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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风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拟实施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2021-01-23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拟实施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核查意见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经公司监事会全体
监事核查,就公司拟实施的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
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
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中,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已根据相关
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于公司监事会成员
马惠平、陈娟娟、赵庚生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监事,需对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回避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
决议,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监事签名:




      马惠平   陈娟娟   赵庚生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