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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5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09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24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
传签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资料
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关连人士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及条
件参与该计划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关连交易的议案》

    基于面向未来长期的发展和治理,构建创新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赋予激励对象权
利义务,将有效推动员工由“打工者”向“合伙人”的转变,要把“做工作”变成“干
事业”,凝聚一批具备共同价值观的时代奋斗者和事业带头人,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曾任本公
司监事人员及目前(或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重要附属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因此建议向

该等人士授予限制性 A 股股票将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下不可
豁免的关连交易,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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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股份总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郑春来      子公司董事、总
                                  20.00             0.463%           0.002%
            经理
张德会      子公司董事、总
                                  20.00             0.463%           0.002%
            经理
孟祥军      子公司董事、总
                                  20.00             0.463%           0.002%
            经理
 崔凯       子公司董事、总
                                   8.00             0.185%           0.001%
            经理
郑立朋      子公司董事、总
                                  25.00             0.579%           0.003%
            经理
唐海锋      过去 12 个月曾
            任子公司董事、        45.00             1.042%           0.005%
            总经理
 吴楠       子公司总经理          17.80             0.412%           0.002%
 李江       子公司总经理          10.40             0.241%           0.001%
 陈彪       过去 12 个月曾
                                  12.00             0.278%           0.001%
            任公司监事
          合计                   178.20             4.127%           0.019%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上述关连人士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确定上,已参与 2020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本期
又纳入激励范围的关连人士,按照同一岗位职级薪酬水平并结合 2020 年激励计划的授
予数量综合确定;新纳入激励范围的关连人士,参考同一岗位职级薪酬水平确定,关连
人士获授数量厘定标准与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厘定标准一致。

    该等授予行为须经独立股东审批。本公司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本公司授予限制
性 A 股股票给属于本公司关连人士的激励对象一事,向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和独立股

东提供意见。


    监事会认为关连人士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及条件参与该计
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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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涉及的关连交易公平、公正、
公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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