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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9-27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665)




          二 O 二二年十月
                       文件目录
会议议程 ............................................... 1
会议须知 ............................................... 2
议案:关于申请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5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周五)9:30
会议地点:总行大厦四楼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家栋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各项议案
    审议《关于申请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
    四、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代表股份数
    五、议案表决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6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齐
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
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
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
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
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置于无声或振动状态。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
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0日)
在公司授信逾期的股东及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权50%的股东,其表决权将相应受到限制。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股东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
等情况,发言或提问的内容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发
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本公司相关人员将认真负责、有针

                             2/6
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全部提问及回答的时间不超过10分
钟,在议案表决时,股东不再提问。
    六、投票的有关事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
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
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
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具体
按照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外部网站(www.qlbchina.com)发
布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中的说明进行。
    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
予以公告。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有
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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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
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公司聘请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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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关于申请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本行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上市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方案”)等与本行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
期和授权方案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有效期为前述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2022 年 9 月 16 日,本行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本次发行申请的核准文件。为保障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本行拟将
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方案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授权
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10
月 28 日。除延长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方案中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和授权方案其他内容保

                              5/6
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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