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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泰证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2019-11-19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 2019-082
债券简称:18 华泰 G1          债券代码:155047

          18 华泰 G2                      15504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
        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1 月 26 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开始支付自 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简称为 18 华泰 G1,代码为
155047;品种二简称为 18 华泰 G2,代码为 155048。
   3、 发行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规模为 3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规模为 1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证监许可【2018】1756 号。
   6、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3.88%,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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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9、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26
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品种一票面利率为 3.88%,每手债券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8.80 元(含税);品种二票面利率为 4.17%,每手债券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1.70 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25 日
    2、债券付息日:2019 年 11 月 26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
人。
       五、付息办法
    1、本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
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
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
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
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
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


                                     2
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本期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
为利息额的 20%。本期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
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
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
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联系人:奚东升
    联系电话:025-83387118
    2、主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联系人:王成成、顾瑶梦
    联系电话:025-83387750
    邮政编码:210019
    3、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39 层


                                     3
联系人:刘秋燕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邮政编码:200031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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