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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3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中长期发展计划之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15 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
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
(或全部)份额合计 7,601,351.7 份进行收回。


    一、 持有人份额收回依据
    (一)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第八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六)
项的相关规定。有关权益处置条款如下:

    1、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锁定期届满前,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持
有人不在公司任职,则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及所持份额;若辞职、离职等情形发
生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则持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根据归属结
果不作变动。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前,持有人职务变动,在职务发生下调,但
是持有人仍满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的,则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
人职务调整前后两个职位所对应的职位级别、职位考核要求、在职时间对其进行
考核,计算其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业绩考核前,持有人职务发生下调,且不
再满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的,则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在职时

                                    1
的职级、任职时间及其对应考核结果,计算其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若上述职
务变动情况发生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后,持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不作变
动,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归属和分配。
    因上述情形被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份额的,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
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
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与持有人签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中约定了当持有
人持有的(全部)部分不能归属或被取消的份额时,应由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决定收回,返还对应权益价款(按初始购买价格与市价之孰低值)给持有人,处置
权益剩余的资金归公司方所有的相关内容。


    二、 份额收回人员及数量

    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15 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
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21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
部)份额 7,601,351.7 份进行收回。
    1、连育评、曹宏亮、希日莫、赵勇、邹婷、陈莉、李玉栋、高唯奇、郜卫
生、张敏、刘高松、黄亚娴、黄美如等13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
理了离职手续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
计为7,499,981.1份,其中:连育评1,443,300份、曹宏亮1,443,300份、希日莫
1,443,300份、赵勇793,815份,邹婷360,825份、陈莉360,825份、李玉栋167,592.6
份、高唯奇180,412.5份、郜卫生360,825份、张敏360,825份、刘高松156,216
份、黄亚娴360,825份、黄美如67,920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
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
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2、翁炯、谢嘎2人,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职等岗位、职务
变动,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


                                     2
的份额数量合计为101,370.6份,其中:翁炯48,987.3份、谢嘎52,383.3份。上
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
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
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综上,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 15 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
部)份额数量合计为 7,601,351.7 份。


    三、 收回份额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按照公司《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持有人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
锁定期满后应返还持有人份额初始购买价格或出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获资金之
孰低值,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
    1、连育评、曹宏亮、希日莫、赵勇、邹婷、陈莉、李玉栋、高唯奇、郜卫
生、张敏、刘高松、黄亚娴、黄美如等13人,被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
的份额数量合计为7,499,981.1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
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8.49元/股*收回份额
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
价情况(大于8.49元/股),上述13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
7,499,981.1 元 ,其 中: 连 育评 1,443,300 元、 曹 宏亮 1,443,300元、 希 日 莫
1,443,300元、赵勇793,815元,邹婷360,825元、陈莉360,825元、李玉栋167,592.6
元、高唯奇180,412.5元、郜卫生360,825元、张敏360,825元、刘高松156,216
元、黄亚娴360,825元、黄美如67,920元。
    2、翁炯、谢嘎2人,被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
101,370.6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
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8.49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
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8.49
元/股),上述2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101,370.6元,其中
翁炯48,987.3元、谢嘎52,383.3元。
    综上,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
回上述 15 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的价格为 1 元/份,或该部分份额对应


                                      3
股份的收回价格为 8.49 元/股。上述 15 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
为 7,601,351.7 元。
    上述 15 人被取消、收回份额的应返款项,全部以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自
有资金支付。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
对应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四、 本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持有人份额进行收回。
    2、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上述部分持有人份额的事宜。
    3、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对部分持有人持有的份额(7,601,351.7 份)进行收回。


    五、 备查附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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