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人寿:已审财务报表(2018年12月31日)2019-03-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 号文及原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 号文《关于中
      国人寿保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
      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
      “中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及注册地在北京。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200 亿元。2003 年 12 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分别在中国香港
      和 美 国 上 市 交 易 , 股 本 增 至 人 民 币 267.65 亿 元 , 其 中 集 团 公 司 持 有 境 内 股
      19,323,5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2.2%。2006 年 12 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500,000,000 股,股本增至人民币 282.65 亿元,其中集团公
      司持有境内股 19,323,5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68.37%,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
      196 号验资报告。于 2007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

      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所有依据 1999 年 6 月 10 日及以
      后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 1999 年 6 月 10 日及以后签定
      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截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保单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基金类型)保单条款;(2)1999 年 6 月 10 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保单(从
      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保单连同重组协
      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险保单(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集
      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
      义务。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已按照
      原中国保监会于 2003 年 8 月 21 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及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签署,效力可追溯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的重组协议具体实施。

      本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
      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
      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
      其他业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财务报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通过决议批准本财务报表。




                                                  - 2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017 年 7 月 5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由保险
      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仍适用于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而不适用于新
      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
      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集团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该修订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

      2017 年 3 月 31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为“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017 年 6 月 22 日,中国财政
      部发布《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
      〔2017〕20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过渡办法” ),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告的保险公司,符合保险公司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的,
      允许暂缓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保险公司可以暂缓执
      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其活动应当主要与保险相关联。本公司按照上述规
      定以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为基础进行评估后认为本集团活动主要与
      保险相关联,符合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本集团选择暂缓执行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补充披露信息详见附注 67。

      本财务报表以本集团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2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b)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本集团内的各实体决定其各自的记账本位币,并对其
      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使用该记账本位币进行计量。除特别注明外,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
      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c)   外币折算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
      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
      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
      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
      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d)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 2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e)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在
      购入时即被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存在于具有短期获利目的的投
      资组合中,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列示。

      另一种金融资产在购入时由本集团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这种金融资产因本集团投
      资连结保险业务而产生,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用于偿付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投
      保人的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除贷款和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的,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投资、定期存款、
      存出资本保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
      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 2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e)   金融资产(续)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示。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
      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
      置损益,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
      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基于但并不仅限于下列几项因素:(1)公
      允价值下降的幅度或持续的时间;(2)发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近期发展前景。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
      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
      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或持续 6 个月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则
      表明其发生减值。




                                         - 2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e)   金融资产(续)

      ii)    确认和计量(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
      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
      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
      不得通过损益转回,期后公允价值的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
      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iii)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2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f)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
      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
      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
      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
      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级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级:第一层级输入值,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级输入值,除第
      一层级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级输入值,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之间发生转换。

(g)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
      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其成本加上于资
      产负债表日计提的利息入账。购买这些金融资产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列为资产。本集
      团并不亲自保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未偿清之前,负责登记该类金融资产
      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允许出售或转让这些金融资产。当对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留
      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所登记的相关金融资产。

(h)   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
      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2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i)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拥
      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
      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
      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安排,是指一
      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可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
      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
      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
      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
      表决权因素。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
      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
      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2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i)   长期股权投资(续)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续)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
      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
      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
      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
      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
      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
      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附注4(p)。

(j)   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
      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并存入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
      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 3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k)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采用
      年限平均法计提。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
      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
      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土地使
      用权按照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至35年                     3%   2.77%-6.47%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房屋及建筑物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
      折旧方法以及土地使用权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做
      适当调整。

      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转入和转出。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并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
      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
      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根据房地产在当地的使用情况预计使
      用寿命,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不超过50年。




                                           - 3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l)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
      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
      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
      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
      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
      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
      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 至 35 年                       3%     2.77%-6.47%
      办公及通讯设备           3 至 11 年                    3%      8.82%-32.33%
      运输工具                  4至8年                       3%     12.13%-24.25%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作
      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
      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建
      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 3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m)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
      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
      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对无形资产的预计
      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对于本集团以物权、股权等形式投资的境外房地产所属之土地(可单独核算),若根
      据境外法律而拥有或视同拥有永久产权,则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
      销。

(n)   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
      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o)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
      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
      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
      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p)   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
      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
      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
      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
      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
      认,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 3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q)   保险合同

      i)    保险合同的定义

      本集团对承保的合同承担保险风险、其他风险,或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
      本集团对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合同,且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
      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
      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定为非保险合同。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本集
      团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本集团将整个合同
      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非保险合同。

      本集团对每一险种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测试结果表明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
      可能导致本集团支付重大附加利益的,即认定该保险风险重大,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
      除外。其中,附加利益指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支付额超过不发生保险事故时的
      支付额的金额。合同的签发对本集团和交易对方的经济利益没有可辨认的影响的,表
      明此类合同不具有商业实质。

      ii)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保险合同收入

      本集团于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保费收入。

      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项下实际收到的保费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收入确认条件
      满足后转为保费收入。对于寿险保险合同,如合同约定分期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
      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如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本集团根据一
      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非寿险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保险合同约
      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当期保费收入。对于分保费收入,根据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
      算确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
      保金,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合同成本

      保险合同成本指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减少的且与向股东分配利润无关的经
      济利益的总流出。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已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保
      单红利支出以及提取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


                                         - 3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q)   保险合同(续)

      ii)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保险合同成本(续)

      赔付成本包括保险人支付的赔款、给付以及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
      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理赔费用,和在取得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和
      佣金均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分
      出保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确定支付赔付
      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
      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
      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可分为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在
      本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尚
      未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列报。本集团使用考虑了折现率的现金流方法评估寿险责任准
      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它们分别包括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
      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本集团将主要险种中具有相同性别、缴费期间及频率、保险期间等情况的所有保单作
      为一个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
      行计量。

      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
      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集团为履行保
      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1)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
      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2)保险合同的
      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3)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
      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其中保单维持费用考虑了未来的行政费用,在
      本集团经验分析的基础上,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以及费用管理的影响。预期未来现金流
      入指本集团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
      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
      额。




                                         - 3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q)   保险合同(续)

      ii)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
      各期损益。本集团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

      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
      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
      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剩余边际的摊销根据不同产品类别采用不
      同载体进行摊销,对于分红险以未来预期保单持有人红利为基础进行摊销,而对于传
      统险以有效保险金额为基础进行摊销。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合理估
      计相关的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

      本集团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本集团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
      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在提取各项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当期,本集团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原保险合
      同现金流量和与其相关的再保险合同现金流量分别估计,并将从再保险分入人摊回的
      保险合同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量的各种假
      设。

      (1)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与负
          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
          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

      (2) 本集团根据实际经验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分别作为如死亡发
          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和费用假设。未
          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集团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
          以及本集团费用管理的影响。

      (3) 本集团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和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
          等因素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



                                         - 3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q)   保险合同(续)

      ii)   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续)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本集团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
      理赔费用准备金等。本集团考虑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
      因素,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相关边际因素,采用逐案估损法、
      案均赔款法、链梯法等方法计量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
      款准备金。本集团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
      备金。

      本集团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估计未来现
      金流为基础确定充足性,如果评估显示根据预估的未来现金流,保险合同准备金的
      账面价值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任何变化将计入
      当期损益。

      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转销相关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iii) 非保险合同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将所承保合同中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确定
      为非保险合同。本集团管理这些非保险合同所收取的包括保单管理费等费用,于本集
      团提供管理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除投资连结保险合同分拆出的其他风险部分外,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投资连结保险
      合同分拆出的非保险合同项下的相关负债计入独立账户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
      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 3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r)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保户
      储金及投资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独立账户负债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本集团以外的投资者享有的对纳
      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对于此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或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项借款。短
      期借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
      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摊余成本计价,即以成本加上资产负
      债表日已计提的利息列示。本集团的政策是对卖出需回购金融资产进行实际控制,包
      括保持对金融资产的实质性持有,且本集团保留大部分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
      因此这些金融资产继续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

      长期借款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采用
      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应付债券中的次级债在初始确认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在计算摊余成本时,考虑发行时的溢价或折价以及交易成本。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
      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s)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为本集团发行的核心二级资本证券。该核心二级资本证券不包括交付现
      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合同义务;同时也不包括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条款,所以本集团将其分类为
      其他权益工具。发行核心二级资本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核心二级资本证券的收益在宣告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 3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t)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入账时按衍生工具合约订立日之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衍生工具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净利润中反映。当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为
      正数时,均作为资产入账;反之,作为负债入账。当内嵌衍生工具与主体合约并无紧
      密关系,并且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要求,应与主体合同分别计量,其公允价值的变
      动通过净利润确认。

(u)   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保监会令 2008 年
      第 2 号)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1) 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的 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保费
          的 0.05%缴纳;

      (2) 短期健康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 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的 0.15%缴纳;

      (3) 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年保费的 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
          收益的,按照当年保费的 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当年保费的 0.05%缴
          纳。

      当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 1%时,暂停缴纳。




                                         - 3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v)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
      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
      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
      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
      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
      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
      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
          利;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
          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
          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 4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w)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i)     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的确认方法请参见附注 4(q)ii)。

      ii)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分红收入、金融资产处置利得或
      损失,以及因权益法核算联营/合营企业所享有或分担的当期净损益等。

      iii)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
      利得或损失。

      iv)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x)   租赁

      对于租入的固定资产,若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担
      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y)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
      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y)    政府补助(续)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
       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
       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
       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
       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z)    或有事项

       或有负债是由过去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的,且该事件的存在只有通过本集团不能完全控
       制的一项或多项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来确认的可能发生的义务。或有负债
       还可以指由过去发生的事件所导致的当前责任,但因该责任导致的经济资源流出并非
       很可能或该责任的数额无法被可靠计量而不予确认。或有负债不在财务报表中确认,
       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
       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
       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
       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
       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
       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aa)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相
       关的支出。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需在职工提供
       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全部予以支付,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
       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企业年金
       计划等,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
       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 4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a)   职工薪酬(续)

       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疗
       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数的
       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机
       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
       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公司员
       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
       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本公司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
       的以H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增值权的
       确认基于已发生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待行权期计入相关期间损益。相关负债的公允价
       值是通过包括期权定价模型在内的估值技术估计确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相关负
       债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估值,将所有估计影响值计入业务及管理费中,相关负债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满后,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ab)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的金融企业需要提取一
       般风险准备,用于补偿巨灾风险或弥补亏损。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按净
       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从事基金管理的金融企业按净利润的 1%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另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
       按照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 10%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
       理基金资产净值的 1%时可以不再提取。

       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上述一般风险准备金不得用于分红或转增
       资本。

(ac)   股利分配

       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ad)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
       方控制、共同控制,构成关联方。

                                          - 4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e)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
       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
       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
       始确认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
       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
       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
       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
       化作为权益性交易。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
       制时予以抵销。




                                          - 4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f)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
       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
       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进行披露。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及判断会影响相关资产和负债列报金额。
       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包括
       根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实际结果可能会因采取的会计估计和专业判
       断的变化而有重大差异。

       i)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本集团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的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并在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必要的复核。

       本集团对原保险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产品特征判断产品是否能够分拆。对于能够分拆的产品将其拆分为保险部
       分和非保险部分。

       其次,对于不能进行分拆的产品,判断原保险保单是否转移保险风险。

       再次,判断原保险保单的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最后,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

       其中判断原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对于非年金保单,以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 4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i)    保险混合合同分拆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续)

       风险比例=(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
       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100%

       如果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险期间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 5%,则确认为
       保险合同。

       对于年金保单,转移了长寿风险的,确认为保险合同。

       本集团基于有效保单的分布状况对每一险种进行测试,如果准备金占比一半以上保单
       通过测试,则该险种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对于再保险保单,本集团在全面理解再保险保单的实质及其他相关合同和协议的基础
       上判断再保险保单转移的保险风险是否重大。对于显而易见满足转移重大保险风险条
       件的再保险保单,直接判定为再保险合同;对于其他再保险保单,以再保险保单保险
       风险比例来衡量保险风险转移的显著程度。

       ii)   重大精算假设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集团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
       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合理估计所采用的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
       现率和费用假设根据最新的经验分析以及当前和未来的预期而确定。对于由于未来给
       付、保费、相关费用等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负债的不确定性,通过风险边际进
       行反映。

       与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相关的剩余边际,基于保单生效年度的假
       设确定,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折现率和费用假设,在预期保险期间内摊销。




                                           - 4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ii)     重大精算假设(续)

       § 折现率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根据对应资产
             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假设,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影
             响。

             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集团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投资组合及相关收益率趋势。
             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本集团投资策略的预期,包含风险边际的折现
             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85%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85%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集团在考虑货币
             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
             曲线”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确定折现率假设。包含风险
             边际的即期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折现率假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47%~4.8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31%~4.86%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因
             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
             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 死亡率和发病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本集团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
             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本集团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 2000-2003 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
             调整以反映本集团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寿险合同死亡率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流
             行病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
             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使寿命延长,给本集团带来长
             寿风险。


                                              - 4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ii)     重大精算假设(续)

       § 死亡率和发病率(续)

             本集团根据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
             设。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
             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
             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
             映这些趋势,这两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

             本集团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的保单单位成本,考虑以往的费用分析和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
          定。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考虑
          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费用假设
          以每份保单单位成本及其占保费收入的比例的形式表示。

                                           个人寿险                    团体寿险
                                    元/每份保单    保费百分比   元/每份保单    保费百分比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5.00 0.85%~0.90%           25.00        0.9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5.00 0.85%~0.90%           25.00        0.90%

       § 退保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本集团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为基础,确定退保率
          假设。

       § 本集团风险边际的计算方法保持一致。本集团对每个重要假设包括折现率、死亡率
          和发病率以及费用假设等考虑风险边际以应对未来现金流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
          风险边际基于本集团过去的实际经验以及未来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确定。本集团自主
          决定风险边际的水平,监管机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集团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
          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
          积可分配收益的 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 4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iii)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定期存款和贷款。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
       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和公允价值的确定有关。本集团在评估减值
       时考虑多种因素,请参见附注 4(e)ii)金融资产减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
       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
       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 债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
          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
          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包括收益率曲线等,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 股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
          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
          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市场普遍接受的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
          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短期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长期借款: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 其他贷款: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
          价值,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未来现
          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

       本集团会评估估值方法中运用的假设和估计,包括估值模型的假设和特性、估值假设
       的变更、市场参数的质量、市场是否活跃以及各年运用估值方法的一致性。本集团定
       期评估和测试估值方法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更新估值方法,以使其反映资产负债表
       日的市场情况。使用不同估值方法及假设可能导致公允价值估计的差异。




                                          - 4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iv)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长期股
       权投资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
       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必须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v)   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
       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
       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
       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 5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g)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vi) 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断

       本集团按照附注 4(i)中列示的控制要素判断本集团是否控制有关基金、信托计划及资
       产管理计划等各种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发起设立某些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并依据合同约定担任该
       等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同时,本集团可能因持有该等结构化主体的部分份额而获得
       可变回报。此外,本集团也可能持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发起并管理的结构化主体(如
       信托计划)。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所享有的对结构化主体的
       整体经济利益(包括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的决策
       权范围。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持有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寿基金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基金产品、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并管理的部分债权投资计划和资
       产管理产品、第三方发行并管理的部分信托计划和债权投资计划纳入合并范围,详情
       见附注 9(b)。

5.     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除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
       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
       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报告期,折现率假设变更减少准备金人民币 6,020 百万元,部分险种发病率假设变
       更增加准备金人民币 3,877 百万元,其他假设变更减少准备金人民币 931 百万元,上
       述假设变更合计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5,235 百万元,增加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2,161 百万元。假设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的变动计入本年利润表,合计增加税前利润人民币 3,074 百万元。

       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已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 5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风险管理包括识别、评估、控制、
      报告、预警和监督不同程度的风险或风险组合等措施防范风险并制定解决方案。承
      受风险是本集团业务经营活动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
      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并尽可能减少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
      影响。

(a)   保险风险

      i)   保险风险类型

      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每
      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是随机发生的,从而无法预计。对于按照概率理论
      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负债的
      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生具有随
      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同。

      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寿险保险合同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就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不断改
      善的医学水平和社会条件有助于延长寿命,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保险风险也会受保
      户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
      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就非寿险保险合同而言,传染病、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为可能增加整体索赔率的重要因素,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
      的索赔。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

      经验显示具有相同性质的保险合同组合越大,实际发生和预期假设的偏离度就越小。
      另外,一个更加分散化的组合受组合中的任何子组合变化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集团
      已经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
      够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通过两类再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再保险合同
      基本涵盖了全部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健康险,
      从保险种类或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疾病、救援等。这些再保险合同在
      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因为存在因再保险公
      司未能履行再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尽管本集团已订立再保险合
      同,这并不会解除本集团对保户承担的直接保险责任。




                                         - 5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保险业务主要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
      在重大分别。寿险保险合同主要险种如下:

       产品名称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1>                   38,397      7.99%     40,588      8.73%
       国寿鸿福至尊年金保险(分红型)<2>         22,292      4.64%     24,877      5.35%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3>           21,960      4.57%     25,166      5.41%
       康宁终身保险<4>                           20,667      4.30%     21,435      4.61%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5>              1,448      0.30%      3,019      0.65%
       其他                                     375,732     78.20%    349,813     75.25%
       合计                                     480,496    100.00%    464,898    100.00%

       寿险保险合同保险给付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1>                    1,847      1.37%      7,956      4.79%
       国寿鸿福至尊年金保险(分红型)<2>          8,764      6.52%          2      0.00%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3>            3,526      2.62%      3,594      2.16%
       康宁终身保险<4>                            4,663      3.47%      4,197      2.52%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5>             28,741     21.38%     49,796     29.96%
       其他                                      86,857     64.64%    100,679     60.57%
       合计                                     134,398    100.00%    166,224    100.00%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1>                   52,440      2.39%      19,771     0.99%
       国寿鸿福至尊年金保险(分红型)<2>         26,741      1.22%      15,236     0.76%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3>           71,571      3.27%      53,098     2.66%
       康宁终身保险<4>                          289,230     13.21%     268,708    13.44%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5>             42,969      1.96%      70,506     3.53%
       其他                                   1,706,843     77.95%   1,571,747    78.62%
       合计                                   2,189,794    100.00%   1,999,066   100.00%




                                           - 5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1> 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是年金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
          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
          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
          存至年生效对应日,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按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 20%给付,
          以后每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自约定的关爱金领取
          日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金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的关爱金领取日,关爱金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
          被保险人于生效之日起至关爱金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按被保
          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和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被
          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身故,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
          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
          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关爱金领取日起身故,合同终止,按约
          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
          给付身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意外伤害身
          故保险金均只给付一次。

      <2> 国寿鸿福至尊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年金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
          年交和月交两种,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为二十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生效
          年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
          生效对应日,年金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1.交费期间为三年的,按年交保险费的
          3%给付;2.交费期间为五年的,按年交保险费的 6%给付;3.交费期间为十年的,
          按年交保险费的 12%给付。自生效之日起,至第一个保单年度届满的年生效对
          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特别生存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按所交
          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
          利息)给付。




                                         - 5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3>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是年金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
          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
          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自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
          人生存至年生效对应日,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按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 10%给
          付;以后每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自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
          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生效对
          应日,首次给付的年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10%给付;以后每次给付的年金在上
          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增加。满期保险金按所交保险费
          (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和合同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4> 康宁终身保险是终身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十年期交和二
          十年期交三种。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
          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废保险金均按基本保险
          金额的 300%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5>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型的两全保险,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
          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年交)两种,交费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分为三
          年、五年和十年三种。保险期间分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种。凡出生三十日以
          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
          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时给付满期保险金,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满期保险
          金为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方式为分期交付的,满期保险金为合同的基本
          保险金额乘以交费期间(年数)。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
          故,身故保险金为合同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
          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身故保险金为合同的基本保
          险金额;交费方式为分期交付的,身故保险金为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
          时的交费年度数。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
          交费方式为一次性交付的,身故保险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 3;交费方式为
          分期交付的,身故保险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乘以 3。
          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交费方式为一
          次性交付的,身故保险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 2;交费方式为分期交付的,
          身故保险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乘以 2。




                                         - 5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i)   敏感性分析

      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
      处理规定》计算,计算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以及折现
      率等。

      若其他变量不变,死亡率假设和发病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 10%,预计将导
      致本集团本年合并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 23,322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24,177 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 19,731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
      币 20,559 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退保率假设比当前假设提高或降低 10%,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
      合并税前利润减少人民币 1,672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1,535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 1,940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1,989 百万元)。

      若其他变量不变,折现率假设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 50 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
      年合并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 83,634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95,212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增加人民币 70,732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80,152 百
      万元)。




                                          - 5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i)   敏感性分析(续)

      非寿险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非寿险保险合同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
      进而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步变动。

      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 100 基点,预计将导致本集团本年合
      并税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551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
      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445 百万元)。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计

      当年末                     16,499    20,497         27,120     33,926     40,601
      1 年后                     17,265    21,427         27,303     34,845
      2 年后                     16,726    21,422         26,851
      3 年后                     16,726    21,422
      4 年后                     16,726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16,726     21,422         26,851     34,845     40,601     140,445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16,726)   (21,422)       (26,851)   (33,476)   (27,165)   (125,640)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1,369     13,436      14,805

      本集团非寿险保险合同考虑分出业务后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非寿险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计

      当年末                     16,379    20,359         26,897     33,700     40,157
      1 年后                     17,127    21,262         27,107     34,560
      2 年后                     16,589    21,259         26,655
      3 年后                     16,589    21,259
      4 年后                     16,589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16,589     21,259         26,655     34,560     40,157     139,220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16,589)   (21,259)       (26,655)   (33,204)   (26,848)   (124,555)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1,356     13,309      14,665




                                                 - 5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收
      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非保险合同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其
      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确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开
      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集团书
      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险,
      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
      险。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对投资连结产品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资金设立独立
      投资账户单独核算(请参见附注 64)。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投资账户
      投资损益在扣除投资管理费用之后全部归投保人所有,因而与该账户归属于投资连结
      保险投保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金融风险也应全部由投保人承担。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独立账户资产为人民币 9 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 百万元),因而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变化对本集团收
      取的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投资管理费影响很小。因此,除特别说明外,在以下的各类金
      融风险分析中均不考虑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 5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
      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
      变动和市场价格变动)。

      市场风险

      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
      本集团受利率风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利率
      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大部分保单都向保户提供保证收
      益,而使本集团面临利率风险。

      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期
      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如何
      随着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
      率提高或降低 50 个基点,由于浮动利率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存出资本
      保证金、债权型投资及贷款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亏损或收益,本集团本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
      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145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
      增加人民币 35 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
      少人民币 13,749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10,045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人
      民币 11,463 百万元或增加人民币 8,306 百万元)。




                                          - 5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ii)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
      取决于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
      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构的风
      险。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团
      所有股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 10%,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本集团本年的合并
      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 5,073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前
      利润将增加人民币 3,341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币 5,393 百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将因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人民币 24,898 百万元或减少
      人民币 34,474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人民币 23,423 百万元或减少人民
      币 32,651 百万元)。如果本集团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变动达到了减值条件,部分上述
      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会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而影响税前利润。

      iii)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的汇率风险敞口主要包括持有的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包括美元、港
      币、英镑和欧元等)计价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
      及借款。




                                          - 6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续)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拥有的主要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以人民币列示如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           美元    港币       英镑    欧元     其他      合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14,505    41,542        951   2,315    1,076   60,389
      债权型投资               4,783         -         19       7        4    4,813
      定期存款                 7,502         -          -       -        -    7,50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68       261        287      42        -    2,358
      合计                    28,558    41,803      1,257   2,364    1,080   75,062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         -          -     993        -      993
      长期借款                13,108         -      2,385   3,664        -   19,157
      合计                    13,108         -      2,385   4,657        -   20,150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         美元      港币       英镑    欧元     其他      合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13,404    29,005      1,088   2,690    1,198   47,385
      债权型投资               2,771         -         18       5        5    2,799
      定期存款                 7,744         -          -       -        -    7,7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46       185        282     128        3    1,844
      合计                    25,165    29,190      1,388   2,823    1,206   59,772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         -          -     780        -      780
      长期借款                12,480         -      2,413   3,121        -   18,014
      合计                    12,480         -      2,413   3,901        -   18,794




                                           - 6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iii)   汇率风险(续)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民币
      对美元、港币、英镑、欧元及其他外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 10%,本集团本年的
      合并税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353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合并税
      前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308 百万元),主要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港币、英镑、欧
      元或其他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因外币折算而产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将
      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型投资外币折算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4,909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
      或增加人民币 3,541 百万元)。本集团本年实际汇兑损失为人民币 194 百万元(2017
      年:当年实际汇兑收益为人民币 52 百万元)。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
      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品种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
      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债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
      因此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和
      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要求
      交易对手提供各种抵押物以降低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其
      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均不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或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当
      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质押
      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以其相应保单的
      现金价值作为质押。




                                           - 6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

      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主要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债务等。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99.9%的企业债券或其发行人信用评级为 AA/A-2 或
      以上(2017 年 12 月 31 日:99.9%)。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99.9%的次
      级债券/债务信用评级为 AA/A-2 或以上,或是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发行
      (2017 年 12 月 31 日:99.9%)。债券/债务或其发行人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
      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级,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更新。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99.9%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
      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的银行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 12 月
      31 日:99.8%)。主要再保险合同为与国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
      商业银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质量。
      本集团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大多由第三方或以质押提供担保,或以财政预
      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及其
      应收利息、存出资本保证金、除保户质押贷款外的其他贷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再
      保险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和大部分应收保费拥有足额质押且其到期期限
      均不超过一年,与其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通过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日以降
      低流动性风险。




                                          - 6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流动性风险(续)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保险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未标明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到期日       1 年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             1,391,296         -      80,795     290,440    298,644    1,417,910
      股权型投资               422,793   422,793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905         -       9,905           -          -            -
      定期存款                 559,341         -     172,525     145,634    237,508       77,961
      存出资本保证金             6,333         -         782         739      6,005            -
      贷款                     450,251         -     182,978     101,149     88,718      172,050
      应收利息                  48,094         -      47,526         540         28            -
      应收保费                  15,648         -      15,648           -          -            -
      应收分保账款                 731         -         731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0,801         -      50,801           -          -            -

      短期借款                     993          -        (993)         -          -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1,432          -      (7,955)         -          -             -
      未决赔款准备金            14,805          -     (14,805)         -          -             -
      寿险责任准备金         2,082,425          -     192,943    172,011    (56,522)   (3,794,13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07,369          -      27,106     50,159     43,033      (597,603)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55,425          -     (13,096)   (10,290)   (11,420)     (629,315)
      长期借款                  19,157          -     (15,984)    (3,798)         -             -
      应付赔付款                49,465          -     (49,465)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2,141          -    (192,141)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2,680    (2,680)           -          -          -             -




                                            - 6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流动性风险(续)
                                         未标明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入/(流出)(非折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到期日     1 年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             1,255,039         - 127,828       240,576    271,533 1,240,465
      股权型投资               409,540   409,540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6,184         - 36,184              -          -         -
      定期存款                 449,400         - 104,976       252,571    133,013     2,823
      存出资本保证金             6,333         -   4,084           734      2,106         -
      贷款                     383,504         - 141,679       105,063     64,386   128,753
      应收利息                  50,395         - 44,543          5,602        250         -
      应收保费                  14,121         - 14,121              -          -         -
      应收分保账款                  64         -      64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576         - 48,576              -          -         -

      短期借款                     780         -       (794)         -          -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289         -     (8,820)         -          -          -
      未决赔款准备金            13,778         -    (13,778)         -          -          -
      寿险责任准备金         1,915,324         -     22,881    186,850     17,556 (3,395,75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83,742         -     16,036     35,055     29,553 (411,78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32,488         -    (15,305)   (29,978)   (26,890) (388,317)
      长期借款                  18,014         -       (446)   (18,557)         -          -
      应付赔付款                44,820         -    (44,820)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7,309         -    (87,309)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2,529    (2,529)         -          -          -          -

      上表所列示的各种投资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赔付款、长期借款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的现金流量是基于合同规定的未经折现的现金流;所列示的各种保险或非保险合同
      现金流量是基于未来赔付支出的未经折现的预期现金流,考虑了保单持有人未来的保
      费或存款。上述估计的结果受多项假设条件的影响。这些假设涉及死亡率、发病率、
      退保率、非寿险保险赔付率、费用假设,以及其他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估计不同。
      本集团以金融资产的到期溢额现金流再投资用于弥补未来流动性敞口。

      上述流动性风险分析中未包含应付保单红利,其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85,071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3,910 百万元)。受到预期折现率等因
      素的影响,除已宣告的应付保单红利外,其他应付保单红利的未经折现现金流的金额
      和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由本集团在未来决定宣告派发。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
      保单红利中包括人民币 74,932 百万元的已宣告红利,将于一年内到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8,731 百万元)。

                                           - 6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c)   资本管理

      本集团进行资本管理的目标是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计算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监
      控偿付能力充足性,防范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维护保单持有者利益,实现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持续回报。本集团根据相关法律及监管机构的批准通过发行次
      级债、核心二级资本证券等方式以补充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本集团同时受限于其他国内有关资本的规定,例如存出资本保证金、法定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保险保障基金等。请分别参见附注 22、附注 45 和附注 56。

      本集团主要通过监控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结果,以及参考年度压力测试预测结果,对资
      本进行管理,确保偿付能力充足。

      本公司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 1 号-第 17 号)》计算的核心及综合
      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列示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资本                                       761,353               706,516
      实际资本                                       761,367               706,623
      最低资本                                       303,872               254,503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251%                 278%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251%                 278%

      中国银保监会根据上述偿付能力充足率结果和对保险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四类难以量化风险的评价结果,评价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风
      险,对保险公司进行分类监管:

      i)     A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小的公司;
      ii)    B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较小的公司;
      iii)   C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
      iv)    D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
             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显示,本公司最近一次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 A
      类。




                                          - 6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d)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

      本集团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及独立账户资产中核算。这些结构化主
      体通常以发行证券或其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这些结构化主体的目的主要是收取管理
      服务费或为公共和私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本集团对投资对象控制程度的判
      断因素详见附注 4(ag)vi)。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各类结构化主体,或以评级较高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以质押提供
      担保,或以财政预算内收入作为还款来源,或借款人信用评级较高。

      对于本集团持有权益或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均未提供任何担保或者资金支
      持。

      i)    本集团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认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账面价值代表了本集团持有权益
           的最大风险敞口。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规模、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中确认的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本集团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               120,797                 629          629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                   注1             104,678      104,678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             3,800               2,680        2,680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               注1              89,769       89,769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59,456              32,029       32,029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注1              33,330       33,330             投资收益
                           注
            关联方管理其他 2             422,006               9,502        9,502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注2
            第三方管理其他                   注1             110,035      110,035             投资收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规模     资产账面价值    最大风险敞口   本集团持有权益性质

            关联方管理基金               127,706               3,239        3,239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基金                   注1              97,772       97,772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信托计划               500                 400          400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信托计划               注1              75,263       75,263             投资收益
            关联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52,014              36,359       36,359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第三方管理债权投资计划           注1              32,209       32,209             投资收益
                           注
            关联方管理其他 2             303,976               8,676        8,676     投资收益及服务费
                           注2
            第三方管理其他                   注1             107,859      107,859             投资收益

            注 1: 第三方管理基金、信托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发起,其规模信息为非公
                    开信息。

            注 2: 其他包括理财产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




                                                    - 6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d)   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化主体的权益披露(续)

      ii)   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不持有权益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结构
            化主体的规模为人民币 400,419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52,017
            百万元),主要为本集团为收取管理服务费而发起设立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养老保障产品和养老金产品等,于 2018 年度从该类结构化主体中获得
            的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1,338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 736 百万元),该
            服务费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本集团未向该类结构化主体转移资产。




                                          - 6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e)   公允价值层级

      第一层级通常使用估值日可直接观察到的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活跃报价(未经调整)。

      不同于第一层级使用的价格,第二层级公允价值是基于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重要输入
      值,以及与资产整体相关的进一步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同类资
      产在活跃市场的报价,相同或同类资产在非活跃市场的报价或其他市场输入值,通常
      用来计量归属于第二层级的证券的公允价值。本层级包括可从估值服务商取得报价的
      证券,管理层会对估值服务商提供的公允价值进行验证。验证程序包括对使用的估值
      模型、估值结果的复核以及在报告年末对从估值服务商获取的价格进行重新计算。

      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可能未能从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提供商获取估值信息。在此情
      况下,本集团估值团队可能使用内部制定的估值方法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估值,确定
      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分析估值变动并向管理层报告。内部估值并非基于可观察的
      市场数据,其反映了管理层根据判断和经验做出的假设。使用该种方法评估的资产及
      负债被分类为第三层级。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一层级的占比约为
      33.30%。归属于第一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在活跃的交易所市场或银
      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债权型证券和股权型证券以及具有公开市场报价的开放式基金。
      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交易的特定发生时期、相关交易量和可观察到的债权型证券内含收
      益率与本集团对目前相关市场利率和信息理解差异的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单个金融工具
      市场是否活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可公开查询,以资
      产负债表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的,属于第一层级。开放式基金有活跃
      市场,基金公司每个交易日会在其网站公布基金净值,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公司公布
      的基金净值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申购和赎回,本公司采用未经调整的资产负债表日基金
      净值作为公允价值,属于公允价值第一层级。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二层级的占比约为
      48.57%。归属于第二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部分债权型证券和股
      权型证券。本层级估值普遍根据第三方估值服务商对相同或同类资产的报价,或通过
      估值技术利用可观察的市场输入值及近期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服务提供商
      通过收集、分析和解释多重来源的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和其他关键估值模型的输入值,
      并采用广泛应用的内部估值技术,提供各种证券的理论报价。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的
      债权型证券,若以银行间债券市场近期交易价格或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进行估值的,
      属于第二层级。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中归属于第三层级的占比约为
      18.13%。归属于第三层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非上市股权型投资及
      非上市债权型投资。其公允价值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可比公司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判
      断公允价值归属第三层级主要根据计量资产公允价值所依据的某些不可直接观察的输
      入值的重要性。


                                         - 6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e)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
      值层级。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2,260             44          -      92,304
            股票                    113,750         15,871     13,848     143,469
            优先股                        -              -     32,707      32,707
            理财产品                      -         31,348          -      31,348
            其他                         34              -     53,445      53,479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587         25,853          -      28,440
            政府机构债券             53,433        126,840          -     180,273
            企业债券                 10,206        175,514          -     185,720
            次级债券/债务                 -         21,314        200      21,514
            其他                          -          1,595     79,048      80,6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                     13,915             76           -     13,991
            股票                     34,381            849           -     35,230
            理财产品                      -          1,506           -      1,506
          债权型投资
            国债                         79             36          -         115
            政府机构债券              1,553          5,204          -       6,757
            企业债券                  7,044         72,722          -      79,766
            其他                          -          1,351          -       1,351
      独立账户资产                        9              -          -           9
      合计                          329,251        480,123    179,248     988,62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680)             -          -      (2,680)
      衍生金融负债                         -              -     (1,877)     (1,877)
      独立账户负债                        (9)             -          -          (9)
      合计                            (2,689)             -     (1,877)     (4,566)




                                          - 7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e)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于 2018 年度的变动情况。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资产合计     衍生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年初余额                      57,333       89,111                     655     147,099                -            -
      购买                          19,755        7,891                       -      27,646                -            -
      转入第三层级                       -          180                        -         180               -            -
      转出第三层级                       -         (467)                   (655)      (1,122)              -            -
      计入损益的影响                     -            -                       -            -          (1,877)      (1,87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影响                       3,024       3,446                        -       6,470                -            -
      出售                               -        (161)                       -        (161)               -            -
      到期                            (864)          -                        -        (864)               -            -
      年末余额                      79,248     100,000                        -     179,248           (1,877)      (1,877)




                                                            - 7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e)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层级。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1,319              25           -    91,344
            股票                   105,326           8,637      15,461   129,424
            优先股                       -               -      31,651    31,651
            理财产品                     -          40,327           -    40,327
            其他                        28               -      41,999    42,027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436          22,196           -    24,632
            政府机构债券            38,542         119,223           -   157,765
            企业债券                 5,920         191,213           -   197,133
            次级债券/债务                -          13,295         200    13,495
            其他                         -           4,966      57,133    62,0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847              67           -     9,914
            股票                    42,465             896         655    44,016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9           2,052           -     2,081
            政府机构债券             4,771           4,310           -     9,081
            企业债券                 4,488          62,417           -    66,905
            其他                         -           4,811           -     4,811
      独立账户资产                      12               -           -        12
      合计                         305,183         474,435     147,099   926,717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529)              -          -    (2,529)
      独立账户负债                      (12)              -          -       (12)
      合计                           (2,541)              -          -    (2,541)




                                          - 7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e)   公允价值层级(续)

      下表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级金融工具于 2017 年度的变动情况。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资产合计

      年初余额                              13,733                76,445                1,061      91,239
      购买                                  47,909                15,197                    -      63,106
      转入第三层级                               -                 2,842                  695       3,537
      转出第三层级                               -                (5,598)              (1,059)     (6,657)
      计入损益的影响                             -                     -                  (42)        (4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519)                  315                    -        (204)
      出售                                       -                   (90)                   -         (90)
      到期                                  (3,790)                    -                    -      (3,790)
      年末余额                              57,333                89,111                  655     147,099




                                                         - 7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风险管理(续)

(e)   公允价值层级(续)

       对于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2018 年度 ,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11,215 百万元
       (2017 年度:人民币 19,275 百万元),由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债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16,119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
       币 9,652 百万元),由第一层级转入第二层级的股权型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3,491 百万元(2017 年度:不重大),股权型投资不
       存在第二层级转入第一层级的重大转移(2017 年度:同)。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归属于第三层级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在估值时使用加权平均资本成
       本、流动性折扣等重大不可观察的输入值,但其公允价值对这些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合理变动无重大敏感性。

                     公允价值                        估值方法       重大不可观察参数   范围                                公允价值与不可观察参数的关系
      股权型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34,388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25%        公允价值与流动性折扣成反比关系
                     2017 年 12 月 31 日:24,88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6%-25%

                     2018 年 12 月 31 日:23,976     净资产法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12 月 31 日:21,215

                     2018 年 12 月 31 日:37,847     现金流折现法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80%-7.50%   公允价值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成反比关系
                     2017 年 12 月 31 日:36,53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80%-7.50%

      债权型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79,248     现金流折现法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00%-6.60%   公允价值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成反比关系
                     2017 年 12 月 31 日:57,333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00%-6.60%

      衍生金融负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877)   可比公司法     流动性折扣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1%           公允价值与流动性折扣成反比关系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无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无




                                                                             - 7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    主要税项

(a)   企业所得税

      除本集团境外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当地税法有关规定确定外,本集团中国
      境内业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办法。

(b)   增值税

      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本公司一年期及其以上返还本利
      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和其他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及其以上的健康保险免征增
      值税。此外,本集团业务收入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收入
      (一年期以下)、贷款业务收入、金融商品转让收入等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
      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7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

(a)   经营分部

(1)   寿险业务

      寿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寿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寿险保单。

(2)   健康险业务

      健康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健康险保单,包含未转移重大保险风险的健康险保单。

(3)   意外险业务

      意外险业务主要指本集团销售的意外险保单。

(4)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附注 69 所述的与集团公司等公司的交易所发生的相关代理业务收入
      和成本,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子公司的收入和支出以及本集团不可分
      摊的收入和支出。

(b)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汇兑损益按该年初和年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
      金和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业务及管理费按各相应经营分部产品的
      单位成本分摊到各分部。营业外收支归入到其他业务分部。

(c)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除应收保费、应收分保准备金、保户质押贷款、长期股权投资、独立账户资产、短期
      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赔付款、保户储金及
      投资款、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独立账户负债以及长期借款等直接认定到各分部外,
      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该年初和年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储金及
      投资款等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

(d)   除分部报告中列示的分部间交易金额外,本集团所有营业收入均为对外交易收入。
      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超过 99%来自于中国境内(包括香港地区)。由于人身保险业
      务投保人的分散性,本集团对单一投保人的依赖程度很低。




                                         - 7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续)

                                                                2018 年度
                                                  健康险     意外险
                  项目
                                      寿险业务       业务       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527,333     85,261     15,218      16,868   (1,579)   643,101
         已赚保费                     436,863     80,279     14,881           -         -   532,023
           保险业务收入               437,540     83,614     14,672           -         -   535,826
           减:分出保费                   (677)   (3,655)      (171)          -         -    (4,503)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320        380           -         -       700
         投资收益                       96,624     5,294        365       9,113         -   111,3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7,745          -      7,745
         其他收益                            -           -          -      113          -         11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549)      (413)       (29)     (157)         -     (8,148)
         汇兑损益                          307         17          1      (519)         -       (194)
         其他业务收入                    1,088         84          -     8,232    (1,579)      7,825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     1,579    (1,579)           -
         资产处置损益                        -          -          -        86         -           86
     二、营业支出                     (525,703)   (81,161)   (14,723)   (8,806)    1,579    (628,814)
         退保金                       (115,646)      (575)        (8)        -         -    (116,229)
         赔付支出                     (130,320)   (37,860)    (6,259)        -         -    (174,439)
         减:摊回赔付支出                  180      2,067        112         -         -       2,359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67,200)   (24,017)      (501)        -         -    (191,718)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110        696          2         -         -         808
         保单红利支出                  (19,523)      (123)         -         -         -     (19,646)
         税金及附加                       (503)      (115)       (17)     (108)        -        (74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3,108)   (11,806)    (4,808)   (2,983)        -     (62,705)
         业务及管理费                  (24,628)    (8,467)    (3,126)   (2,895)        -     (39,116)
         减:摊回分保费用                  141        344         48         -         -         533
         其他业务成本                  (17,463)      (881)      (136)   (2,807)    1,579     (19,708)
           其中:分部间交易             (1,492)       (82)        (5)        -     1,579            -
         资产减值损失                   (7,743)      (424)       (30)      (13)        -      (8,210)
     三、营业利润                        1,630      4,100        495     8,062         -      14,287
         加:营业外收入                      -          -          -        74         -           74
         减:营业外支出                      -          -          -      (440)        -        (440)
     四、利润总额                        1,630      4,100        495     7,696         -      13,921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                      1,589       505        202        342        -        2,638




                                                  - 7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续)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健康险         意外险
                 项目
                                    寿险业务         业务           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                     45,251         2,474           171      4,690          -     52,5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8,384         6,472           447     13,413          -    138,7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566           468            32        839          -      9,905
         应收利息                     45,013         2,461           170        450          -     48,094
         应收保费                      9,305         5,843           500          -          -     15,648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306            64          -          -        370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94            46          -          -        140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391             -             -          -          -        391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
           准备金                           -        2,732             -          -          -       2,732
         贷款                         424,903       19,132         1,082      5,134          -    450,251
         定期存款                     522,867       28,587         1,974      5,913          -    559,3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11,505       44,367         3,064     11,597          -    870,533
         持有至到期投资               761,539       41,636         2,875        667          -    806,717
         长期股权投资                       -            -             -    201,661          -    201,661
         存出资本保证金                 5,341          292            20        680          -       6,333
         独立账户资产                       9            -             -          -          -           9
         可分配资产合计             2,753,074      154,864        10,445    245,044          -   3,163,427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                                                                                   90,976
         合计                                                                                    3,254,403
     二、负债
         短期借款                              -            -          -        993          -        99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2,680          -       2,680
         衍生金融负债                   1,773           97             7          -          -       1,87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8,499        9,759           674      3,209          -     192,141
         应付赔付款                    45,713        3,541           211          -          -      49,465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40,143       15,282             -          -          -     255,425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7,280         4,152          -          -      11,432
         未决赔款准备金                     -       11,094         3,711          -          -      14,805
         寿险责任准备金             2,081,822            -           603          -          -   2,082,42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107,369             -          -          -     107,369
         长期借款                           -            -             -     19,157          -      19,157
         独立账户负债                       9            -             -          -          -           9
         其他可分配负债                   615           66             -          -          -         681
         可分配负债合计             2,548,574      154,488         9,358     26,039          -   2,738,459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                                                                                  192,654
         合计                                                                                    2,931,113




                                                   - 7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续)

                                                                  2017 年度
                                                  健康险       意外险
                  项目
                                      寿险业务       业务         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营业收入                     553,777     69,226       14,807      16,511    (1,126)   653,195
         已赚保费                     429,267     63,323       14,320            -         -   506,910
           保险业务收入               429,822     67,708       14,436            -         -   511,966
           减:分出保费                   (555)   (2,936)        (170)           -         -    (3,661)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1,449)           54           -         -    (1,395)
         投资收益                     120,052      5,678          475       8,778          -   134,9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7,143         -       7,143
         其他收益                             -          -             -       95         -          9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618        171            14        66         -       3,869
         汇兑损益                         (436)       (21)           (2)      511         -          52
         其他业务收入                    1,276         75              -    7,046    (1,126)      7,271
           其中:分部间交易                   -          -             -    1,126    (1,126)            -
         资产处置损益                         -           -            -       15         -           15
     二、营业支出                     (524,462)   (65,980)    (14,279)     (7,718)    1,126    (611,313)
         退保金                        (94,123)      (499)           (7)         -        -     (94,629)
         赔付支出                     (163,299)   (29,287)     (5,502)           -        -    (198,088)
         减:摊回赔付支出                  122      1,200          105           -        -        1,42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52,209)   (22,512)        (601)          -        -    (175,322)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99        474            (4)         -        -          569
         保单红利支出                  (21,748)      (123)             -         -        -     (21,871)
         税金及附加                       (591)       (91)          (15)      (36)        -         (73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8,781)    (8,494)      (4,565)    (2,949)        -     (64,789)
         业务及管理费                  (25,065)    (6,418)      (3,573)    (2,629)        -     (37,685)
         减:摊回分保费用                    2        623            39          -        -          664
         其他业务成本                  (16,182)      (714)        (136)    (2,104)    1,126     (18,010)
           其中:分部间交易             (1,071)       (51)           (4)         -    1,126             -
         资产减值损失                   (2,687)      (139)         (20)          -        -       (2,846)
     三、营业利润                       29,315      3,246          528      8,793         -      41,882
         加:营业外收入                       -          -             -      112         -          112
         减:营业外支出                       -          -             -     (323)        -         (323)
     四、利润总额                       29,315      3,246          528      8,582         -      41,671

     补充资料:
     折旧和摊销费用                      1,513        351         216         160         -       2,240




                                                  - 7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分部信息(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健康险         意外险
                 项目
                                     寿险业务      业务           业务   其他业务   抵销       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                     42,026      1,984           166      6,013       -     50,1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21,335      5,728           480      9,265       -    136,8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019      1,606           135        424       -     36,184
         应收利息                     47,608      2,248           188        351       -     50,395
         应收保费                      8,121      5,557           443          -       -     14,121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462            65          -       -        527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60            44          -       -        104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281          -             -          -       -        281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
           准备金                           -     2,070             -          -       -       2,070
         贷款                         365,928    14,296         1,029      2,251       -     383,504
         定期存款                     422,652    19,954         1,673      5,121       -     449,4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58,306    35,801         3,001     13,626       -     810,734
         持有至到期投资               681,475    32,174         2,697        691       -     717,037
         长期股权投资                       -         -             -    161,472       -     161,472
         存出资本保证金                 5,378       254            21        680       -       6,333
         独立账户资产                      12         -             -          -       -          12
         可分配资产合计             2,487,141   122,194         9,942    199,894       -   2,819,171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                                                                             78,420
         合计                                                                              2,897,591
     二、负债
         短期借款                           -             -         -        780       -        7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2,529       -       2,52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1,163     3,832           321      1,993       -      87,309
         应付赔付款                    41,551     3,045           224          -       -      44,820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218,424    14,064             -          -       -     232,488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7,756         4,533          -       -      12,289
         未决赔款准备金                     -    10,692         3,086          -       -      13,778
         寿险责任准备金             1,914,597         -           727          -       -   1,915,324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83,742             -          -       -      83,742
         长期借款                           -         -             -     18,014       -      18,014
         独立账户负债                      12         -             -          -       -          12
         其他可分配负债                   337        78             -          -       -         415
         可分配负债合计             2,256,084   123,209         8,891     23,316       -   2,411,500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                                                                            160,781
         合计                                                                              2,572,281




                                                 - 8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注册地及    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
                                     主要经营地    性质                                                              比例

      资产管理子公司                   中国北京    金融            人民币                          直接持股 60%      60%
                                                             4,000 百万元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北京    金融            人民币                        直接持股 70.74%   74.27%
                                                             3,400 百万元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3.53%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         中国香港    金融          不适用注 1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50%    50%注 3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
        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国寿(苏州)养老养生投资         中国江苏    投资            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100%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咨询      1,991 百万元
        州养生子公司”)
      国寿基金子公司                   中国上海    金融         人民币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85.03%    85.03%
                                                        1,288 百万元注 4
      金梧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金梧桐子公司”)
      King Phoenix Tree Limited      英属泽西岛    投资          不适用注 1     通过金梧桐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100%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金融            人民币       通过资产管理子公司间接持股 48%      100%
                                                               200 百万元       通过国寿基金子公司间接持股 52%
      上海瑞崇投资有限公司(以         中国上海    投资            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100%
        下简称“瑞崇子公司”)                               6,800 百万元
      New Aldgate Limited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Glorious Fortune Forever         中国香港    投资          不适用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Limited(以下简称“恒悦
        富子公司”)
      CL Hotel Investor, L.P.               美国   投资          不适用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Golden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Sunny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Fortune Bamboo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直接持股 100%        100%
                                                                       注
      China Century Core Fund       英属开曼群岛   投资          不适用 1 通过 Golden Bamboo Limited、Sunny         100%
        Limited                                                             Bamboo Limited、Fortune Bamboo
                                                                                       Limited 间接持股 100%
      国寿(北京)健康管理有限         中国北京 健康管理           人民币                      直接持股 100%        100%
        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健                               1,730 百万元
        康子公司”)
      国寿富兰克林(深圳)股权         中国深圳    投资              美元        通过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百万元                                  1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         中国浙江    投资          不适用注 2                    直接持股 99.997% 99.997%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国扬
        果晟子公司”)
      New Capital Wisdom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注 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100%
        Limited
      New Fortune Wisdom          英属维尔京群岛   投资          不适用注 1    通过国扬果晟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100%
        Limited
      Wisdom Forever Limited       英属开曼群岛    投资          不适用注 1   通过 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100%
        Partnership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 间接持
                                                                                                       股 100%




                                                    - 8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注册地及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
                                    主要经营地                                                            比例

       上海远墅圆玖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上海      投资       不适用注 2            直接持股 99.98%    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远墅圆玖子公司”)
       上海远墅圆品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上海      投资       不适用注 2            直接持股 99.98%    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远墅圆品子公司”)
       大连希望大厦有限公司(以       中国辽宁      投资          人民币 通过远墅圆玖子公司、远墅圆品    100%
         下简称“希望大厦子公                                 484 百万元         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司”) 注 5
       上海丸晟实业合伙企业(有       中国上海      投资       不适用注 2            直接持股 99.98%    99.98%
         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丸晟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宁投资       中国浙江      投资       不适用注 2            直接持股 99.98%    99.9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佰宁子
         公司”)
       芜湖远翔天复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安徽      投资       不适用注 2            直接持股 99.98%    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远翔天复子公司”)注 6
       芜湖远翔天益投资管理中心       中国安徽      投资       不适用注 2            直接持股 99.98%    99.98%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远翔天益子公司”)注 6
       西安盛颐京胜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陕西      投资          人民币 通过远翔天复子公司、远翔天益    100%
         (以下简称“盛颐京胜子                             1,131 百万元         子公司间接持股 100%
         公司”)注 6

      注 1: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设立或投资的该等子公司,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 2:该等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的相关信息。

      注 3:资产管理子公司在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注 4:资产管理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向国寿基金子公司增资人民币 595 百万元,其他股东向国寿基金
            子公司增资人民币 105 百万元,合计增资人民币 700 百万元。2018 年 8 月 8 日 ,国寿基金子公
            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88 百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288 百万元。此次增资为
            同比例增资,增资后资产管理子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注 5:本集团本年购入希望大厦子公司 100%的股权,投资希望大厦子公司的唯一目的是持有一项物业
            资产。

      注 6:远翔天复子公司、远翔天益子公司及盛颐京胜子公司为本集团本年新设立的子公司,因此纳入本
            集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并财务报表之合并范围。




                                                     - 8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续)

(b)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结构化主体

                                       业务性质     实收基金/信托/投资款                       持有份额比例

      上信-宁波五路四桥 PPP 项目集合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514 百万元                    直接持有 88.02%
        资金信托计划
      昆仑信托天津城投一号集合资金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1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9%
        信托计划
      交银国信国寿陕煤债转股基金集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74.50%
        合资金信托计划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间接持有 0.50%
      陕国投京投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金信托计划
      中国人寿-中国华能债转股投资计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划
      交银国信国寿中铝股份供给侧改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9%
        革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建信信托国寿国新集合资金信托     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9%
        计划
      中国人寿-兖州煤业债权投资计划    投资管理      人民币 9,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重庆信托国寿青海黄河债转股集     投资管理      人民币 8,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精诚天津港集团贷款集合资     投资管理      人民币 6,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100.00%
        金信托计划
      百瑞恒益 60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投资管理      人民币 5,41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80.47%
        划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间接持有 0.55%
      百瑞恒益 62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投资管理      人民币 5,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69.40%
        划                                                                 通过养老保险子公司间接持有 0.60%
      昆仑信托冀中能源集团贷款集合     投资管理      人民币 5,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8%
        资金信托计划
      交银国信国寿投资-中国有色集合    投资管理      人民币 5,000 百万元                    直接持有 99.98%
        资金信托计划


(c)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资产和负债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1 港币=0.8762 人民币           1 港币=0.8359 人民币




                                                    - 8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0.   货币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                     1
      存款                                             30,780                27,555
      结算备付金                                       21,805                22,633
      合计                                             52,586                50,189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活期银行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风
      险准备金、个人养老保障风险准备金、债权投资计划专项风险准备专户存款及用于境外
      借款的境内存款(详见附注 18)共计人民币 1,785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
      币 1,613 百万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 2,109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折合人民币 1,672 百万元)。

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15                  2,081
        政府机构债券                                    6,757                  9,081
        企业债券                                       79,766                 66,905
        其他                                            1,351                  4,811
      小计                                             87,989                 82,878

      股权型投资
        基金                                           13,991                 9,914
        股票                                           35,230                44,016
        理财产品                                        1,506                     -
      小计                                             50,727                53,930
      合计                                            138,716               136,808




                                          - 8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到期期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含 30 天)                            9,905                36,054
      30 天至 90 天(含 90 天)                            -                   130
      合计                                             9,905                36,184

13.   应收利息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存款利息                                     19,805                24,942
      应收国债利息                                      1,856                 1,373
      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                              9,235                 8,655
      应收企业债券利息                                  9,778                 8,973
      应收次级债券/债务利息                             2,617                 2,422
      其他                                              4,803                 4,030
      合计                                             48,094                50,395

14.   应收保费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寿险                                              9,296                 8,115
      短期险                                            4,731                 4,753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1,611                 1,251
      一年期以上意外险                                     19                    11
      合计                                             15,657                14,130
      减:坏账准备                                         (9)                   (9)
      净值                                             15,648                14,121

      账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15,239                13,804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368                   275
      1 年以上                                             50                    51
      合计                                             15,657                14,130
      减:坏账准备                                         (9)                   (9)
      净值                                             15,648                14,121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
      应收保费。本集团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保费,根据其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8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应收分保账款及应付分保账款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为人民币 731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4 百万元),其中应收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的款项为人民币 408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 百万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付分保账款为人民币 1,215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90 百万元),其中应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的款项为人民币 454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83 百万元)。

16.   其他应收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及预付投资款                                    8,885               15,466
      暂借及垫付款                                        4,162                2,705
      应收关联公司款(附注 69(e)(2))                       725                  987
      预付工程款                                            504                  403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308                  246
      预付土地购置款                                        296                  226
      押金及保证金                                          269                  219
      其他                                                3,723                2,093
      合计                                               18,872               22,345
      减:坏账准备                                         (271)                (267)
      净值                                               18,601               22,078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的
      其他应收款。本集团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17,522                21,36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532                   313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93                   139
      3 年以上                                              625                   533
      合计                                               18,872                22,345
      减:坏账准备                                         (271)                 (267)
      净值                                               18,601                22,078




                                           - 8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6.   其他应收款(续)

(b)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及分红款                       246          20,679       (20,617)          308

17.   贷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保户质押贷款(a)                                    142,165               107,957
      其他贷款(b)                                        308,086               275,547
      合计                                               450,251               383,504

      公允价值                                           458,669               375,899

(a)   保户质押贷款

      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的
      现金价值。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 6 个月以内(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b)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 年以内(含 5 年)                                164,272               153,474
      5 年至 10 年(含 10 年)                            99,501                90,556
      10 年以上                                           44,313                31,517
      合计                                               308,086               275,547




                                          - 8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贷款(续)

(b)   其他贷款(续)

      其他贷款主要是各类资产管理产品。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其他贷款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18.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至 3 个月(含 3 个月)                      65,288                30,301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93,632                66,775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77,441               150,574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33,830                76,70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88,950                33,30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122,800                88,950
      5 年以上                                          77,400                 2,800
      合计                                             559,341               449,400

      注: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为办理境外借款所存
          入的境内存款共计人民币 166.91 亿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66.91 亿
          元)。

          2016 年 9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 CL Hotel Investor, L.P.与中国农业银行纽约分行签
          订贷款合同,本公司之子公司 Glorious Fortune Forever Limited 与中国农业银行
          首尔分行签订贷款合同;2016 年 1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 Sunny Bamboo Limited
          和 Golden Bamboo Limited 与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签订贷款合同。本公司就以
          上贷款合同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办理存款业务,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定期存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68.61 亿元、人民币 70.80 亿元和人民币 7.50 亿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2017 年 12 月 6 日,本公司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之子公司 New Fortune Wisdom Limited、New Capital Wisdom
          Limited 与中国农业银行附属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扬果晟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该贷款合同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城支行办理存
          款业务,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定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亿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活期存款金额为人民币 12.74 亿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
          币 12.47 亿元)。




                                           - 8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8,440                24,632
        政府机构债券                                180,273               157,765
        企业债券                                    185,720               197,133
        次级债券/债务                                21,514                13,495
        其他注                                       80,643                62,099
      小计                                          496,590               455,124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2,304                91,344
        股票                                        143,469               129,424
        优先股                                       32,707                31,651
        理财产品                                     31,348                40,327
        其他注                                       53,479                42,027
      小计                                          353,307               334,773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注                                        20,636                20,837

      合计                                          870,533               810,734

      注: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未上市股权型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及信托计划等。




                                         - 8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479,276     381,797      20,636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金额                                     17,314     (24,073)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 41)                         -      (4,417)           -
      公允价值                                    496,590     353,307      不适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465,001     328,458      20,83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金额                                     (9,877)      8,160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附注 41)                         -      (1,845)           -
      公允价值                                    455,124     334,773      不适用

20.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79,943                191,009
        政府机构债券                                266,986                276,484
        企业债券                                    212,709                220,267
        次级债券/债务                               147,079                155,783
      合计                                          806,717                843,543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25,866                123,712
        政府机构债券                                241,808                223,312
        企业债券                                    200,869                196,537
        次级债券/债务                               148,494                149,423
      合计                                          717,037                692,984


                                         - 9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   持有至到期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层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5,387         175,622        191,009
        政府机构债券                         72,455         204,029        276,484
        企业债务                             10,965         209,302        220,267
        次级债券/债务                             -         155,783        155,783
      合计                                   98,807         744,736        843,543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合计

      债权型投资
        国债                                 33,496          90,216        123,712
        政府机构债券                         20,281         203,031        223,312
        企业债务                              1,360         195,177        196,537
        次级债券/债务                             -         149,423        149,423
      合计                                   55,137         637,847        692,984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
      4(ag)iii)。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42 百万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2018 年度,本集团未出售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
      资(2017 年度:同)。




                                          - 9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合营企业
        Joy City Commercial Property Fund L.P.(以下简称
           “Joy City”)注 1                                           5,787           6,139
        Mapleleaf Century Limited(以下简称“MCL”)注 1                5,741           5,332
        其他注 2                                                       28,399          20,403
      小计                                                             39,927          31,874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72,655          53,459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集团”)                   12,812          13,626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产险
          公司”)                                                       7,963          8,185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期货”)                         1,501          1,466
        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
           气东送管道公司”)                                          21,387          21,34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
           通”)                                                      21,892          21,783
        其他注 2                                                       23,524           9,732
      小计                                                            161,734         129,598

      合计                                                            201,661         161,472

       注 1:本公司之子公司恒悦富子公司出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 Joy City,并持有其 66.67%的份额。本公
             司之子公司 China Century Core Fund Limited 出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 MCL,并持有其 75.00%
             的份额。恒悦富子公司及 China Century Core Fund Limited 作为该等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并不能单独控制该等合伙企业。而根据合伙协议有关约定与普通合伙人共同控制该等合伙企业,
             因此按合营企业进行核算。

       注 2:本集团通过该等企业投资于不动产、工业物流资产等。




                                                - 9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       投资    2017 年      新增或   按权益法调          宣告           其他       计提    2018 年       持股     年末
                              方法       成本 12 月 31 日   减少投资   整的净损益 分派的股利          权益变动   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      比例 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
        Joy City             权益法     6,281      6,139         -             36        (388)              -          -       5,787    66.67%         -
        MCL                  权益法     7,639      5,332     1,495           (766)          -            (320)         -       5,741    75.00%         -
        其他                 权益法    28,914     20,403     7,684            582        (325)             55          -      28,399                   -
      小计                             42,834     31,874     9,179           (148)       (713)           (265)         -      39,927                   -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注 3         权益法    45,176     53,459    13,014          4,410           -           1,772          -      72,655    43.686%        -
        远洋集团             权益法    11,245     13,626         -            269        (558) 注 4      (525)         -      12,812     29.59%   (1,010)
        财产险公司           权益法     6,000      8,185         -             43         (66)           (199)         -       7,963     40.00%        -
        中粮期货             权益法     1,339      1,466         -             35           -               -          -       1,501     35.00%        -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     权益法    20,000     21,347         -          1,106      (1,059)             (7)         -      21,387     43.86%        -
        中国联通             权益法    21,829     21,783         -            345         (63) 注 5      (173)         -      21,892     10.29%        -
        其他                 权益法    21,984      9,732    12,036          1,685        (444)            515          -      23,524                   -
      小计                            127,573    129,598    25,050          7,893      (2,190)          1,383          -     161,734              (1,010)

      合计                            170,407    161,472    34,229          7,745      (2,903)          1,118          -     201,661              (1,010)

      注 3: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6.9511 元的价格认购 1,871,875,329 股广发银行增发股份,含交易费用总对价为人民币 13,014 百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广发银行经增资扩股后的 43.686%股份,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广发银行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采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通过调整其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所有者权益来体现采用上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的影响。广发银行采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事项将对本集团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具体影响尚在评估中。

      注 4: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远洋集团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 0.155 港元。本公司收到价值人民币 284 百
            万元的现金股利。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远洋集团董事会批准并宣告了对 2018 年中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 0.140 港元。本公司收到
            价值人民币 274 百万元的现金股利。

      注 5:于 2018 年 5 月 9 日,中国联通股东大会批准并宣告了对 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 0.0198 元。本公司收到总计人民币 63
            百万元的现金股利。
                                                                            - 9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联营企业远洋集团在香港上市。远洋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价为每股
      3.45 港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对远洋集团的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
      民币 10.1 亿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该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
      评估的该项投资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接近,因此 2018 年
      度无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除对中国联通的投资存在 36 个月限售期外,不存在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
      重大限制。中国联通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2018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价为每
      股人民币 5.17 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列示如下:

                                                             注册地/
                                    企业类型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合营企业
        Joy City                     合伙企业          英属开曼群岛     物业投资
        MCL                      有限责任公司        英属维尔京群岛     物业投资

      联营企业
        广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广州        银行
        远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中国北京      房地产
        财产险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保险
        中粮期货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期货
        川气东送管道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武汉    管道运输
        中国联通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电信




                                          - 9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
      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财产险          川气东送
                        Joy City   MCL      广发银行 远洋集团   公司 中粮期货 管道公司 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          10,243 22,266       2,373,291   249,362 83,561      8,986    36,467    541,762
      负债合计             265 11,897       2,214,781   186,224 63,654      6,246     1,043    224,822
      权益合计           9,978 10,369         158,510    63,138 19,907      2,740    35,424    316,940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
        联营企业的股东
        权益合计         9,978 10,369        158,510     48,385 19,907      2,732    35,424    140,144
               注6
      调整合计          (1,297) (2,714)          933     (4,938)     -          -       470     17,926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
        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的股东权益
        合计             8,681 7,655          159,443    43,447 19,907       2,732    35,894   158,070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 66.67% 75.00%         43.686%    29.59% 40.00%      35.00%    43.86%    10.29%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投资的账面
        余额             5,787 5,741          72,655     13,822    7,963    1,501    21,387     21,892
      减值准备               -       -             -     (1,010)       -        -         -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投资的账面
        价值             5,787 5,741          72,655     12,812    7,963    1,501    21,387     21,892

      收入合计              457       458     59,279     48,821 65,564        643     4,746    290,877
      净利润/(亏损)       438       609     10,707      4,666    121         98     2,545      9,301
      其他综合收益            -         -      4,160     (1,518)  (503)         1         -       (245)
      综合收益合计          438       609     14,867      3,148   (382)        99     2,545      9,056




                                               - 9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长期股权投资(续)

      下表列示了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度,本集团主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
      财务信息:

                            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
                                                                    财产险          川气东送
                         Joy City   MCL     广发银行 远洋集团         公司 中粮期货 管道公司 中国联通

      资产合计            10,353 20,776     2,072,915    191,894    79,601     10,651    36,243    573,617
      负债合计               283 12,598     1,959,069    133,166    59,138      8,020       934    266,599
      权益合计            10,070 8,178        113,846     58,728    20,463      2,631    35,309    307,018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
        联营企业的股东
        权益合计          10,070 8,178       113,846      48,502    20,463      2,631    35,309    135,393
      调整合计注 6          (861) (1,069)      2,267      (2,617)        -          -       676          -
      调整之后的归属于
        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的股东权益
        合计                9,209 7,109       116,113     45,885     20,463      2,631    35,985   135,393
      本集团的持股比例    66.67% 75.00%      43.686%     29.79%     40.00%     35.00%    43.86%    10.56%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投资的账面
        余额               6,139    5,332     53,459      14,636     8,185      1,466    21,347     21,783
      减值准备                 -        -          -      (1,010)        -          -         -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
        企业投资的账面
        价值               6,139    5,332     53,459      13,626     8,185      1,466    21,347     21,783

      收入合计               859     185      50,531      49,236    61,142        399     5,644    274,829
      净利润/(亏损)        840    (301)     10,204       6,259       820        135     3,055      1,684
      其他综合收益             -       -       (2,332)       912        (35)        -         -       (230)
      综合收益合计           840    (301)       7,872      7,171       785        135     3,055      1,454

      注 6:调整合计包括会计政策差异调整,公允价值调整及其他调整。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相关
      的或有负债。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出资承诺为人民币 207.68
      亿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09.96 亿元),该金额已包含在附注 71 的资本
      性支出承诺事项中。




                                                - 9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2.   存出资本保证金

                             存放形式        存期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公司
      浙商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3,253             -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1,300         1,300
      南京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300           300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36 个月           300           3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300             -
      恒丰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200           2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         3,253
      招商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           300
      小计                                               5,653         5,653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380              -
      中国农业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180            18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120            12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            380
      小计                                                680            680

      合计                                               6,333         6,333




                                        - 9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3.   投资性房地产

                                                                     房屋及建筑物

      原价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366
      本年增加                                                              6,875
      本年减少                                                                (1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227

      累计折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2)
      本年计提                                                               (186)
      本年减少                                                                  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80)

      净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9,747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64

      公允价值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2,449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629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减值。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为人民
      币 3,407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872 百万元)。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在进行公允价值评估时主要采用市
      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以类似房产的近期平均成交价格为基础,考虑包括交易时间、
      交易情况、地理位置、楼龄、装修条件和楼层与建筑面积等因素形成的综合调整系
      数,以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在市场比较法下,上述综合调整系数的上升(下降)将会导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的上升(下降)。

24.   在建工程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超过总资产 1%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本
      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人民币 1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




                                         - 9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5.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及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原价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2,457             6,873       1,403    40,733
      本年增加
        本年购置                       54               930         275     1,259
        在建工程转入                4,889               123           -     5,012
        其他增加                       31                 2           7        40
      本年减少
        转让和出售                     (6)               (5)       (116)     (127)
        清理报废                     (114)             (264)       (221)     (599)
        其他减少                      (49)               (1)         (8)      (5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7,262             7,658       1,340    46,260

      累计折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9,248)           (5,122)      (955)   (15,325)
      本年计提                      (1,196)             (578)      (151)    (1,925)
      本年减少                          30               257        293        58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414)           (5,443)      (813)   (16,670)

      减值准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4)                -           -       (24)
      本年增加                           -                 -           -         -
      本年减少                           -                 -           -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4)                -           -       (24)

      净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6,824            2,215         527    29,56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3,185            1,751         448    25,384


      2018 年度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 1,925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
      1,729 百万元),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人民币 5,012 百万元(2017 年
      度:人民币 7,122 百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持有待
      售的固定资产。本集团无重大的闲置固定资产(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在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6,798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209 百万元)。




                                         - 9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6.   无形资产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原价
        土地使用权                    7,913            1,916          (7)        9,822
        其他                            757               70           -           827
      原价合计                        8,670            1,986          (7)       10,649

      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1,712)            (207)         3         (1,916)
        其他                           (552)             (62)         -           (614)
      累计摊销合计                   (2,264)            (269)         3         (2,530)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                    6,201            1,709          (4)        7,906
        其他                            205                8           -           213
      账面净值合计                    6,406            1,717          (4)        8,119

      减值准备
        土地使用权                         -                -          -              -
        其他                               -                -          -              -
      减值准备合计                         -                -          -              -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201                                      7,906
        其他                            205                                        213
      账面价值合计                    6,406                                      8,119

      2018 年度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 269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 255 百
      万元)。本集团无重大的开发支出及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 10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a)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金额和列示净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60                  6,473
      递延所得税负债                                (8,903)               (11,344)
      递延所得税资产列示净额                         1,257                 (4,871)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资产 性差异及可       资产 性差异及可
                                                    抵扣亏损              抵扣亏损

       资产减值准备                        1,444       5,774        789      3,155
       保险合同准备金及应付保单红利        2,555      10,220      2,436      9,742
       应付工资                            2,531      10,123      2,291      9,163
       政府补助                               21          86         22         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                                792       3,166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203        8,810        888      3,553
       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469        1,877          -          -
       内部交易抵销                          11           44         11         44
       其他                                 134          539         36        145
       合计                              10,160       40,639      6,473     25,892




                                         - 10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c)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负债 暂时性差异         负债 暂时性差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                                      1              4        829        3,316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1               406       459        1,836
      保险合同准备金                        7,863            31,452     9,173       36,693
      其他                                    938             3,747       883        3,533
      合计                                  8,903            35,609    11,344       45,378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为人民币 365 百万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07 百万元)。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为人民币 378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43 百万元)。

28.   其他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垫缴保费                                                 3,269                 3,050
      长期待摊费用(a)                                            931                   698
      其他                                                     1,854                   980
      合计                                                     6,054                 4,728

(a)   长期待摊费用

                                 2017 年              本年     本年     其他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     摊销     减少    12 月 31 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627              447      (212)    (48)           814
      其他                            71               95       (46)     (3)           117
      合计                           698              542      (258)    (51)           931




                                            - 10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9.   短期借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993                    780
      合计                                                 993                    780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 1.5%(2017 年 12 月 31 日:1.495%)。

30.   衍生金融负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远期合约                                           1,877                     -

      注:该衍生金融负债为本公司购买权益证券的远期合约。其公允价值基于相关权益
          证券的活跃报价考虑流动性折扣来确定,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卖出回购                               125,788                75,002
      证券交易所卖出回购                                66,353                12,307
      合计                                             192,141                87,309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剩余到期期限在 30 日之内的
      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92,141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7,309 百万元)。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对应的质押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39,784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9,543 百万元)。

      本集团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正回购时,证券交易所要求本集团在回购期内持有的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团持有在证券交易所质押库的债券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74,323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39,727 百万元)。质押库债券在存放质押库期间流通受限。




                                          - 10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   应付职工薪酬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248          17,044     (15,828)      10,464
      职工福利费                          27             596        (602)          21
      股票增值权注                       833               -        (343)         490
      社会保险费                          22             858        (855)          25
        其中:医疗保险费                  18             773        (771)          20
              工伤保险费                   2              26         (25)           3
              生育保险费                   2              59         (59)           2
      住房公积金                          38           1,061      (1,056)          43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30             609        (596)         243
      设定提存计划                       547           2,531      (2,687)         391
        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              76           1,881      (1,863)          94
              失业保险费                  10              57         (53)          14
              企业年金缴费               461             593        (771)         283
      其他                                17             161        (166)          12
      合计                            10,962          22,860     (22,133)      11,689

      注: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6 年 1 月 5 日和 2006 年 8 月 21 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
          员工授予 4.05 百万单位和 53.22 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的
          行权价分别为 2005 年 7 月 1 日和 2006 年 1 月 1 日前 5 个交易日的本公司 H 股
          股票平均收盘价港币 5.33 元和港币 6.83 元。2005 年 7 月 1 日和 2006 年 1 月
          1 日为股票增值权待行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
          为授出日前五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收盘价。股票增值权行权后,行权者将收到
          代扣相关税收后行权数量乘以行权价与行权时 H 股股价差额的等值人民币。

          本公司股票增值权按单位授出,每单位代表一股 H 股股份。授予股票增值权并
          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根据有关股票增值权计划,所有股票增值权有五年行权
          期,而除非能够达到特定的市场表现或其他条件,否则于授出日起四年内不可
          行权。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票增值权有
          效期限的议案》,已授出的股票增值权期限顺延至国家政策明朗后实施。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55.01 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其中 55.01 百万单位可行权(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在价值为人民币 477 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20 百万元)。




                                           - 10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   应付职工薪酬(续)

      注(续):

        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
        参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 20%至 25%,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 3%,无风险利率
        1.01%至 1.84%。

        2018 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减少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
        343 百万元(2017 年度: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增加而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人民币 179 百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
        括人民币 477 百万元未行权部分和人民币 13 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17
        年 12 月 31 日:分别为人民币 820 百万元和人民币 13 百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无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权费用(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33.   应交税费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2,630                 6,198
      代扣代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425                   457
      增值税                                               157                   164
      其他                                                  84                    68
      合计                                               3,296                 6,887

34.   应付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赔付支出                                      48,279                43,683
      应付退保金                                           492                   395
      其他                                                 694                   742
      合计                                              49,465                44,820

35. 应付保单红利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付保单红利账户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以
      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 10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6.   其他应付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暂收客户款                                          4,126                 2,920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3,479                 2,668
      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1,145                 1,182
      代理人暂存款                                          694                   628
      保险保障基金                                          558                   282
      应付关联公司(附注 69(e)(2))                         501                   380
      押金                                                  319                   182
      其他                                                2,500                 2,012
      合计                                               13,322                10,254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 2,668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883 百万元),主要是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和暂收客户款等款
      项。

37.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

      到期期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2,865                 2,762
      1 年至 3 年(含 3 年)                             3,662                 4,177
      3 年至 5 年(含 5 年)                             2,280                 1,542
      5 年以上                                         246,618               224,007
      合计                                             255,425               232,488

      于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45,794百万
      元(于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229,210百万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的公允价值通过使用风险调整折现率折现预期合同现金流量的估
      值方法确定,此风险调整折现率使用估值当日无风险利率,同时考虑信用风险和与
      未来现金流量相关的边际信用风险。

      本集团单个非保险合同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均不重大,且不承担重大保险风险。




                                         - 10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8.   保险合同准备金

                                2017 年        本年              本年减少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注   12 月 31 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2,289      11,432          -         -         (12,289)       11,432
      未决赔款准备金             13,778      14,805    (13,778)        -               -        14,805
      寿险责任准备金          1,915,324     418,898   (130,340) (115,654)         (5,803)    2,082,425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83,742      26,082     (4,058)     (575)          2,178       107,369
      合计                    2,025,133     471,217   (148,176) (116,229)        (15,914)    2,216,031

      注:如附注 5 所述,其他中包括精算假设变更对准备金的影响人民币 3,074 百万元,
          其中减少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5,235 百万元,增加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
          民币 2,161 百万元。

      本集团保险合同准备金的预计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下                               1 年以下
                                       (含 1 年)       1 年以上               (含 1 年)       1 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1,432                 -            12,289                -
      未决赔款准备金                       14,805                 -            13,778                -
      寿险责任准备金                       59,030         2,023,395           105,016        1,810,308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319           104,050             2,649           81,093
      合计                                 88,586         2,127,445           133,732        1,891,401

      本集团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2,479                         2,614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11,992                        10,867
      理赔费用准备金                                                 334                           297
      合计                                                        14,805                        13,778




                                                - 10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9.   长期借款

                                                                     2018 年     2017 年
                  到期日                                年利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2019 年 6 月 17 日                 3.54%            2,385       2,413
      保证借款    2019 年 9 月 27 日                 2.30%            6,657       6,338
      保证借款    2019 年 9 月 30 日                 2.40%            6,451       6,142
      信用借款    2020 年 12 月 6 日   3.80%上浮 EURIBOR 注           3,139       3,121
      信用借款    2021 年 1 月 18 日                 2.50%              525           -
      合计                                                           19,157      18,014

      注:当 EURIBOR 为负数时不上浮。

40.   其他负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保户利息                                       11,739                   9,614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第三方投资人款项                  9,407                   6,252
      存入保证金                                          1,793                   1,906
      递延收益(a)                                           105                     520
      其他                                                3,780                   1,066

      合计                                              26,824                  19,358

(a)   递延收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融大街中国
        人寿广场注                                          86                      90
      其他                                                  19                     430
      合计                                                 105                     520

      注:2018 年度,该项政府补助无新增金额,计入其他收益人民币 4 百万元。




                                          - 10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1.   资产减值准备

                                        2017 年               本年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转回      转销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67            4     -          -          27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a)         1,845        8,163     -     (5,591)       4,41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            -     -          -           2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10            -     -          -        1,01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42     -          -           42
      应收保费减值准备                        9            -     -          -            9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1     -          -            1
      合计                                3,155        8,210     -     (5,591)       5,774

(a)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合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1,845                -    1,845
      本年计提                                     -        8,163                -    8,163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8,163                -    8,163
      本年减少                                     -       (5,591)               -   (5,591)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                -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4,417                -    4,417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43            1,795                -    1,938
      本年计提                               114            2,643                -    2,757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114            2,643                -    2,757
      本年减少                              (257)          (2,593)               -   (2,850)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                -                -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1,845                -    1,845




                                         - 10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2.   股本

                                    2017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 转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0,824              -   -      -       -     -     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441              -   -      -       -     -      7,441
      合计                           28,265              -   -      -       -     -     28,265

                                     2016 年          本年增减变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 转股 其他 小计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0,824              -   -      -       -     -     20,824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441              -   -      -       -     -      7,441
      合计                           28,265              -   -      -       -     -     28,265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43.   其他权益工具

(a)   期末发行在外的二级资本证券情况表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核心二级资本证券             7,791                 -              -             7,791
      合计                         7,791                 -              -             7,791

      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 日按面值发行美元 1,280 百万元之核心二级资本证劵,并于
      2015 年 7 月 6 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该等证券面值指定为美元 200,000 元
      及超出该金额的部分以美元 1,000 元为完整倍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合计为美元 1,274 百万元,折合为人民币 7,791 百万元。本次发行的证券期限为 60
      年,可展期;每年分派两次,在第五年末及其后任何分派付款日本公司具有赎回权;
      前五个计息年度的初始分派率为 4.00%,倘若本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则第
      五年末和此后每五年将依据可比美国国债收益率加上 2.294%的利差重置分派率。




                                            - 11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3.   其他权益工具(续)

(b)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318,371         320,93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                       310,580         313,142
        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                   7,791           7,79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4,919           4,377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                             4,919           4,377

      2018 年度,本公司向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收益分派情况参见附注 46。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无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累积未分派收益。

44.   资本公积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              9,609            -           -          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26,310            -           -         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17,942            -           -         17,942
      其他                              1,281            -        (197)         1,084
      合计                             55,142            -        (197)        54,945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              9,609           -              -        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26,310           -              -       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17,942           -              -       17,942
      其他                              1,146         135              -        1,281
      合计                             55,007         135              -       55,142




                                        - 11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5.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 46)         33,384        1,275          -     34,659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 46)         30,152        3,218          -     33,370
      小计                            63,536        4,493          -     68,029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 46)         30,541        1,392          -     31,933
      合计                            94,077        5,885          -     99,962

                                     2016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 46)         30,166        3,218          -     33,384
      任意盈余公积(附注 46)         28,225        1,927          -     30,152
      小计                            58,391        5,145          -     63,536
      一般风险准备(附注 46)         27,241        3,300          -     30,541
      合计                            85,632        8,445          -     94,077




                                       - 11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6.   未分配利润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2017 年 1 月 1 日未分配利润                   122,558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53
                                                                                    注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218)              10.00% 1
                                                                                  注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927)              10.00% 2
                                                                                  注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300)              10.00% 1
          派发核心二级资本证券收益                     (380) 注 3          不适用
                                                                                  注
          派发普通股股利                             (6,784)              35.20% 2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39,202

      2018 年 1 月 1 日未分配利润                   139,202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95
                                                                                    注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75)              10.00% 1
                                                                                  注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218)              10.00% 2
                                                                                  注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392)              10.00% 1
          派发核心二级资本证券收益                     (384) 注 3          不适用
                                                                                  注
          派发普通股股利                            (11,306)              35.14% 2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133,022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 2018 年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275 百万元和
            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1,275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 3,218 百万元和人民
            币 3,218 百万元),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提取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一般风
            险准备人民币 117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 82 百万元)。

      注 2:本公司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额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任意盈余
            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经 2018 年 6 月 6 日
            股东大会批准,按 2017 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
            币 3,218 百万元(2017 年度:按 2016 年年报本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
            盈余公积人民币 1,927 百万元),并以每股人民币 0.40 元派发 2017 年度现
            金股利人民币 11,306 百万元(2017 年度:以每股人民币 0.24 元派发 2016
            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 6,784 百万元)。

      注 3:本公司核心二级资本证券收益的计提及分派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批准。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
      民币 516 百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64 百万元)。

                                         - 11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7.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管理子公司                                       3,505                 3,201
      养老保险子公司                                         933                   840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242                   221
      国寿基金子公司                                         236                   115
      其他                                                     3                     -
      合计                                                 4,919                 4,377

      本公司未承担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年度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金额。

48.   投资收益

                                                        2018 年度             2017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收益                                        (4,977)                6,85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28,097                49,426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34,657                30,669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净损益的份额                                       7,745                 7,143
      银行存款类利息                                      22,699                23,827
      贷款利息                                            22,894                16,3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1                   746
      合计                                               111,396               134,983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107,391                94,788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                     -

4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债权型投资                                           2,453                  (988)
      股权型投资                                          (9,255)                5,311
      股票增值权                                             343                  (1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188                  (275)
      衍生金融负债                                        (1,877)                     -
      合计                                                (8,148)                3,869

                                         - 11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其他业务收入

                                                        2018 年度       2017年度

      保单销售代理费—财产险公司
        (附注 69(e)(1))                                  2,959           3,030
      投资管理服务费                                         957           1,003
      养老保障产品管理费                                     844             322
      保单代理费—集团公司(附注 69(e)(1))                  629             740
      非保险合同账户管理费收入                               419             563
      其他                                                 2,017           1,613
      合计                                                 7,825           7,271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及相关解读的要求,本集团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增加人民币 90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
      80 百万元),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
      列;本集团相应重新列示了比较数据。

51.   退保金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寿险                                               115,646          94,123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575             499
      一年期以上意外险                                         8               7
      合计                                               116,229          94,629

52.   赔付支出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18 年度       2017年度

      赔款支出                                            40,041          31,864
      满期及年金给付                                     119,898         154,016
      死伤医疗给付                                        14,500          12,208
      合计                                               174,439         198,088




                                              - 11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集团提取/(转回)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的明细如下:

                                                          2018 年度   2017年度

      未决赔款准备金                                         1,015      2,237
      寿险责任准备金                                       167,076    152,367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3,627     20,718
      合计                                                 191,718    175,322

      本集团提取/(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147)       571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1,125      1,616
      理赔费用准备金                                            37         50
      合计                                                   1,015      2,237

54.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18 年度   2017年度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36          1
      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                                       110         99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62        469
      合计                                                     808        569

55.   税金及附加

                                                          2018 年度   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5        229
      教育费附加                                               113        167
      其他                                                     475        337
      合计                                                     743        733




                                           - 11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6.   业务及管理费

                                                     2018 年            2017 年

      职工薪酬                                        22,860             22,031
      其中:工资及奖金                                17,044             16,774
            社保及其他福利                             5,816              5,257
      物业及设备支出                                   6,308              5,582
      其中:折旧及摊销                                 2,452              2,182
            租金                                       1,444              1,204
            水电费                                       446                415
            车船使用费                                   407                407
            修理费                                       282                283
      业务拓展及保单管理支出                           6,998              7,022
      其中:业务宣传费                                 1,881              2,015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1,097              1,068
            业务拓展费                                   651                681
            广告费                                       547                534
      行政办公支出                                     1,985              2,154
      其中:公杂费                                     1,151              1,216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                             291                295
            招待费                                       166                181
            差旅费                                       112                102
            会议费                                        62                 63
      其他支出                                           965                896
      其中:研究开发费                                   143                189
            审计费                                        59                 59

      合计                                            39,116             37,685

      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中包含与保单代理费收入相匹配的根据精算测算的代理集团保单
      业务成本人民币 613 百万元(2017 年度:人民币 728 百万元)。




                                       - 11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7.   其他业务成本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                         9,332                8,0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3,565                3,144
      红利生息                                       2,662                2,434
      债券利息支出                                       -                1,033
      其他                                           4,149                3,323
      合计                                          19,708               18,010

58.   资产减值损失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8,163                2,757
      其他                                              47                   89
      合计                                           8,210                2,846

59.   营业外收入

                                                                   计入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9          40                    9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7          40                    7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17          10                   17
      其他                                   48          62                   48
      合计                                   74         112                   74




                                       - 11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0.   营业外支出

                                                                 计入 2018 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5          13                15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2          13                12
      对外捐赠                                198         171               198
      其他                                    227         139               227
      合计                                    440         323               440

61.   所得税费用

(a)   在本集团利润表中支出的所得税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期所得税                                          6,397             9,457
      递延所得税                                         (4,412)             (538)
      合计                                                1,985             8,919

(b)   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税前利润                                           13,921           41,671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3,480           10,418
      非应税收入                                         (7,095)          (7,847)
      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                              5,319            6,10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25                6
      利用以前年度亏损                                      (86)             (15)
      其他                                                  342              252
      所得税费用                                          1,985            8,919




                                          - 11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2.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11,395            32,253
      减: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的当期净利润                                    384               38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11,011            31,873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8,265            28,265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 0.39 元    人民币 1.13 元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 0.39 元    人民币 1.13 元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

      本公司 2015 年发行的核心二级资本证券的具体条款于附注 43 中予以披露。计算普
      通股基本每股收益时,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扣除了归属于核心二级资本
      证券持有者的收益。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
      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2018 年度,本公司
      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2017 年度:同)。




                                        - 12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3.   其他综合收益

(a)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权益法下可转损 外 币 财 务         合计
                    资产公允价值 产 公允 价值 变动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报 表 折 算
                    变动损益          计 入 保 单 红 利 部 收益           差额
                                      分
      2018 年
      1月1日               (1,369)              (618)                (717)        (840)    (3,544)
      本年变动             (3,402)               (24)                 770          586     (2,07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771)              (642)                 53          (254)    (5,614)

      2017 年
      1月1日                9,921             (4,822)                (738)           7      4,368
      本年变动            (11,290)             4,204                   21         (847)    (7,912)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369)              (618)                (717)        (840)    (3,544)

(b)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18 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4,608)           6,563        (18,045)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的净额                                      19,524             (4,881)      14,64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保单红利部分                                    (32)               8            (24)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35               35            77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86                -            586
      小计                                                 (3,795)           1,725         (2,070)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合计                                                 (3,795)           1,725         (2,070)




                                                - 12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3.   其他综合收益(续)

(b)   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续)

                                                               2017 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7)        3,749      (11,258)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的净额                                    (43)          11           (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保单红利部分                            5,605        (1,401)       4,204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0             1           2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847)            -         (847)
      小计                                          (10,272)        2,360       (7,912)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合计                                          (10,272)        2,360       (7,912)

64. 投资连结产品

(a)   投资连结产品基本情况

      本集团的投资连结产品为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通过中介代理渠道销售。国寿裕
      丰投资连结保险下设四个投资账户: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
      户、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和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上述各账户是依照原中国保
      监会《关于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国寿裕丰投资连
      结保险的有关条款,并经向原中国保监会报批后设立的。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主
      要投资于国内 A 股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国寿平衡增长
      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 A 股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基金(开放式及封闭式基金)
      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在中国银保监
      会规定允许的条件下,本公司将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国寿
      精选价值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
      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国寿稳健债券投
      资账户主要投资于较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
      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债券
      型基金、短期融资券、回购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该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




                                          - 12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4. 投资连结产品(续)

(b)   投资连结保险账户单位数及单位净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时间        单位数 单位净资产       单位数 单位净资产
                                                    百万     人民币元      百万      人民币元

      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6        2.1352         7        2.6337
      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7        1.0675         7        1.2457
      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5        0.8017         5        0.9999
      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8        1.6174         8        1.5479

(c)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组合情况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
        货币资金                                                    8                      10
        股票                                                       11                      10
        基金                                                        4                      10
        债券                                                       14                      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
      小计                                                         37                      44

      净资产                                                       37                      44

      减:归属于本公司的启动资金                                  (28)                    (32)

      归属于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的
        独立账户资产                                                9                      12




                                            - 12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4.   投资连结产品(续)

(d)   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账户管理费计提情况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是本集团根据投资连结产品的保单条款向客户收取的投资账户
      资产管理费。本集团在每个评估日从投资账户中收取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每个评
      估日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金额为: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投资账户资产
      净值×本次评估日距上次评估日天数/365。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根据投
      资账户类型确定,本集团有权调整年收取比例,但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 2%,且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18 年度,本集团计提投资账户管理费人民币 46 万元
      (2017 年度:人民币 52 万元)。

(e)   投资连结产品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对保险风险部分和
      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分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在
      保险合同准备金中列示。分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按照非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在独立账户负债中列示。归属于投保人的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独立账户资产中列示。

(f)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采用的估值原则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的估值原则请参
      见附注 4(ag)iii)。




                                           - 12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5.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保单代理费收入(附注 69(e)(1))                3,588       3,770
      投资管理服务费                                   957       1,003
      非保险合同账户管理费收入                         419         563
      其他                                           3,260       2,361
      合计                                           8,224       7,697

(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保险合同账户利息支出                         9,332       8,076
      红利生息                                       2,662       2,434
      业务宣传费                                     1,881       2,015
      租金                                           1,444       1,204
      公杂费                                         1,151       1,216
      保险保障基金                                     821       1,277
      业务拓展费                                       651         681
      广告费                                           547         534
      水电费                                           446         415
      车船使用费                                       407         407
      办公通讯及邮寄费                                 291         295
      修理费                                           282         283
      招待费                                           166         181
      其他                                          11,189       7,666
      合计                                          31,270      26,684




                                        - 12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936      32,752
      加:资产减值损失                               8,210       2,846
          固定资产折旧                               1,925       1,729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186          58
          无形资产摊销                                 269         25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58         198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700)      1,39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90,910     174,7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收益                                  (80)        (4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148      (3,869)
          投资收益                                 (112,401)   (123,280)
          汇兑损益                                      194         (52)
          递延所得税费用                             (4,412)       (5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             (9,020)    76,3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增加/(减少)             1,114         931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             (8,070)     (1,674)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             59,085      39,1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552     200,990




                                         - 12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b)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c)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现金                                                1               1
      存款                                           28,995          25,942
      结算备付金                                     21,805          22,633
      独立账户货币资金                                    8              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50,809          48,58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48,586)        (67,0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223         (18,460)

(d)   本集团 2018 年度未发生重大的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
      (2017 年度:同)。




                                          - 12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

      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过渡办法,本公司以本集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为基础进行评估,认为本集团保险合同(包括保险混合合同分拆的存款成分
      和嵌入衍生工具)产生的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所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总额相比是重大的,
      与保险相关联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占所有负债的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大于 90%。在后
      续年度,本集团的业务没有需要重新评估的重大变化。因此,本集团活动主要与保
      险相关联,符合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条件。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远洋集团及中国联通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 9 号》或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过渡办
      法,本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时选择不进行统一会计政策调
      整。

(a)   下表分类列示了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下的金融资产组注 1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公允价值及其 2018 年度公允价值变动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度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8,716           (16,932)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的金
        融资产                                                            -                -
      其他金融资产
      —合同条款满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
          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下简称
          “仅付本息”)的金融资产                                1,502,203           95,480
      —合同条款不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                        528,377          (40,447)
      合计                                                        2,169,296           38,101

      注 1:仅包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不含
            保户质押贷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 12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7.   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补充披露(续)

(b)   对于前述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敞口情况注 2 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注 3

      境内
        免评级注 4                                                                  653,328
        AAA                                                                         787,908
        AA+                                                                          13,026
        AA                                                                            1,152
        AA-                                                                              70
      小计                                                                        1,455,484

      境外
        A                                                                             1,755
        A-                                                                              493
        BBB+                                                                            118
        BBB-                                                                             14
        无评级                                                                           24
      小计                                                                            2,404

      合计                                                                        1,457,888

      对于前述合同条款满足仅付本息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在报告年末不具有较低信用风
      险的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注 3      公允价值

      境内                                                          14,248           14,539
      境外                                                              24               12
      合计                                                          14,272           14,551

      注 2:境内资产的信用评级由境内合资格的外部评级机构提供,境外资产的信用评级由境外合资格
            的外部评级机构提供。
      注 3: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处披露减值准备调整之前的账面余额。
      注 4:主要包含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




                                              - 12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a)   货币资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                     1
      存款                                            26,214                21,602
      结算备付金                                      21,682                22,573
      合计                                            47,896                44,176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74                2,021
        政府机构债券                                   5,251                8,982
        企业债券                                      71,012               61,506
        其他                                           1,206                4,323
      小计                                            77,543               76,832

      股权型投资
        基金                                          12,480                8,704
        股票                                          33,774               42,007
        理财产品                                       1,506                    -
      小计                                            47,760               50,711

      合计                                           125,303              127,543

(c)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 天以内到期                                   9,066                35,630
      30 天至 90 天(含 90 天)                           -                   130
      合计                                            9,066                35,760




                                       - 13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d)   应收利息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存款利息                                    19,622                24,779
      应收国债利息                                     1,854                 1,370
      应收政府机构债券利息                             9,195                 8,650
      应收企业债券利息                                 9,592                 8,846
      应收次级债券/债务利息                            2,617                 2,422
      其他                                             4,764                 3,977
      合计                                            47,644                50,044

(e)   其他应收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及预付投资款                                 8,840                15,466
      暂借及垫付款                                     4,162                 2,704
      应收关联公司款                                     611                   876
      预付工程款                                         494                   381
      预付土地购置款                                     296                   226
      押金及保证金                                       262                   215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146                   139
      其他                                             1,844                 1,227
      合计                                            16,655                21,234
      减:坏账准备                                      (271)                 (267)
      净值                                            16,384                20,967

      本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风险较大
      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无重大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 13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e)   其他应收款(续)

      i)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15,344                20,273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505                   298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186                   135
      3 年以上                                             620                   528
      合计                                              16,655                21,234
      减:坏账准备                                        (271)                 (267)
      净值                                              16,384                20,967

(f)   贷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保户质押贷款(i)                                  142,165               107,957
      其他贷款(ii)                                     302,952               273,296
      合计                                             445,117               381,253

      i)     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的保户质押贷款均以投保人的保单为质押,贷款金额上限不超过投保人保单
      的现金价值。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保户质押贷款到期期限均在 6 个月以内(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

      ii)    其他贷款

      到期期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5 年以内(含 5 年)                              160,247               151,429
      5 年至 10 年(含 10 年)                          98,416                90,350
      10 年以上                                         44,289                31,517
      合计                                             302,952               273,296




                                         - 13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g)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至 3 个月(含 3 个月)                    64,423                28,735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91,984                66,420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75,441               150,574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33,830                74,700
      3 年至 4 年(含 4 年)                          87,750                33,300
      4 年至 5 年(含 5 年)                         122,800                87,750
      5 年以上                                        77,200                 2,800
      合计                                           553,428               444,279

      注: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定期存款中包含使用受限制的为办理境外借款所
          存入的境内存款共计人民币 146.91 亿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同),详见附
          注 18。




                                         - 13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h)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权型投资
        国债                                          28,097                 24,230
        政府机构债券                                 180,151                157,689
        企业债券                                     183,508                195,244
        次级债券/债务                                 21,514                 13,495
        其他                                          73,078                 52,545
      小计                                           486,348                443,203

      股权型投资
        基金                                          91,971                 90,865
        股票                                         143,431                129,388
        优先股                                        32,707                 31,651
        理财产品                                      31,348                 40,119
        其他                                          52,572                 41,123
      小计                                           352,029                333,146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股权型投资
        其他                                          20,559                  20,759

      合计                                           858,936                797,108




                                         - 13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h)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469,178    380,778      20,55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金额                                      17,170    (24,332)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                                     -     (4,417)          -
      公允价值                                     486,348    352,029      不适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成本计量
                                              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

      成本/摊余成本                                454,605    327,143      20,75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金额                                     (11,402)      7,848     不适用
      已计提减值金额                                     -      (1,845)         -
      公允价值                                     443,203    333,146      不适用




                                         - 13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i)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79,852              190,918
        政府机构债券                                 266,986              276,484
        企业债券                                     212,133              219,654
        次级债券/债务                                147,079              155,783
      合计                                           806,050              842,839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25,866               123,712
        政府机构债券                                241,808               223,312
        企业债券                                    200,178               195,835
        次级债券/债务                               148,494               149,423
      合计                                          716,346               692,282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归属于公允价值
      第一层级为人民币 98,654 百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4,973 百万
      元),归属于公允价值第二层级为人民币 744,185 百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637,309 百万元)。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的评估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型投资一致,参见附注
      4(ag)iii)。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已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 29 百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无)。2018 年度,本公司未出售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
      期投资(2017 年度:同)。

(j)   长期股权投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i)                                         33,101               31,173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ii)                           172,100              131,875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10,442                8,489
      合计                                             215,643              171,537



                                         - 13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j)   长期股权投资(续)

      i)       子公司
                                             投资   2018 年                         2018 年       持股              本年宣告分派的
      子公司                    核算方法     成本   1月1日    本年增减变动       12 月 31 日      比例   减值准备         现金股利

      资产管理子公司             成本法     1,680     1,680                  -        1,680     60.00%          -             193
      养老保险子公司             成本法     2,626     2,626                  -        2,626     70.74%          -               -
      苏州养生子公司             成本法     1,586     1,586                  -        1,586    100.00%          -               -
      金梧桐子公司               成本法         -         -                  -            -    100.00%          -              70
      瑞崇子公司                 成本法     6,800     6,800                  -        6,800    100.00%          -               -
      New Aldgate Limited        成本法     1,167     1,167                  -        1,167    100.00%          -               -
      恒悦富子公司               成本法         -         -                  -            -    100.00%          -              42
      CL Hotel Investor, L.P.    成本法         -         -                  -            -    100.00%          -             314
      Golden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1,993     1,734                259        1,993    100.00%          -               -
      Sunny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1,876     1,632                244        1,876    100.00%          -               -
      Fortune Bamboo Limited     成本法     2,435     2,176                259        2,435    100.00%          -               -
      国寿健康子公司             成本法     1,730     1,730                  -        1,730    100.00%          -               -
      国扬果晟子公司             成本法     3,250     3,250                  -        3,250    99.997%          -               -
      远墅圆玖子公司             成本法       606       606                  -          606     99.98%          -               -
      远墅圆品子公司             成本法       606       606                  -          606     99.98%          -               -
      上海丸晟子公司             成本法     4,000     3,900                100        4,000     99.98%          -               -
      宁波佰宁子公司             成本法     1,680     1,680                  -        1,680     99.98%          -               -
      远翔天复子公司             成本法       533         -                533          533     99.98%          -               -
      远翔天益子公司             成本法       533         -                533          533     99.98%          -               -
      合计                                 33,101    31,173              1,928       33,101                     -             619




                                                               - 13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j)   长期股权投资(续)

      ii)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本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情况请参见附注 21。

(k)   其他权益工具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318,005        318,485
         归属于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                        310,214        310,694
         归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                    7,791          7,791

      2018 年度,本公司向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收益分派情况参见附注 46。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无归属于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累积未分派收益。

(l)   保险业务收入与保险业务支出

      本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及各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给付和支出均与本集团数据一致。

(m)   投资收益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收益                                    (5,226)          6,3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27,551          48,868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34,625          30,637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
         损益的份额                                       7,898           7,731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利及分红             942             720
       银行存款类利息                                    22,515          23,659
       贷款利息                                          22,542          15,98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76             723
       合计                                             111,123         134,656

       其中:
       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105,894          93,629
       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               -




                                          - 13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n)   其他综合收益

      i)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

                     可供出售金    可 供 出售 金融 权益法下可转损 外币财务报表             合计
                     融资产公允    资 产 公允 价值 益的其他综合收 折算差额
                     价值变动损    变 动 计入 保单 益
                     益            红利部分
       2018 年
       1月1日            (2,664)            (618)             (800)          (253)        (4,335)
       本年变动          (2,706)             (24)            1,100            287         (1,343)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370)            (642)              300               34       (5,678)

       2017 年
       1月1日             9,779           (4,822)              (45)             -          4,912
       本年变动         (12,443)           4,204              (755)          (253)        (9,247)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664)            (618)             (800)          (253)        (4,335)

      ii)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

                                                                      2018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3,095)        5,774        (17,321)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
               益的净额                                   19,487          (4,872)      14,6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保单红利部分                                 (32)               8         (24)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65            35          1,100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87             -            287
       小计                                                (2,288)          945         (1,343)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合计                                                (2,288)          945         (1,343)




                                               - 13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n)   其他综合收益(续)

      ii)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续)

                                                                  2017年度
                                                   税前金额           所得税     税后金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548)        4,137      (12,411)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
              益的净额                                     (43)           11          (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保单红利部分                             5,605         (1,401)      4,204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56)            1         (75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53)            -         (253)
      小计                                             (11,995)        2,748       (9,247)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合计                                             (11,995)        2,748       (9,247)




                                             - 14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8.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o)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2018 年度    2017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2,750       32,175
         加:资产减值损失                               8,196        2,846
             固定资产折旧                               1,856        1,680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54           51
             无形资产摊销                                 220          21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19          187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700)       1,395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90,910      174,75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收益                                  (81)         (4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991       (3,803)
             投资收益                                (112,978)    (124,269)
             汇兑损益                                    (325)         459
             递延所得税费用                            (4,373)        (5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的减少/(增加)              (4,093)      80,606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             (6,878)      (1,445)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             58,748       38,5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516      202,853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现金                                               -            1
          存款                                          26,214       21,602
          结算备付金                                    21,682       22,573
          独立账户货币资金                                   8           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47,904       44,18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44,186)     (62,6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718      (18,420)




                                        - 14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控股股东情况

(1)   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点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集团公司     国有     中国北京 王滨             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
                                                      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
                                                      和给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
                                                      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
                                                      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
                                                      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
                                                      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   控股股东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集团公司                         4,600               -          -              4,600

(3)   控股股东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集团公司                   68.37%               68.37%        68.37%         68.37%

(b)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含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 9。

(c)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请参见附注 21。




                                            - 14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d)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不动产投资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寿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海外”)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   同受集团公司控制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本公司参与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费收入(i)                              629          740
        向集团公司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100          107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股利                                   7,729        4,638
        资产管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分配利润                             128          125
        向中寿海外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63          119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14           14
        向财产险公司支付保费                                          47           44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赔款及其他                                    14           16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保单代理销售费(iii)                        2,959        3,030
        向财产险公司收取租赁费及服务费                                50           59
        财产险公司向本公司分配股利(附注 21)                         66           69
        向不动产投资公司支付租金和工程款项及其他                      45           50
        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房产租金(iv)                                83           78
        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ii)                             529          396
        向国寿投资公司收取的房屋租赁费                                37           37
        向电商公司支付委托管理业务服务费(vi)                          53           64




                                            - 14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本集团与广发银行的交易
        向广发银行收取存款利息                                     1,425       1,382
        向广发银行支付的保单代理手续费(v)                            112          92
        向广发银行增资                                            13,012           -

      本集团与远洋集团的交易
        远洋集团向本公司分配现金股利(附注 21)                      558         553
        远洋集团向本公司支付企业债利息                                27          27
        向远洋集团支付项目管理费                                       2          55

      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交易
        向企业年金基金缴费                                           593         700

      本集团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向本集团分配收益(附注 21)          2,279       1,240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的交易
        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1,326       1,154
        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利润                               193         187

      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的交易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租金                                      45          43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代理销售年金基金等业务代理费(vii)         43          42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年金业务推动费                            13          10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的交易
        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ii)                        18          14

      本公司与苏州养生子公司的交易
        向苏州养生子公司增资                                            -        260

      本公司与瑞崇子公司的交易
        向瑞崇子公司增资                                               -         601
        向瑞崇子公司支付租金                                          47           -

      本公司与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
        其他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向本公司分配收益                      1,424        203

      本公司与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及其他子公司的交易
        已合并结构化主体向本公司分配收益                            8,247      3,944
        其他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收益                                    426         70
                                            - 14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续签了可续展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协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依照该协议履行保
      险业务代理职责,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收益、
      损失和风险。在每半年一次的付款期内,服务费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1)该期间
      最后一日的有效保单件数乘以人民币 8.0 元;(2)该期间内该等保单的实收保费收入
      的 2.5%。保险业务代理费收入已在合并利润表的其他业务收入中列示。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 2015 年 12 月 30 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
      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按照 0.05%的年费率向资
      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按月计算支付,用相
      关月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账面余额平均值(扣除正回购融入资金及利息,
      扣除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以及定制类非标产品的本金
      及利息后)乘以 0.05%费率,除以 12 个月。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集团公司对资
      产管理子公司委托资产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依据实际投资运作结果与目标收益
      的比较,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上浮或下调一定比例。

      中寿海外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 2018 年续签了一份《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该协议,中寿海外委托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基准
      投资管理费和投资表现费。基准投资管理费按加权平均资金运用总额乘以基准费率
      提取,投资表现费根据实际年总回报率与预先设定的净实现收益率的差额计算。基
      准投资管理费每半年计算并支付一次,投资表现费在年底时根据全年的投资收益情
      况进行统一结算。




                                         - 14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

      财产险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
      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财产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该协议追溯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双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
      以自动续展一年。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和浮
      动服务费。固定服务费按月计费,按年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每一类委托管
      理资产余额的平均值乘以每一类委托管理资产的年投资管理费率,除以 12 个月;浮
      动服务费按年支付,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浮动管理费支付比例。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续签了《保险资金另类投资委托投资管
      理协议》,该协议追溯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
      该协议,本公司委托国寿投资公司在当年投资指引的规限下从事股权、不动产及相
      关金融产品、类证券化金融产品的专业化投资、运作和管理业务。本公司依据协议
      规定向国寿投资公司支付投资管理服务费、业绩奖励费。对于固定回报类项目,根
      据不同的收益区间,其管理费率为 0.05%至 0.6%,且并无业绩奖励;对于非固定回
      报类项目,其管理费率为 0.3%,且其业绩奖励依据项目退出时的项目综合回报率计
      算确定。此外,本公司根据对国寿投资公司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固定回报类项
      目和非固定回报类项目的投资管理费做出调整,该调整金额(即浮动管理费金额)
      区间为当期投资管理服务费的负百分之十至正百分之十五。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续签了可续展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
      理协议,有效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
      委托资产管理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服务
      费和浮动服务费。年固定服务费以总投资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五计算,按月支付;浮
      动服务费按当年固定管理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20%)结合考核结果综合计算,按
      年支付。该协议中由本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共同约定服务费按照所提供服务的成
      本、市场惯例以及委托管理资产的规模和结构确定。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
      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 14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续签了境外委托资产投资管理协
      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协议,本
      公司委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支付投资资产管理费。2017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签订补充协
      议,将一般级委托投资的年固定费率修改为 0.375%,浮动投资管理费率依据不同
      达标情况分别适用 0.047%和 0.094%的浮动费率;针对批准级委托投资的年固定费
      率修改为按资产类别划分分别适用 0.047%和 0.075%的固定费率。该补充协议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管理费计算基数为托管人
      出具的每月报表的月末未扣除当月应付投资管理费的委托资产净值。投资管理费按
      季度提取,于下季度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
      费已经在本集团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iii) 代理保险销售业务协议

      财产险公司与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签订了新的《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
      协议(寿代产业务部分)》。根据该协议,财产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
      理销售财产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双方按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边际利润的计
      价原则,确定业务销售管理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8 年 3 月 8 日起
      至 2021 年 3 月 7 日止。

      (iv) 房屋租赁协议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续签了房产租赁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协议,国寿投资公司向本公司出租其拥
      有的物业,本公司就有关国寿投资公司该等物业而向其支付的年租金参照市场价格
      确定,或按持有并维护该等物业的成本加约 5%的利润计算。本公司每半年向国寿
      投资公司支付一次租赁其相关物业的租金,每次支付的租金额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
      二分之一。




                                            - 14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v) 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18年10月19日续签了《代理保险产品专项合作协议》,双方
      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个人银行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代理销售
      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等。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个人银行
      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额减去犹豫期撤单保费收入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
      向其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按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议定。
      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8月16日。

      本公司与广发银行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签订了《代理团体保险产品合作协议》,双
      方就适合银行渠道销售的团体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代销团体保
      险业务和代收付保险业务等。本公司根据广发银行销售的每种银行团体保险产品的
      保费收入总额减去犹豫期撤单保费收入后的金额乘以该产品的手续费率,向其支付
      代理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参考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的
      原则确定。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
      年,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自动顺延一年。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该协议自动续
      展一年。

      (vi) 电销区域中心的委托管理服务协议

      本公司与电商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 日续签了电销区域中心委托管理服务协议,该
      协议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委托电商公司
      对本公司电销中心进行运营管理,并向电商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总金
      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金额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 148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vii) 企业年金基金等业务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签订了关于企业年金代理业务的协
      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及职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该协议自 2016 年 11 月 28 日起生效,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满,
      在双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可以自动续展一年,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该协议
      自动续展一年。协议约定的代理销售服务费分为两类,分别为日常产生的代理销售
      服务费和根据年度推动方案所产生的代理销售服务费。根据该协议,作为主要业务
      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其受托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
      受托管理费的 30%至 80%收取;其账户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无论合同期限长短,
      仅在首个管理年度按照账户管理费的 60%收取;投资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根据合
      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理费(扣减投资风险准备金)的 60%至 3%,逐年递
      减收取;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按年度投资管
      理费的 50%至 3%,逐年递减收取;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代理销售服务费,所有管理
      年度根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日常管理费率的不同,按年度投资管理费的 30%
      至 50%收取;职业年金业务代理销售服务费按照年度推动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推
      动方案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养老保险子公司向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经在本集团
      合并利润表中予以抵销。

      (viii) 向财产险增资扩股协议

      本公司、集团公司与财产险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签订《增资扩股合同》,本公
      司与集团公司同意财产险公司以其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将财产险公司的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150 亿元增至人民币 188 亿元,本公司所持财产险公司的股份数增加 15.2
      亿股。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继续持有财产险公司 40%的股权。




                                         - 149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银行存款
          广发银行                                          61,880                33,385
        应收利息
          广发银行                                           1,557                 1,041
          远洋集团                                               8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远洋集团                                              593                   592
          广发银行                                              115                   529
        其他应收款(附注 16)                                   725                   987
          集团公司                                              350                   420
          财产险公司                                            284                   428
          中寿海外                                               68                   122
          国寿投资公司                                           15                     9
          电商公司                                                6                     6
          不动产投资公司                                          2                     2
        其他应付款(附注 36)                                  (501)                 (380)
          国寿投资公司                                         (362)                 (265)
          电商公司                                              (67)                  (78)
          广发银行                                              (63)                  (31)
          财产险公司                                             (9)                   (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应收养老保险子公司                                       25                    57
        应付养老保险子公司                                      (28)                  (19)
        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                                     (218)                 (207)
        应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10)                   (4)

      本公司应收关联方上述款项并无需计提坏账准备部分。




                                           - 15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9.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3)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                     28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本公司2018年度关键管理人员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
      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再行披露。2017年度薪酬已经获得监管机构最终审批确认,
      薪酬总额为人民币28百万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延期支付部分合计约人民币6百
      万元。

70. 或有事项

      本集团重大的或有负债如下所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决法律诉讼注                                    488                    493

      注:本集团已经涉入一些日常经营活动引起的诉讼中。为准确披露未决诉讼的或有
          负债情况,每半年度末和年度末本集团都会进行逐案统计分析。如果管理层依
          据第三方法律咨询能够确定本集团承担了现时义务,并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需
          要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及负债金额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则需要对
          本集团在索赔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准备。除此之外,对于负债金额可以可靠
          估计的未决诉讼,本集团会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截至2017年12月31日和
          2018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有其他的或有负债,但由于其金额无法可靠估计且
          不重大,因此无法对其金额进行披露。




                                        - 151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1.   承诺事项

(a)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或执行的资本性支出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对外投资                                         81,217               86,582
      在建工程                                          3,963                4,622
      固定资产                                            967                  580
      合计                                             86,147               91,784

(b)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合同,于未来年度内最低租赁支出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1,049                   784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730                   547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389                   308
      3 年以上                                            306                   290
      合计                                              2,474                 1,929


7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a)   2019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50 亿元的资
      本补充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发行完毕。本期债
      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 4.28%。本公司在第 5 年末拥有附有条件的
      发行人赎回权。

(b)   根据 2019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通过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按本公司 2018 年
      度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275 百万元后,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 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16 元(含税),
      共计约人民币 4,522 百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 152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3.   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美元                          258       6.8632            1,768     191      6.5342           1,246
      港币                          298       0.8762              261     221      0.8359             185
      英镑                           33       8.6762              287      32      8.7792             282
      欧元                            5       7.8473               42      16      7.8023             128
      其他                                                          -                                   3
      小计                                                      2,358                               1,8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 计 入 当期 损 益的 金
        融资产
      美元                           91       6.8632              627      67      6.5342             435
      英镑                            2       8.6762               19       2      8.7792              18
      欧元                            1       7.8473                7       1      7.8023               5
      其他                                                          4                                   5
      小计                                                        657                                 463

      应收利息
      美元                            8       6.8632               56       8      6.5342              55
      小计                                                         56                                  55

      其他应收款
      美元                            1       6.8632                5       2      6.5342              16
      港币                          110       0.8762               96     166      0.8359             139
      欧元                            3       7.8473               21       2      7.8023              16
      其他                                                         12                                   9
      小计                                                        134                                 180

      贷款
      美元                          257       6.8632            1,766     146      6.5342             952
      小计                                                      1,766                                 952

      定期存款
      美元                         1,093      6.8632            7,502    1,185     6.5342           7,744
      小计                                                      7,502                               7,7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美元                          326       6.8632            2,240     188      6.5342           1,229
      小计                                                      2,240                               1,229

      持有至到期投资
      美元                           22       6.8632              150      24      6.5342             155
      小计                                                        150                                 155


                                                   - 15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3.   主要外币货币性项目(续)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原币        汇率       人民币金额

      短期借款
      欧元                   (127)          7.8473            (993)   (100)     7.8023            (780)
      小计                                                    (993)                               (780)

      其他应付款
      美元                       (15)       6.8632            (104)     (6)     6.5342             (38)
      港币                       (77)       0.8762             (67)    (89)     0.8359             (74)
      其他                                                      (2)                                 (1)
      小计                                                    (173)                               (113)

      长期借款
      美元                  (1,910)         6.8632         (13,108) (1,910)     6.5342          (12,480)
      英镑                    (275)         8.6762          (2,385)   (275)     8.7792           (2,413)
      欧元                    (467)         7.8473          (3,664)   (400)     7.8023           (3,121)
      小计                                                 (19,157)                             (18,014)




                                                - 15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
     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集团作为
     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018年度            2017年度

     净利润                                        11,936              32,752
     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0)                (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0)                (25)
     -对外捐赠                                        198                 17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非经常性
                                                      179                  77
        损益净额注 1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64)                (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129              32,88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590              32,39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539                 498

     注 1: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罚款收入、罚款支出及非常损失
           等。




                                       - 155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补充资料(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编制。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4%   10.49%      0.39     1.13     0.39     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60%   10.53%      0.40     1.13     0.40     1.13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 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