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转股代码:191033 转股简称:利群转股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0年4月28日,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后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回购股份的数量或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5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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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6,480,3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8%,最高价为7.11元/股、最低价为5.51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9,930,297.56元(不含手续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
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激励核心员工创造更大价值,促
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
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0年5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0-043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除公司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一大股东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2020年8月12日,利群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354,25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97%,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2020年10月9日,利群集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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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35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自2020年8
月12日至2020年10月9日,利群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708,5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94%。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除上述增持外,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回购
完成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6,480,342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
将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在本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给激励对象。后续,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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