 (a) 个人业务 个人业务主要指对个人销售的保险合同及非保险合同业务。 (b) 团体业务 团体业务主要指对团体销售的保险合同及非保险合同业务。 (c)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本集团的投资资产管理以及本集团不可分摊的收入和支出。 (2)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收入支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与分部间接相关的投资收益等收入 支出按照期初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负债余额的比 例分摊到各分部。营业外收支等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3)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与分部直接相关的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直接认定到各分部,与分部间接相关的投资资产和负 债等按相应分部期末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负债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其他应 收款(除预缴税金外)、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应付债券、预计负债、其他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债等不分摊,直接认定到其他业务分部。 (4) 除分部信息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 (5) 经营分部间的转移定价,参照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所采用的公允价格制定。 11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0 分部信息(续) 2018 年度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151,319 2,506 847 (505) 154,167 已赚保费 117,793 2,154 - - 119,947 保险业务收入 119,974 2,312 - - 122,286 减:分出保费 (1,789) (143) - - (1,932)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392) (15) - - (407) 投资收益 33,310 326 125 42 33,803 其中:分部间交易 (38) (4) - 42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44) (1) (41) 7 (379) 其中:分部间交易 (7) - - 7 - 汇兑损益 93 2 - - 95 其他收益 45 1 22 - 68 其他业务收入 422 24 741 (554) 633 其中:分部间交易 14 1 539 (554) - 二、营业支出 (139,902) (3,337) (866) 553 (143,552) 退保金 (33,033) (6) - - (33,039) 赔付支出 (49,684) (1,451) - - (51,135) 减:摊回赔付支出 687 67 - - 754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6,599) (153) - - (26,752)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352 (22) - - 330 保单红利支出 (126) - - - (126) 税金及附加 (22) - (144) - (16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6,324) (384) - - (16,708) 业务及管理费 (11,321) (1,156) (616) 532 (12,561) 其中:分部间交易 (466) (47) (19) 532 - 减:摊回分保费用 512 81 - - 593 其他业务成本 (2,567) (293) (106) 21 (2,945)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21) 21 - 资产减值损失 (1,777) (20) - - (1,797) 三、营业利润 11,417 (831) (19) 48 10,615 加:营业外收入 - - 36 - 36 减:营业外支出 - - (141) - (141) 四、利润总额 11,417 (831) (124) 48 10,510 分部资产 688,755 6,850 38,387 (63) 733,929 分部负债 653,705 5,746 8,945 (63) 668,333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7,806 - 7,806 折旧和摊销费用 (660) (67) (36) - (763) 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取得的投 资收益 400 4 - - 404 12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0 分部信息(续) 2017 年度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141,454 2,279 1,053 (654) 144,132 已赚保费 106,018 1,910 - - 107,928 保险业务收入 107,180 2,114 - - 109,294 减:分出保费 (1,113) (151) - - (1,264)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9) (53) - - (102) 投资收益 35,144 344 160 1 35,649 其中:分部间交易 (1) - - 1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5 1 8 - 124 汇兑损益 (314) (7) - - (321) 资产处置收益 - - 26 - 26 其他收益 - - 36 - 36 其他业务收入 491 31 823 (655) 690 其中:分部间交易 16 1 638 (655) - 二、营业支出 (132,968) (3,416) (903) 656 (136,631) 退保金 (33,899) (7) - - (33,906) 赔付支出 (37,212) (1,167) - - (38,379) 减:摊回赔付支出 557 113 - - 670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0,627) (249) - - (30,876)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3 (13) - - 10 保单红利支出 - - (4) - (4) 税金及附加 (25) - (144) - (16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5,500) (405) - - (15,905) 业务及管理费 (12,796) (1,206) (704) 656 (14,050) 其中:分部间交易 (583) (55) (18) 656 - 减:摊回分保费用 236 37 - - 273 其他业务成本 (2,636) (507) (51) - (3,194) 资产减值损失 (1,089) (12) - - (1,101) 三、营业利润 8,486 (1,137) 150 2 7,501 加:营业外收入 - - 22 - 22 减:营业外支出 - - (193) - (193) 四、利润总额 8,486 (1,137) (21) 2 7,330 分部资产 679,928 6,799 23,754 (206) 710,275 分部负债 632,018 6,598 8,142 (206) 646,552 补充资料: 资本性支出 - - 3,994 - 3,994 折旧和摊销费用 (590) (56) (33) - (679) 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取得的投 资收益 293 3 - - 296 12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存款 人民币 4,780 1.0000 4,780 4,537 1.0000 4,537 美元 244 6.8632 1,677 213 6.5342 1,393 港币 1,046 0.8762 916 283 0.8359 237 小计 7,373 6,167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886 1.0000 886 2,078 1.0000 2,078 小计 886 2,078 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 5,666 1.0000 5,666 6,615 1.0000 6,615 美元 244 6.8632 1,677 213 6.5342 1,393 港币 1,046 0.8762 916 283 0.8359 237 合计 8,259 8,245 12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净值 投资清算交收款 (附注 15(10)) 2,828 - 2,828 245 - 245 应收回购资金追偿款 (附注 15(4)) 874 (874) - 915 (915) - 预付购房款、房租及广告费 662 - 662 777 - 777 押金 78 - 78 76 - 76 待抵扣进项税(附注 15(9)) 65 - 65 44 - 44 黑龙江办公楼预付款 (附注 15(12)) 37 (37) - 37 (37) - 应收子公司 17 - 17 316 - 316 员工借款 17 - 17 13 - 13 应收闽发证券托管资产 (附注 15(14)) 16 (16) - 16 (16) - 泰州及永州案件垫付款项 (附注 15(13)) 14 (14) - 14 (14) - 应收华新融公司款项 (附注 15(15)) 12 (12) - 12 (12) - 诉讼保全保证金 (附注 15(11)) 3 - 3 4 - 4 其他 185 (4) 181 210 (4) 206 合计 4,808 (957) 3,851 2,679 (998) 1,681 (3) 长期股权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 (附注 71(3)(a)) 26,261 30,843 联营企业(附注 71(3)(b)) 4,022 4,143 合营企业(附注 71(3)(c)) 459 459 合计 30,742 35,445 12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 核算 初始 2017 年 出资/ 减少 2018 年 12 月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减值 本年计提 本年宣告分派的 方法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投资 31 日(注) 比例 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准备 减值准备 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公司 成本法 95 563 - - 563 99.40% 99.40% 不适用 - - - 资产管理公司 成本法 15 15 - - 15 40% 99.64% 直接持股 40%,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 - - (香港) 间接持股 59.64% 健康科技 成本法 1 632 235 - 867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养老服务 成本法 15 664 300 - 964 100% 100% 不适用 - - - 尚谷置业 成本法 15 15 - - 15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电商 成本法 100 200 - - 200 100% 100% 不适用 - - - 广州粤融 成本法 10 10 - - 10 100% 100% 不适用 - - - 合肥后援中心 成本法 8 656 264 - 920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养老保险 成本法 495 990 4,000 - 4,990 99.80% 100% 直接持股 99.8%,通过资产管理公 - - - 司间接持股 0.1988% 海南养老 成本法 535 1,173 - - 1,173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浩然 成本法 50 530 - - 530 100% 100% 不适用 - - - 康复医院 成本法 170 - 170 - 170 100% 100% 不适用 - - - 明道基金 成本法 140 140 - - 140 82.27% 94.09% 直接持股 82.27%,通过资产管理 - - - 公司间接持股 11.82% 明德基金 成本法 49 257 - - 257 99.58% 100% 直接持股 99.58%,通过资产管理 - - - 公司间接持股 0.42% 明礼基金 成本法 135 - 135 (135)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12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续) 核算 初始 2017 年 出资/ 减少 2018 年 12 月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减值 本年计提 本年宣告分派的 方法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投资 31 日(注) 比例 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准备 减值准备 现金股利 明仁一号 成本法 45 - 45 - 45 90.00% 90.00% 不适用 - - - 明仁三号 成本法 90 - 90 - 90 90.00% 90.00% 不适用 - - - 明智一号 成本法 90 - 90 - 90 90.00% 90.00% 不适用 - - - 明智二号 成本法 90 - 90 - 90 90.00% 90.00% 不适用 - - - 明智三号 成本法 45 - 45 - 45 89.87% 89.87% 不适用 - - - 明智四号 成本法 90 - 90 (9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明智五号 成本法 90 - 90 - 90 90.00% 90.00% 不适用 - - - 东方一号 成本法 10,000 10,000 - -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661 华融一号 成本法 10,000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641 直接持股 99.90%,通过资产管理 中卫热电信托计划 成本法 999 999 - - 999 99.90% 100% 公司间接持股 0.0994% - - 50 中卫新能源信托 直接持股 99.98%,通过资产管理 计划 成本法 3,999 3,999 - - 3,999 99.98% 100% 公司间接持股 0.01988% - - 201 合计(注) 27,371 30,843 5,644 (10,225) 26,261 - - 1,553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合计与汇总数有细微差异。 12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续) 核算 初始 2016 年 出资/ 减少 2017 年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减值 本年计提 本年宣告分派的 方法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投资 12 月 31 日 比例 比例 不一致的说明 准备 减值准备 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公司 成本法 95 563 - - 563 99.40% 99.40% 不适用 - - - 资产管理公司 成本法 15 15 - - 15 40% 99.64% 直接持股 40%,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 - - (香港) 间接持股 59.64% 云南新华保险代 成本法 5 5 - (5) - 100% 100% 不适用 - - - 理有限公司 健康科技 成本法 1 632 - - 632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养老服务 成本法 15 664 - - 664 100% 100% 不适用 - - - 尚谷置业 成本法 15 15 - - 15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电商 成本法 100 100 100 - 200 100% 100% 不适用 - - - 广州粤融 成本法 10 10 - - 10 100% 100% 不适用 - - - 合肥后援中心 成本法 8 8 648 - 656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养老保险 成本法 495 495 495 - 990 99.00% 99.99% 直接持股 99%,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 - - 间接持股 0.994% 海南养老 成本法 535 1,173 - - 1,173 100% 100% 不适用 - - - 新华浩然 成本法 50 530 - - 530 100% 100% 不适用 - - - 明道基金 成本法 140 140 - - 140 82.27% 94.02% 直接持股 82.27%,通过资产管理 - - - 公司间接持股 11.75% 明德基金 成本法 49 - 257 - 257 99.60% 100% 直接持股 99.60%,通过资产管理 - - - 公司间接持股 0.3981% 明信基金 成本法 499 - 499 (499) (注) 50.00% 99.70% 直接持股 50%,通过资产管理公司 - - - 间接持股 49.70% 东方一号 成本法 10,000 10,000 - -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683 华融一号 成本法 10,000 10,000 - -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690 直接持股 99.90%,通过资产管理 中卫热电信托计划 成本法 999 999 - - 999 99.90% 100% 公司间接持股 0.0994% - - 47 中卫新能源信托 直接持股 99.98%,通过资产管理 计划 成本法 3,999 3,999 - - 3,999 99.98% 100% 公司间接持股 0.01988% - - 207 合计 27,030 29,348 1,999 (504) 30,843 - - 1,627 12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本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的情况见附注 20。 (c) 本公司合营企业投资的情况见附注 20。 (4) 保险业务收入与保险业务支出 本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及各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给付和支出与本集团数据基本一致。 (5) 投资收益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15,385 17,788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9,711 9,275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707 2,661 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收益 2,437 2,297 股息 1,553 1,627 保户质押贷款利息收入 1,368 1,164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净损益的份额 374 2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收益 80 3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1 106 其他 (40) 9 合计 33,636 35,488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收入 26,374 25,603 (a) 2018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2017 年度:同)。 (b) 2018 年度,不存在投资收益占本公司利润总额 5%(含 5%)以上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2017 年度:同)。 12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现金流量表补充材料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7,843 5,191 加:资产减值损失 1,797 1,101 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376 346 无形资产摊销 171 14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9 1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 2 6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07 102 提取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 26,752 30,876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330) (1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45 (116) 投资收益 (33,636) (35,488) 汇兑损益 (95) 321 回购及次级债的利息 1,103 1,714 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增加/(减少) (270) 48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增加 (118) 107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 10,022 4,2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78 8,6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情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年初存期 3 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 - 年初货币资金 8,263 12,73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63 12,732 年末存期 3 个月以内的定期存款 - - 年末货币资金 8,338 8,263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338 8,263 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75 (4,4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7,451 6,18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887 2,079 合计 8,338 8,263 以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独立账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于2018年度,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a)本公司的子公司; (b)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c)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d)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及 (e)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 7。 (3)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 20。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汇金公司 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以下简称“中国宝武”)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及其七家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直 (以下简称“复星国际集团”) 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间 (以下简称“华宝基金”) 接控制的公司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直 (以下简称“德邦基金”) 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12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 (a) 关联交易 本公司主要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 投资汇金公司发行债券的利息 (附注 72(5)(a)(i)) 44 32 投资复星国际集团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收益 (附注 72(5)(a)(viii)) 526 12 投资华宝基金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收益 (附注 72(5)(a)(ix)) 46 63 投资德邦基金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收益 (附注 72(5)(a)(x)) 13 3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收到新华资本国际现金股利(附注 72(5)(a)(vi)) 11 8 收到中国金茂现金股利(附注 72(5)(a)(vi)) 268 158 支付新华健康体检及服务费 (附注 72(5)(a)(v)) 21 13 收取新华健康租金(附注 72(5)(a)(iii)) 9 19 收到紫金世纪现金股利(附注 72(5)(a)(vi)) 24 -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 支付资产管理公司委托投资管理费 (附注 72(5)(a)(ii)) 381 469 支付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委托投资管理费 (附注 72(5)(a)(ii)) 57 118 收取资产管理公司租金(附注 72(5)(a)(iii)) 14 14 收取新华养老保险租金(附注 72(5)(a)(iii)) 3 3 支付新华浩然租金及物业费(附注 72(5)(a)(iii)) 45 31 向健康科技支付出资款(附注 7(1)) 235 - 向新华养老保险支付出资款(附注 7(1)) 4,000 495 13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关联交易(续)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交易(续) 向新华养老服务增资(附注 7(1)) 300 - 向新华电商支付出资款 - 100 向合肥后援中心增资(附注 7(1)) 264 648 向新华电商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 (附注 72(5)(a)(iv)) 19 10 向健康科技支付会议及培训费 (附注 72(5)(a)(v)) 12 8 云南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销 - 2 向康复医院支付出资款(附注 7(1)) 170 - 向广州粤融支付建设管理服务费 (附注 72(5)(a)(vii)) 3 - (i) 投资汇金公司债券 汇金公司于 2009 年入股本公司成为本公司股东。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汇金公 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31.34%的股本。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 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 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 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本集团以及 本公司与其他同受汇金公司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公司间在业务过程中进 行包括存款、投资托管、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以及再保险等交易。 本公司于 2010 年、2015 年和 2017 年自银行间市场分别买入汇金公司面值人民币 300 百万元、面值人民币 500 百万元和面值人民币 400 百万元的债券。2018 年度, 其中面值为人民币 200 百万元的债券到期。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为 人民币 1,000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00 百万元)。2018 年度 本公司确认上述债券利息收入人民币 44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 32 百万元)。 (ii)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 2018 年度,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订立了《投资委托管理协议》,有效期为 1 年。 根据协议,资产管理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在投资指引的范围内独立 进行委托资产的投资决策与操作。资产管理公司为本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所有投资 收益由本公司享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本公司向资产管理 公司支付投资管理基础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和绩效奖金。本公司有权根据资产管 理公司绩效表现或违反该协议等原因扣减支付的费用。 13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管理(续) 2018 年度,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香港)订立了《境外投资委托管理协议》, 有效期为 1 年。根据协议,资产管理公司(香港)为本公司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在 境外投资指引的范围内独立进行委托资产的投资决策与操作。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为本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所有投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损失由本公司承担(视具体情 况而定)。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支付投资管理基础管理费、浮动管理费 和绩效奖金。本公司有权根据资产管理公司(香港)绩效表现或违反该协议等原因 扣减支付的费用。 (iii) 房屋租赁 本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的新华保险大厦的部分办公场所 出租给资产管理公司。2018年度,本公司确认上述租金收入约为人民币14百万元 (2017年度:人民币14百万元)。 本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的新华保险大厦的部分办公场所 出租给新华养老保险。2018年度,本公司确认上述租金收入约为人民币3百万元 (2017年度:人民币3百万元)。 于2018年1月,本公司与新华浩然订立了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有效期为1年。 根据房屋租赁协议,新华浩然将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海三路137号的房屋出租 给本公司使用,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18年度,本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 述租赁费及物业费约人民币45百万元(2017年度:人民币31百万元)。 本公司分别将位于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东二环路东侧绿地中央广场蓝海A幢5层 部分办公场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中南国际城AB座301房间、烟台市迎春 大街172号祥隆大厦604房间、南京市建邺区江东路219号欧洲城302及303房间出 租给新华健康。2018年度,本公司确认上述租金收入约为人民币9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9百万元)。 (iv) 向新华电商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 本公司向新华电商购买信息技术服务,由新华电商为本公司提供网上商城系统及 门户网站的应用、软件、产品平台、定制开发、运维的开发维护服务。2018年度, 本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19百万元(2017年度:人民币10 百万元)。 13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关联交易(续) (v) 支付健康科技会议及培训费、新华健康体检及服务费 本公司向健康科技购买会议及培训服务,用于本公司会议及培训事务。2018年度, 本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12百万元(2017年度:人民币8 百万元)。 本公司向新华健康购买健康管理服务,用于核保体检合作、员工福利性体检、渠 道业务拓展、营销员奖励计划等。2018年度,本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确认上述费 用共计人民币21百万元(2017年度:人民币13百万元)。 (vi) 收取现金股利 本公司于2018年收取新华资本国际发放的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1百万元(2017年 度:人民币8百万元);收取中国金茂发放的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68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158百万元);收取紫金世纪发放的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4百万元(2017 年度:无)。 (vii) 向广州粤融支付建设管理服务费 本公司向广州粤融购买建设管理服务,由广州粤融为本公司提供勘察设计管理、 招标采购管理、工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服务。2018年度,本公司在业务及 管理费确认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3百万元(2017年度:无)。 (viii) 投资复星国际集团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收益 2018年度,本公司与复星国际集团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 年。协议规定了本公司在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运用保险资金申购、赎回复星 国际集团发行各类金融产品的交易总额上限。上述交易定价政策将按照一般商业 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2018年度,本公司确认上述金融产品交 易投资收益人民币526百万元(2017年度:人民币12百万元)。 (ix) 投资华宝基金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收益 2018年度,本公司与华宝基金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年。 协议规定了本公司在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运用保险资金申购、赎回华宝基金 旗下场外、场内公募基金产品的交易总额上限。上述交易定价政策将按照一般商 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2018年度,本公司确认上述基金交易 投资收益人民币46百万元(2017年度:人民币63百万元)。 13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a) 关联交易(续) (x) 投资德邦基金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收益 2018年度,本公司与德邦基金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年。 协议规定了本公司在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运用保险资金申购、赎回德邦基金 旗下场外、场内公募基金产品的交易总额上限。上述交易定价政策将按照一般商 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2018年度,本公司确认德邦基金投资 收益人民币13百万元(2017年度:人民币3百万元)。 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公司、新华健康和新华养老保险收取的办公大楼租金以交易双方协 商的价格确定。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向本公司收取的资产管理费以 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费率和相应的资金运用规模计算确定。新华健康向本公司收取的 健康管理服务费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新华浩然向本公司收取的租金由交易双方协商的 价格确定。新华电商向本公司收取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健康科技向本公司收取的会议 及培训费及广州粤融向本公司收取的建设管理服务费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确定。其 他全部交易均以交易双方协商的价格进行确定。 (b)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汇金公司 12 14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新华健康 8 19 其他应付款: 新华健康 2 3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发生重大减值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关联方往来款项 (2017年12月31日:同)。 13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b)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续)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新华养老服务 - 300 健康科技 17 16 关联方名称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其他应付款: 资产管理公司 36 135 资产管理公司(香港) 27 71 新华电商 18 - 新华浩然 1 -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发生重大减值而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关联方往来 款项(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c)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由本公司承担的关键管理人员 报酬如下: 2018年度 2017年度 工资及福利 30 41 关键管理人员 2018 年年度绩效奖金尚未最终确定。有关详情待确定后另行披露。 13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3 或有事项 本集团在开展正常业务时,会涉及各种估计、或有事项及法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中 作为原告与被告及在仲裁中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述纠纷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包括保 单及其他的索赔,以及诉讼事项。本集团已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准备,包括当管理层参考 律师意见并能对上述诉讼结果做出合理估计后,对保单等索赔计提的准备。 对于无法合理预计结果及管理层认为败诉可能性较小的稽查、未决诉讼或可能的违约,管理 层认为最终裁定结果产生的义务将不会对本集团或某附属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 成重大负面影响,因此不计提相关准备。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事项及因经营本财务报表所载的保险业务而存在各种的估计 及或有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需说明的或有事项。 74 承诺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 3,440 3,587 已被董事会批准但未签约 177 - 合计 3,617 3,587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资本性支出承诺。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471 317 1 年至 2 年以内(含 2 年) 311 165 2 年至 3 年以内(含 3 年) 171 85 3 年以上 144 106 合计 1,097 673 (3) 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已签约但尚未完全履行 1,647 460 合计 1,647 460 本公司管理层确信本集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对外投资承诺。 (4)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本集团2017年12月31日之资本性支出承诺及对外投资承诺均按照之前承诺履行。 13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5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 2019 年 3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拟按照 2018 年 度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 785 百万元,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02 百万元,按已发行股份计算每股人民币 0.77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 东大会批准。 76 风险管理 (1) 保险风险 (a) 保险风险类型 本集团承保的主要事件包括死亡、疾病和生存等,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赔 付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主要保险风险是保险事件发生的随机性。对 于按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金的保单来说,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 超出保险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保险事件实际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超出估计 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 的估计有所不同。 经验显示具相同性质的保险事件承保数量越多,风险越分散,预计结果偏离实际结果的 可能性就越小。本集团建立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 风险中保持足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计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目前主要业务包括长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年金保险、短期意外及健康保险,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活方式的变化、传染病和医疗水平的变化等均会对上述业务的保 险风险产生重要的影响。保险风险也会受保单持有人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 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本集团目前有效的再保 险安排形式包括成数分保、溢额分保以及巨灾超赔分保。再保险安排基本涵盖了主要的 含风险责任的产品。这些再保险安排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保险风险,有利于维持本集团 财务结果的稳定。但是,本集团的再保险安排并不能减除本集团在再保险公司未能履行 再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的直接保险责任。 13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b)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所有业务均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在重 大分别。长期保险合同主要险种如下: 产品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长期保险合同准备金 i 红双喜新 C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76,366 12.91% 92,719 16.18% ii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37,808 6.39% 36,082 6.30% iii 吉星高照 A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35,747 6.04% 31,850 5.56% iv 福如东海 A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32,383 5.47% 29,385 5.13% v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21,565 3.64% 13,313 2.31% 其他 387,882 65.55% 369,821 64.52% 合计 591,751 100.00% 573,170 100.00% 产品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长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i 红双喜新 C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4 0.02% 214 0.20% ii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2,217 1.90% 2,656 2.52% iii 吉星高照 A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3,865 3.31% 3,903 3.70% iv 福如东海 A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2,903 2.49% 3,069 2.91% v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10,183 8.72% 11,004 10.44% 其他 97,534 83.56% 84,602 80.23% 合计 116,726 100.00% 105,448 100.00% 产品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额 百分比 金额 百分比 长期保险合同保险退保及给付 i 红双喜新 C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18,266 22.32% 7,783 11.03% ii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1,934 2.36% 1,495 2.12% iii 吉星高照 A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466 0.57% 455 0.64% iv 福如东海 A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313 0.38% 279 0.40% v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1,960 2.40% 1,835 2.60% 其他 58,901 71.97% 58,702 83.21% 合计 81,840 100.00% 70,549 100.00% 13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b)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i) 红双喜新 C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红双喜新 C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两全保险,其保险费交付方式为期交。 保险期间分为十年期、十五年期、二十年期和三十年期四种。满期生存保险金按照 基本保险金额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 的,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生效一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因疾病导致身故的,按如 下公式计算并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 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间;于交费期满至保险期间届满前因 疾病导致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交 费期满前因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3×身 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所处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间; 于交费期满至保险期间届满前因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 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三倍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 合同终止。交费期满前因前述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以外的意外伤害身故,按如下 公式计算并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身故时基 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身故时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间;于交费期满至 保险期间届满前因前述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以外的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基本保 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两倍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年度分红以 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投 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 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ii)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年金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包括一次交 清和年交。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 8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如保险人于犹 豫期结束的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 1% 给付关爱年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 6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单生效对 应日生存,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 9%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 险人于 6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 8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 对应日生存,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 9%给付生存保险金。被 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 105%与基本 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投保人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 18 周岁 至 60 周岁之间,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 费。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 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 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及可选 责任终止时给付。 13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b)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iii) 吉星高照 A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吉星高照 A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两全保险,其保险费交付方式为期交。 保险期间分为期满型和岁满型,期满型为十五年、二十年和三十年期三种,岁满型 为至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五种。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 身体全残,按如下公式计算并给付保险金:基本保额×10%+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 险费;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 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保险金。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 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给付保险金。满期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 金额二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 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 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 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iv) 福如东海 A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福如东海 A 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终身寿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包括一 次交清和年交。保险期间为终身。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如下 公式计算并给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合同生 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给 付保险金。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 之和给付保险金。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 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 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v)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福享一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终身年金保险,其保险费交付方式包括 一次交清和年交。保险期间为终身。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每一保单生效 对应日零时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 20%给付生存 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 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 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已满 18 周岁未满 61 周岁,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 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 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 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14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 (i) 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 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折现率、死亡率、 发病率、退保率以及费用假设等。 若其他变量不变,折现率假设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 50 基点,预计将导致 2018 年度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 24,018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27,867 百万元(2017 年度: 增加人民币 20,520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23,605 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 10%,预计将导 致 2018 年度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 6,797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7,215 百万元(2017 年度:减少人民币 5,435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5,564 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退保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 10%,预计将导致 2018 年度 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 3,887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3,844 百万元(2017 年度:减少 人民币 3,813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3,996 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费用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 10%,预计将导致 2018 年度税 前利润减少人民币 3,116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2,898 百万元(2017 年度:减少人 民币 2,820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2,816 百万元)。 (ii)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非寿险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非寿险保险合同负债假设水平 的变动,进而影响非寿险保险合同负债的变动。 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 100 基点,预计将导致 2018 年度 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约人民币 15 百万元(2017 年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32 百万 元)。 14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1) 保险风险(续) (c) 敏感性分析(续) (ii)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续)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不考虑分出业务 事故年度 累计赔付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合计 当年末 1,272 1,252 1,393 1,912 2,553 8,382 1 年后 1,239 1,242 1,401 1,920 - 5,802 2 年后 1,224 1,236 1,401 - - 3,861 3 年后 1,224 1,236 - - - 2,460 4 年后 1,224 - - - - 1,224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1,224 1,236 1,401 1,920 2,553 8,334 减: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1,224) (1,236) (1,401) (1,851) (1,607) (7,319) 小计 - - - 69 946 1,015 理赔费用 - - - 3 46 49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72 992 1,064 扣除分出业务 事故年度 累计赔付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合计 当年末 1,166 1,137 1,292 1,810 2,470 7,875 1 年后 1,124 1,130 1,301 1,818 - 5,373 2 年后 1,107 1,123 1,297 - - 3,527 3 年后 1,107 1,123 - - - 2,230 4 年后 1,107 - - - - 1,107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1,107 1,123 1,297 1,818 2,470 7,815 减: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1,107) (1,123) (1,297) (1,750) (1,539) (6,816) 小计 - - - 68 931 999 理赔费用 - - - 3 46 49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71 977 1,048 14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金融工具风险主要是指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 保险合同等形成的负债。金融工具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 动性风险等。本集团的风险管理重视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其对 财务状况可能的负面影响。本集团通过风险管理部门、投资管理部门、会计部和精算部 之间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适当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上述 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险。 (a) 市场风险 (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 险。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定期存款和债权型投资。利率的 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由于本集团销售的大部分保单都 包括对保户的保证利益,因此也使本集团面临该方面的利率风险。本集团通过资产 负债匹配管理来评估和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 随着报告日的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于2018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 率提高或降低50个基点,并考虑对本集团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和独立账户负债的 影响,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债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 变动而亏损或收益,本集团本年度的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15百万元(2017年12 月31日:人民币7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15百万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7百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在交易所或银行间交易的债权型投 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人民币758百万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489百万元) 或增加人民币794百万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507百万元)。 14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i)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波动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 取决于市场。本集团的大部分股权型投资对象在中国资本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 格风险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 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 机构的风险。 于2018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 所有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的股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并考虑对本集团 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和独立账户负债的影响,本集团本年度的税前利润将增加或 减少人民币518百万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377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 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或减少人民币 4,192百万元(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4,578百万元)。 (iii)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 风险。本集团持有以美元、港币、欧元或其他货币计价的银行存款、债权型投资 和股权型投资。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拥有的非人民币投资资产 如下: 折合人民币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港币 欧元 其他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1,458 99 - - 1,557 货币资金 1,699 986 - - 2,685 应收利息 9 - - - 9 持有至到期投资 615 - - - 6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40 5,917 2,560 955 11,672 小计 6,021 7,002 2,560 955 16,538 14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a)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续) 折合人民币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港币 欧元 其他 合计 货币资金 1,404 292 - - 1,696 应收利息 28 - - - 28 持有至到期投资 1,561 - - - 1,5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51 6,969 2,546 969 13,135 小计 5,644 7,261 2,546 969 16,420 外币货币性资产存在外汇风险敞口。外币非货币性资产,如股权型投资,相对而 言主要存在价格风险敞口。考虑到其他货币汇率与美元汇率挂钩,本集团以下将 美元资产与其他货币资产合并进行外汇风险分析。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 民币对美元和其他货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 10%,并考虑对本集团分红保险责 任准备金和独立账户负债的影响,本年度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443 百万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05 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或增加人民 币 990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17 百万元)。 (b)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 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从投资资产看,本集团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投资品种都是国债、 政府机构债券、国有商业银行及大型企业集团担保的企业债券、存放在国有或全国性 商业银行的存款、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 债权计划投资。本集团针对信用风险,主要采用信用级别集中度作为监控指标,保证 整体信用风险敞口可控。 为应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本集团 2018 年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执行严格的 内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品种严格把关;(2)在投资指引中明确规定投资品种的会 计分类,避免高风险资产进入持有至到期分类;(3)监测债券市场价值,分析评估可 能发生的信用违约事件,提高预见性。从交易对手看,本集团面对的交易对手大部分 是政策性银行、国有或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 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14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b)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其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作为质押。当对手方违约 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贷款合同和 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以其相应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本集团的 大部分的债权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均有第三方提供担保、质押或以中央财 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信用质量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100%的境内非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 上(2017年12月31日:100%)。本集团100%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上 (2017年12月31日:100%)。本集团100%的次级债券/债务信用评级为AA/A-2或以 上、或是由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或是由全国性保险公司发行(2017年12月31日: 100%)。债权型投资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本集团 96.91%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商业 银行(2017年12月31日:97.29%)。大部分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的再保险公司或 大型国际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和再保险公司都具有高信用质量。 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债权型投资、定期存款及其应收利息、存出资本保证金、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和再保险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保户质押贷款拥有质押且其到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与其相 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在正常的经营活 动中,本集团通过资产负债管理来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负债,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14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主要金融资产(包括独立账户资产)和保险资产以及金融负债和保险负债的合同或预 期的未经折现现金流如下表所示: 资产/(负债) 未经折现现金流量-流入/(流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未标明 1 年以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到期日 (含 1 年) (含 3 年) (含 5 年) 债权型投资 459,902 - 68,083 170,010 104,569 290,305 632,967 股权型投资 116,058 116,058 - - - - 116,058 定期存款 64,690 - 8,781 24,448 40,160 1,626 75,015 存出资本保证金 1,715 - 729 344 988 - 2,061 货币资金 9,005 - 9,005 - - - 9,0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18 - 4,321 - - - 4,321 保户质押贷款 31,327 - 31,327 - - - 31,327 应收分保账款 246 - 246 - - - 246 应收分保准备金 2,445 - 162 (273) 1,013 2,081 2,983 应收保费 2,307 - 2,307 - - - 2,307 应收利息 7,999 - 7,992 7 - - 7,999 其他资产 20 - 20 - - - 20 合计 700,032 116,058 132,973 194,536 146,730 294,012 884,3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92) (92) - - - - (92) 应付债券 (4,000) - (4,224) - - - (4,22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40,359) - (3,557) (10,917) (4,256) (101,839) (120,569) 应付赔付款 (5,318) - (5,318) - - - (5,318) 应付分保账款 (462) - (462) - - - (4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959) - (12,963) - - - (12,963)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805) - (848) - - - (848) 未决赔款准备金 (1,064) - (1,064) - - - (1,064) 寿险责任准备金 (527,494) - (4,174) 1,874 (13,170) (1,185,576) (1,201,04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4,257) - 25,416 47,929 41,744 (420,074) (304,985) 独立账户负债 (133) - (15) (28) (25) (189) (257) 合计 (657,943) (92) (7,209) 38,858 24,293 (1,707,678) (1,651,828) 14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主要金融资产(包括独立账户资产)和保险资产以及金融负债和保险负债的合同或预 期的未经折现现金流如下表所示(续): 资产/(负债) 未经折现现金流量-流入/(流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未标明 1 年以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到期日 (含 1 年) (含 3 年) (含 5 年) 债权型投资 463,468 - 54,261 177,830 136,340 264,067 632,498 股权型投资 131,370 131,370 - - - - 131,370 定期存款 41,809 - 3,427 14,263 30,274 - 47,964 存出资本保证金 915 - 95 819 60 - 974 货币资金 8,812 - 8,812 - - - 8,8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72 - 2,877 - - - 2,877 保户质押贷款 27,000 - 27,000 - - - 27,000 应收分保账款 198 - 198 - - - 198 应收分保准备金 1,997 - 141 (251) 777 1,704 2,371 应收保费 2,338 - 2,338 - - - 2,338 应收利息 7,164 - 7,129 35 - - 7,164 其他资产 9 - 9 - - - 9 合计 687,952 131,370 106,287 192,696 167,451 265,771 863,57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9) (9) - - - - (9) 应付债券 (4,000) - (224) (4,224) - - (4,448)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33,711) - (3,748) (7,544) (4,325) (44,303) (59,920) 应付赔付款 (3,176) - (3,176) - - - (3,176) 应付分保账款 (237) - (237) - - - (23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925) - (19,934) - - - (19,934)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80) - (659) - - - (659) 未决赔款准备金 (827) - (827) - - - (827) 寿险责任准备金 (523,016) - (19,910) (16,470) (8,295) (1,144,412) (1,189,087)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50,154) - 19,078 36,469 32,832 (313,361) (224,982) 独立账户负债 (217) - (24) (44) (40) (317) (425) 合计 (636,552) (9) (29,661) 8,187 20,172 (1,502,393) (1,503,704) 14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投资资产、应付赔付款、应付债券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现金流 量是基于合同规定的未经折现的现金流;所列示的各种保险或非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是 基于未来给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虑了保单持有人未来的保费或存款。 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本集团以金融资产的到期溢额现金流再投资 用于弥补未来流动性敞口。这些假设涉及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非寿险保险赔付 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不同。 尽管基于合同条款所有保单持有人可同时立即行使退保权,本集团在上表中是基于经 验和未来预期披露了未经折现的预计现金流量。另一到期日分析表明,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假定所有非保险合同立即退保,将产生一年以内的现金流出人民币 40,490 百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913 百万元)。 (d) 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 管理计划、私募股权和其他未上市股权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资产支持计 划、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和其他未上市股权需要遵守相关报价文件条款的规定。 投资经理对相关的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 产管理计划、私募股权和其他未上市股权以及这些投资的管理人的投资策略和整体素 质进行大量的尽职调查后,制定投资决策。本集团在初始投资后持续监控这些投资资 产的整体质量,并且定期审查这些投资的延期、提前赎回、流动性、违约风险以及市 场、经济或公司特定情况的变化。 14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d) 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管 理计划、私募股权和其他未上市股权相关的风险(续) 信托产品、债权计划投资、股权计划投资、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股 权和其他未上市股权的账面价值是本集团对上述投资的最大损失敞口的最佳列示金额, 如下表所示: 债权型投资 投资类别 投资分类 账面价格 收益类型 收益金额 信托产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6,281 利息收入 4,191 债权计划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39,109 利息收入 2,376 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贷款和应收款项 10,000 利息收入 1,302 永续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000 利息收入 252 理财产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4,299 利息收入 3,389 股权型投资 投资类别 投资分类 账面价格 收益类型 收益金额 股权计划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700 股息分红 280 资产管理计划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568 股息分红 899 其他未上市股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565 股息分红 1,098 私募股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443 股息分红 28 理财产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6 股息分红 - (e) 资产负债匹配的风险 本集团运用一定的资产负债管理技术协调管理资产与负债,使用技术包括情景分析方 法、现金流匹配方法及免疫方法等;通过上述技术方法,本集团多角度了解存在的风险 及其中复杂的关系、考虑未来现金流支付时间和额度,以及结合负债属性,综合动态管 理集团资产与负债和偿付能力。本集团采取了包括股东增资、发行次级债、再保险安排、 提高分支机构产能、优化业务结构、构建成本竞争体系等方式管理和提高集团偿付能力。 15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6 风险管理(续) (2) 金融工具风险(续) (f) 资本管理 本公司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现在及未来的管理使得本公司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对 于保险公司实际资本的要求,以满足法定最低资本监管并确保本公司有持续发展的能 力,从而能够持续地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回报。实际资本为中国银保监会定 义的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的差。 本公司通过定期监控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间是否存在缺口,并通过对业务结构、资产质 量及资产分配进行持续的监测,在满足偿付能力的要求下提升盈利能力。 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如下: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核心资本 221,299 192,528 实际资本 225,299 196,528 最低资本 82,072 69,773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69.64% 275.93%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74.51% 281.67% 中国银保监会根据上述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 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 力风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i) A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小的公司; ii) B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较小的公司; iii) C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iv) D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2018年第4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为A类。 15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7 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级,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级决定: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除第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可观察的输入 值,包括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 值,通常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该层级包括从估值服务商获取公允价 值的债券。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公允价值由管理层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模 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期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 第三层级: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 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况下,本集团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 进行估值,这种估值方法被分类为第三层级。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其反映 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2018年 活跃市场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报价 输入值 输入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65,362 15,490 616 81,468 -债权型投资 879 55,314 130,580 186,7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6,882 - - 6,882 -债权型投资 1,601 1,488 - 3,089 合计 74,724 72,292 131,196 278,212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92 - 92 独立账户负债 - 133 - 133 合计 - 225 - 225 15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7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2017年 活跃市场 重要可观察 重要不可观察 报价 输入值 输入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100,902 1,191 500 102,593 -债权型投资 848 54,045 134,486 189,3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5,201 163 - 5,364 -债权型投资 404 764 - 1,168 合计 107,355 56,163 134,986 298,504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9 - 9 独立账户负债 - 217 - 217 合计 - 226 - 226 以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独立账户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5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7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本集团以导致各层级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级之间转换的时点。 (a)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 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转入 18 6,178 -转出 (6,178) (18) 债权型投资 -转入 683 - -转出 - (683) 2017 年度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转入 399 839 -转出 (839) (399) 债权型投资 -转入 401 1,251 -转出 (1,251) (4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转入 - 12 -转出 (12) - 上述金融资产在第一、二层级之间的转换,主要受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可以获得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的影响。 于 2017 年和 2018 年,第三层级未发生转入或转出。 15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7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 债权型 投资 投资 合计 2018年1月1日 500 134,486 134,986 - 购买 152 4,472 4,624 - 到期 (36) (8,378) (8,414) - 2018年12月31日 616 130,580 131,196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 债权型 投资 投资 合计 2017年1月1日 500 133,740 134,240 2,588 购买 - 78,216 78,216 - 到期 - (77,470) (77,470) (2,588) 2017年12月31日 500 134,486 134,986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 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 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 溢价和流动性溢价;股权类为估值乘数和流动性折价。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例如现金流折现模型。本集团还 会考虑初始交易价格,相同或类似金融工具的近期交易,或者可比金融工具的完全第三 方交易。如有必要,将根据延期、提前赎回、流动性、违约风险以及市场、经济或公司 特定情况的变化对评估模型作出调整。 15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7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续) (b) 上述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资产变动如下(续): 下表的披露不包含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情况 是由于某些信托计划剩余持有期限短,其公允价值的影响因素如利率等相关变量在 2018 年末的变动对估值影响较小。 不可观察输入 重要的不可 值与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评估模型 观察输入值 范围 之间的关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贴现 4.55%~ 贴现率越高, -信托计划 66,281 现金流 贴现率 7.6% 公允价值越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贴现 2.8%~ 贴现率越高, -理财计划 64,299 现金流 贴现率 5.45% 公允价值越低 (2) 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于2018年12月31日,披露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列示如下: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342 208,245 - 226,587 贷款和应收款 - - 50,509 50,509 投资性房地产 - - 8,417 8,417 合计 18,342 208,245 58,926 285,513 负债 应付债券 - (4,061) - (4,061) 合计 - (4,061) - (4,061) 156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7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2) 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资产和负债(续) 于2017年12月31日,披露公允价值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列示如下: 活跃市场报价 重要可观察输入值 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16,283 185,909 - 202,192 贷款和应收款 - - 61,600 61,600 投资性房地产 - - 6,002 6,002 合计 16,283 185,909 67,602 269,794 负债 应付债券 - (4,015) - (4,015) 合计 - (4,015) - (4,015) 除上表披露的金融工具以外,其他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若,均归入第三层级。 具有任意分红特征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并没有市场认可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因此相关的 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 第三层级的公允价值以本集团的评估模型为依据确定,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 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债权类为无风险利率、信用溢价和流动性溢价。 78 其他重要事项 (1)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披露 2017年3月31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 ﹝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中国财政部发 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为“新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017年6月22日,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 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保险 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保险公司,符 合《保险公司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的,允许暂缓至2021年1月1日起 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157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8 其他重要事项(续) (1)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披露(续) 保险公司应当以其201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为基础判断其活动是否主要与保险相关联,若 其活动主要与保险相关联,则可以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保险公司的活动主要与保险相关联:保险合同(包括保险混合合同分拆的存款成分和嵌入衍 生工具)产生的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所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总额相比是重大的;与保险相关联的 负债的账面价值占所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大于90%的,或者保险公司不从事与保险 无关联的重大活动且与保险相关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占所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小 于等于90%但大于80%的。 本集团按照上述规定以本集团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为基础进行评估,本集团的活动 主要与保险相关联,本集团保险合同(包括保险混合合同分拆的存款成分和嵌入衍生工具) 产生的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所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总额相比是重大的,且本集团与保险相关联的 负债的账面价值占所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大于90%。在2015年12月31日之后的财 务报告期间,本集团活动未发生变化,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仍与保险业务相关,符合暂缓执 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本集团选择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中国金茂及新华资本国际于2018年1月1日开始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金融工具》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本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采用权 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调整。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信息如下: (a) 金融资产(注1)公允价值的披露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A) 9,971 (604)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 的金融资产(B) - - 非A类和B类的金融资产 - 满足SPPI条件的金融资产(C)(注2) 373,821 17,443 - 不满足SPPI条件的金融资产(D) 207,216 (17,117) 合计 591,008 (278) 注1:仅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独立账户资产 中的金融资产部分。本集团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均为满足SPPI条件的金融资产。 注2:满足SPPI条件的金融资产是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 金融资产。 15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8 其他重要事项(续) (1)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披露(续) (b) 信用风险敞口的披露 对于C类满足SPPI条件的金融资产,除本集团持有的境外债券外,其信用风险评级由国 内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评定。其信用风险敞口情况如下: 满足SPPI条件的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评级 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 AAA 352,935 AA+ 5,941 AA 2,258 合计 361,134 对于C类满足SPPI条件的金融资产中本集团持有的境外债券,由于无国内信用风险评 级,采用穆迪信用评级。其信用风险敞口情况如下: 满足SPPI条件的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评级 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 Baa2 649 合计 649 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注) 8,199 8,221 注:不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为境内信用评级为AAA级以下或穆迪信用评级为 Baa3以下。 79 财务报告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批准报出。 15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 2018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集团作为保险公 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 18 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备转回 41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02) (163) 小计 (64) (145) 减:所得税影响 17 3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7) (112)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 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编制。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12.25% 8.76% 2.54 1.73 2.54 1.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2.33% 8.95% 2.55 1.76 2.55 1.76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3)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差异调节表 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列示 的 2018 年度的合并净利润或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