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九牧王零售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500 万美元认购 Lapam Biotech Fund I,LP(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的份额;公司关联方 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500 万美元认购合伙企业份 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类交易 1 次,金额人民币 1,030 万元(不含本次 交易)。 风险提示:基金在运营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操作或技术等风险,导致被投资项目不能实现 预期效益;投资项目无法顺利退出的风险。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九牧王零售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九牧王零售”)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500 万美元认购合伙企 业份额。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 10 公司全资子九牧王零售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500 万美元认购合伙企业份 额;公司关联方 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500 万美元 认购合伙企业份额。 Lapam Capital Management CO.,LTD 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的 管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与 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类交易 1 次,金额人民币 1,030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本 次关联交易金额 500 万美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为公司董事林聪颖的女儿林婉莹实际控制的企 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三)款规定,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VI 成立日期:2013 年 5 月 30 日 注册资本:50,000 美元 经营范围:投资 主要股东:林婉莹为其唯一股东。 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为注册于 BVI 的公司,无相关财务数据。 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为公司董事林聪颖的女儿林婉莹实际控制的企 业。除上述情况外,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 / 10 1、Lapam Capital Management CO.,LTD 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开曼群岛成立, 主要投资于创新药及医疗器械领域,主要管理人员有 Mr. YU Zhihua 等。 Lapam Capital Management CO.,LTD 成立不足一年,尚无相关财务数据,其 实际控制人为 Sun Hui。 2、Sun Hui,荷兰公民,护照号 NV28****96。Sun Hui 为合伙企业的初始有 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将退出合伙企业。 Lapam Capital Management CO.,LTD 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Lapam Capital Management CO.,LTD、Sun Hui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相关利益安排。 (二)对外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Lapam Biotech Fund I,LP 注册地址:71 Fort Street, PO Box 500,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06, Cayman Islands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经营范围:投资 2、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期限为 10 年(自首次封闭起算,首次封闭期由普通合伙人决定), 其中投资期为 4 年。 3、投资目的及范围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以中国大陆为主要目标市场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领 域,主要目的是为合体合伙人提供收益和资本回报。 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协同关系。 4、基金规模及出资比例 合伙企业在首个封闭日的规模约为 2.03 亿美元,总规模不超过 3 亿美元。 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 410 万美元,占首次封闭日规模的 2.01%,在首 次封闭期及后续封闭期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总规模的 2%;有限合伙人的最低 出资额为 500 万美元,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调整有限合伙人的最低出资额。 所有合伙人均以美元现金的方式出资,所有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出资额 及出资比例如下: 3 / 10 认缴额度 合伙人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出资比例 (万美元)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Sento Investment Ltd. 2016/3/4 $50,000 Tao Zhang 5,000 24.58%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VI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Hongtao Investment I Ltd. 2006/9/12 $50,000 Xiaohong Zhao 3,000 14.75% Tortola, BVI New Wish I Investment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2021/1/27 $50,000 Zhang Yan 1,100 5.41% Limited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VI 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Hannut Capital LP 2020/10/28 Street, P.O.Box 10240, Grand Cayman, $85,000,000 Bo Tan 1,000 4.92% Cayman Islands 1st Floor, B&p House Kumul Highway, Port CBI Sunshine Fund Ltd. 2021/3/11 $442,081,448 Xin Wang 1,000 4.92% Vila, Shefa, Vanuatu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Bliss Walk Holdings Limited 2017/7/5 $50,000 Xiaoming Xu 1,000 4.92%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VI Tortola Pier Park, Building1, Wickhams Cay Dynasty Star Ventures Ltd. 2010/5/6 $50,000 Wikawi Oei 1,000 4.92% I, 2nd floor, Road Town, Tortola, BVI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Avier Investments Limited 2015/3/23 $50,000 Jacky Xu 1,000 4.92%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VI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ZGC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19/1/3 $50,000 Ke Lin 1,000 4.92%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VI Shixiang Founders Capital XII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2021/7/7 $50,000 Li Guangmi 900 4.42% Limited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VI 3-212 Governors Square, 23 Lime Tree Bay Ginkgo First Road Fund L.P. 2021/9/2 Avenue, Seven Mile Beach, Grand Cayman, $50,000 Feng Zhang 550 2.70% Cayman Islands 4 / 10 认缴额度 合伙人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出资比例 (万美元) GurryShark SPC-Gurryshark 2020/5/29 80 Robinson Road, #02-00, Singapore $1 Li Shu Hui 500 2.46% PE SP Joeone Retail Investments UNIT C 20/F NATHAN COMM BLDG Lam Chung 2011/1/12 HKD25,000,000 500 2.46% Management Limited 430-436 NATHAN RD YAUMATI KL Wing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2013/5/30 $50,000 Lam Yuen Ying 500 2.46%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VI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Aurora Touch Limited 2019/3/25 $50,000 Guo Yu 350 1.72%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VI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Prominent Hill Limited 2019/3/25 $50,000 Ketao Xie 350 1.72%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VI 96960 Trust Company Complex, Ajeltake Dynashills Limited 2018/6/4 Road, Majuro, Majuro, Republic of the $50,000 Xiaohong Zhao 200 0.98% Marshall Islands Innovative Time Investments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2019/1/3 $50,000 Hong Feng 200 0.98% Limited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VI 合伙人名称 出生年月 认缴额度(万美元) 出资比例 Yuxian Zhu 1963 年 1 月 780.00 3.83% 5 / 10 5、资金来源及出资进度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付款通知出资,若出资时间超出付款通知的截止时间, 应按逾期付款每年 15%的利率计算罚息(按日计算,以年为单位)。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普通合伙人尚未发出付款通知书。 6、管理人及管理费用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 Lapam Capital Management CO.,LTD,其管理费用按季度 支付,投资期(从首次封闭日至投资期结束)每季度按实际认缴出资额的 0.5% 支付;其他期间每季度按实际认缴出资扣除已分配本金或已冲销成本后的金额的 0.5%支付。 7、投资目标及投资计划 合伙企业拟投资于两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于创新药研发。 8、临时投资 若普通合伙人提前收到认缴资金或收到超出特定投资项目所需的认缴资金, 则普通合伙人可以决定将本基金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短期现金管理。 9、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限内: (1)单个投资项目金额不得超过基金总规模的 15%; (2)在投资期内,相关投资项目处置后 12 个月,相关待分配收益可用于再 投资,但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总规模的 20%。 10、管理及决策机制 (1)投资委员会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委员会,由 4 名委员组成,除 Mr. YU Zhihua 外,其余委 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 投资委员会负责向普通合伙人提出正式的投资建议及处置建议,普通合伙人 对投资及处置事项拥有最终决策权。每次出席投资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必须不少于 3 人且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半数,投资委员会的决定必须经超过半数委员同意, Mr. YU Zhihua 对投资委员会的所有决定拥有否决权。 (2)咨询委员会 合伙企业设立咨询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每一位有限合伙人可以提名 1 6 / 10 名候选人,最终人选由普通合伙人决定。咨询委员会的决定必须经超过半数委员 同意。咨询委员会负责批准利益冲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在本基金 70%份额处置前,普通合伙人拟成立另一离岸基金或担任另一 离岸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且该离岸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与投资目标相同; ②、本基金与另一关联的人民币基金同时投资于一个项目,本基金对该项目 的处置金额低于该人民币基金的处置金额(基于同等份额计算),或者本基金的 退出时间晚于该人民币基金; ③、本基金作为主要投资者或第一大投资者,投资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 已经投资的项目; ④、其他可能导致本基金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出现利益冲突的事项。 11、盈利模式 合伙企业主要通过投资项目 IPO、股权转让、分红等方式获得投资收益。 12、风险敞口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本次对外投资公 司承担的最大投资风险敞口为投资本金 500 万。 13、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合伙企业担任职务,也没持有合伙企业的份额,与合伙企业 不存在关联关系。 14、权利与义务 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和管理合伙企业的一切事务,包括代表合伙企业签署相 关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进行出资并获得收益分配,有限合伙人不参 与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并以其在合伙企业中所占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 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15、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按以下顺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 配: (1)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达到该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 7 / 10 (2)若有剩余,剩余收益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达到各有限合伙人实缴 出资额的 8%/年(单利)的优先回报; (3)若上述(1)、(2)项仍有剩余,剩余收益将按以下比例分配给普通合 伙人: ①、若基金的总回报低于 300%,则剩余收益的 5%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②、若基金的总回报超过(含)300%,但低于 400%,则剩余收益的 15%分 配给普通合伙人; ③、若基金的总回报超过(含)400%,剩余收益的 25%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4)若上述(1)~(3)项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剩余收益按出资比例 100% 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16、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主要通过 IPO、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投资项目。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基金在运营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 操作或技术等影响,导致被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 1、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谨慎地选择投资项目并关注投 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 金的安全。 2、合伙企业将聘任熟悉开曼群岛法律法规的外部第三方自然人独立董事与 AML Officer,为基金合规运营提出合规意见,负责风险预防职责。 (二)投资项目无法顺利退出的风险:本基金投资项目退出主要通过资本市 场实现,资本市场的变化对本基金的运作有较大影响。 应对措施:建立起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合理控制投资节奏和退出时机,建 立有效的多元化退出途径,实现本基金投资项目的顺利退出。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获取财务投资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财务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8 / 10 生产经常活动。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聪颖先生、林泽桓先生回 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德先生、林志扬先生、郑学军先生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旨在通过基金投资优 质项目获取财务投资收益,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 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 Copious Gain Global Limited 未发 生其他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同类交易 1 次,交易金额人民币 1,030 万 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9 / 1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一日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