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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怡球资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7-14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1-021 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2,3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02,3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
少102,3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太仓市浮桥镇沪浮璜公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21年7月13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
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高玉兰、施佳佳
    (4)联系电话:0512-53703986
    (5)传真号码:0512-53703950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