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2020-11-07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转债代码:113034 转债简称:滨化转债
转股代码:191034 转股简称:滨化转股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经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查得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峰
九先生之子许文广于 2020 年 3 月 3 日买入公司股票 5,0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卖
出公司股票 27,321 股,构成短线交易。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买入量 买入价格 买入金额 卖出量 卖出价格 卖出金额
(股) (元/股) (元) (股) (元/股) (元)
2020.03.03 5000 5.15 25,750.00
2020.06.09 27,321 4.39 119,939.19
上述交易系许文广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许峰九先生事先并不知晓相
关情况,且未告知亲属公司经营相关情况。许峰九先生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
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进
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许峰九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
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2020 年 3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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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
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许文广在 2020 年 3 月 3 日买入公司股票 5,000 股,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卖出的短
线交易行为产生的损益为:(4.39-5.15)×5000= -3800 元,未产生收益,故无需向董
事会上交收益。
2、许峰九先生已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特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
歉意,并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
生。同时,许文广声明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
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公司要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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