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中国铝业H股公告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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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本公告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購買或認購證券的任何要約或招攬的一部分。證券並
無亦不會根據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
權區的證券法登記,且除若干例外情況外,不得在美國境內提呈發售或銷售,或向
美籍人士(定義見證券法S規例(「S規例」))或為美籍人士或出於美籍人士的利益提呈
發售或銷售。證券僅可按照證券法S規例在美國境外提呈發售。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的通告
CHALCO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發行人」)
二零二四年到期的500,000,000美元1.55厘有擔保債券(「二零二四年債券」)
二零二六年到期的500,000,000美元2.10厘有擔保債券(「二零二六年債券」,
與二零二四年債券統稱「債券」)
(二零二四年債券的股份代號:40783)
(二零二六年債券的股份代號:40784)
由
Aluminum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600)
(「擔保人」)
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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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中信銀行(國際) 星展銀行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亞洲)
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巴克萊 東方匯理銀行 法國興業銀行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香港分行
誠 如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一 年 七 月 二 十 一 日 的 發 售 通 函 所 述,本 公 司 已 向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有限公司申請批准債券僅向專業投資者(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第37章)發行債券的方式上市及買賣。債券的上市預期將於二零二一年七月
二十九日開始生效。
香港,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中鋁香港投資有限公司的董事為杜小明先生及楊薇女士。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劉建平先生、
朱潤洲先生、歐小武先生及蔣濤先生,非執行董事張吉龍先生及王軍先生,獨立非
執行董事邱冠周先生、余勁松先生及陳遠秀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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