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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鼓动力: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6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8 号陕鼓动力 810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37,039,4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76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宏安先生担任主
持人。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李付俊、宁旻、李树华、王喆因公务未
   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李毅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柴进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陈党民、副总经理蔡新平、李广友,
   财务总监赵甲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36,984,431      99.9951       50,000        0.0043    5,007        0.0006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135,217,760      99.8397     1,816,671       0.1597    5,007        0.0006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李宏安             1,136,984,432           99.9951    是
3.02              陈党民             1,137,034,432           99.9995    是
3.03              牛东儒             1,136,994,432           99.9960    是
3.04              王建轩             1,136,984,432           99.9951    是
3.05              李付俊             1,137,034,432           99.9995    是
3.06              宁旻               1,136,994,432           99.9960    是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李树华             1,137,034,432       99.9995        是
4.02              冯根福             1,136,984,432       99.9951        是
4.03              王喆               1,136,984,432       99.9951        是

5、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李毅生             1,137,034,432       99.9995 是
5.02              罗克军             1,136,994,432       99.996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拟向陕鼓   60,766,671   99.9095      50,000   0.0822   5,007   0.0083
       动力(香港)有限公
       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开展金融   59,000,000   97.0048   1,816,671   2.9868   5,007   0.0084
       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
       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3.01    李宏安               60,766,672   99.9095
3.02    陈党民               60,816,672   99.9917
3.03    牛东儒               60,776,672   99.9260
3.04    王建轩               60,766,672   99.9095
3.05    李付俊               60,816,672   99.9917
3.06    宁旻                 60,776,672   99.9260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4.01    李树华               60,816,672   99.9917
4.02    冯根福               60,766,672   99.9095
4.03    王喆                 60,766,672   99.9095
5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
5.01    李毅生               60,816,672   99.9917
5.02    罗克军               60,776,672   99.926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 1、2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 3、4、5 为累积投票议案,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 3、4、5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洁、魏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