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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铝业:中国铝业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601600           证券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6 月 29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00       中国铝业               2021/5/28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公司 29.67%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1 年 6 月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按
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公司现任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丽洁女士、胡式海
先生及李大壮先生的任期在 2021 年均达到连续任职的最高年限。2021 年 6 月 3 日,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邱冠周先生、余劲松先生及陈远秀女士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前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外,因工作需要,公司非执行董事敖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呈,且公
司董事会此前已有三个董事席位空缺,因此,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刘建平先生、蒋涛先生及欧小武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张吉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前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控股股东中铝集团认为应尽快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
履行选举程序。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
议增加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提议在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上增加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的议案

   1.1 选举刘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2 选举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3 选举欧小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4 选举张吉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邱冠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2 选举余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3 选举陈远秀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下午 2 点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
          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告的
  3                                                            √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弥补亏损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为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
  5                                                            √
        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拟为中铝集团山西
  6                                                            √
        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     关于制定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接续购买 2021-2022 年度董事、监事
  8                                                            √
        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
        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
 12                                                            √
        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不包括
13.00                                                    应选董事(4)人
        独立非执行董事)
13.01 选举刘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3.02 选举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3.03 选举欧小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13.04 选举张吉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1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选举邱冠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14.01                                                                √
      董事
      选举余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14.02                                                                √
      董事
      选举陈远秀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14.03                                                                √
      董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详情请见本公司
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6 月 4 日及 2021 年 6 月 9 日
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5、6、7、9、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财务报
  3
         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弥补亏损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为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
  5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拟为中铝集团
  6      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关于制定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
  7
         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接续购买 2021-2022 年度董事、监
  8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9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
  12
         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不包括独立
13.00
         非执行董事)
13.01    选举刘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3.02    选举蒋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3.03    选举欧小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3.04    选举张吉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01    选举邱冠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4.02    选举余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4.03    选举陈远秀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议案 1-12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制。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请
您在认为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有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则请在相
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2.议案 13、14 为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
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
包含常规投票制,股东可用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也可用全部票数投票。请
股东在“投票数”一栏下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如果股东在候选人的“投票数”一
栏内填“√”,即默认股东对该候选人的投票数与其拥有的持股数相同。

3.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
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4.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弃权票或放弃投票,在计算
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随附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作废,请各位股东以本次发
布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