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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医药: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2020-02-11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0-003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 上药 01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1、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
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建议采纳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建议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11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56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8.41 元/A 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9-097)。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说明
    根据《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止 2020 年 2 月 10 日,因 1 名激励
对象盛亮离职,现取消前述人员股权激励资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1
211 名调整为 210 名;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 2,568 万份调整为 2,560 万份。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所作的上
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
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于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期权
数量的调整。
(三)律师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
量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上海医药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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