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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煤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9-03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召开,
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公司监事赵全山先生主
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9 人,实际出席及授权委托出席监事 9 人。
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监事赵海龙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监事赵全山先
生代为出席表决,监事于泽阳先生因另有公务委托监事梁红霞女士代为
出席表决。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订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9-038 号公告)
    二、2019 年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19 年一季度
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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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第
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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