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旗滨集团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
进行增资。
增资方式及金额:自有资金9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郴州光伏的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231,826万元增加至321,826万元。
本次增资属于集团内增资交易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增资情况概述
为扎实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持续推进光伏玻璃产线建设,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进一步对郴州光伏增资,以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自公司搭建全
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光伏”)的光伏业务
发展平台以来,光伏玻璃项目建设不断加速推进。郴州光伏 1200t/d 光伏组件高
透基板材料生产线项目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点火烤窑。2022 年 4 月 28 日,公
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投资漳州光伏二期、昭通光伏项目,以及海外正在筹建的
马来西亚光伏玻璃项目和配套实施的硅砂资源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等项目正在全
面推进。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持续推进光伏玻璃产线建设,加快光伏玻
璃产业布局,切实提升公司光伏业务板块的整体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90,000 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郴州光伏进行增资。
二、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3 日;
3、注册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 9 号;
4、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5、注册资本:231,826 万元;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
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
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 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
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
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其他人造板、其他陶瓷
制品的制造;人造板销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国家政策允许的矿产品、
矿山物资设备、钢材销售;矿山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咨询服务;石英岩开采及
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郴州光伏资产总额为 233,841.96
万元,负债总额为 85,057.26 万元,净资产为 148,784.70 万元,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88,448.78 万元,净利润 27,111.4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
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郴州光伏资产总额为 290,506.70 万元,负债总额
为 93,916.57 万元,净资产为 196,590.13 万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 26,242.90
万元,净利润 3,516.0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 增资方案及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一) 增资方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郴州光伏增加注册资本 90,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
郴州光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1,826 万元增加至 321,826 万元。增资后公司仍
持有郴州光伏 100%股权。
(二)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增资前,郴州光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1,826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增资后,郴州光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1,826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资前 拟增加的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
231,826 100% 90,000 321,826 100%
限公司
四、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目的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郴州光伏产线建设需求,持续推
进光伏玻璃产线建设,加快光伏玻璃产业布局。本次增资系集团内对全资子公司
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郴州光伏增资的事项,认为:
(1)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加快打造光伏玻璃业务平台的需要,有利于优
化和改善郴州光伏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其的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
提升其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帮助其搭建良好融资平台,改善其融资空间,有利于
保障和满足光伏板块后续项目建设和长期发展的营运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战略
规划及长远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事项交易属于集团内部交易,定价合理,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
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对郴州光伏的增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政府产业
政策的调整、市场供需的变化以及新建产线能否如期建成投产都会对公司的经营
结果产生影响,从而出现经营状况变化造成投资损失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附件
1、 董事会决议;
2、 郴州光伏营业执照;
3、 郴州光伏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