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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泰铝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6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
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2
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
参加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孙会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7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2.7 亿元,该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
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2.7 亿元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该议案履行
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9 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
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同时已
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划转部分资产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20 年 11 月 30 日作为划转基准日,将高精板带新厂区 3300mm
宽幅(1+1)热连轧生产线、CVC 六辊冷轧机及智能高架仓库等相关资产和负债按
照未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划转至泰鸿新材料,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发生的
资产、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予以划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
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方便统一核算及管理,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河南泰鸿新
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做出相应调
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
者利益的最大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
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方便统一核算及管理,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河南泰鸿
新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做出相应调
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
者利益的最大化,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增加无异议,同意前述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将原聘请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大华所具备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明泰铝业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明泰铝业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2、《明泰铝业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资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3、《明泰铝业关于划转部分资产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4、《明泰铝业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5、《明泰铝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