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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 旗滨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9:00 点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
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
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关于 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
业务发展和光伏产线投资和建设需要,加速打造公司光伏玻璃业务平台,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30,000 万元人民币对郴州光伏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郴州光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0 万元增加至
60,000 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郴州光伏 100%股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有内容,同意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