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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建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2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建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实际,拟为宁波交投为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融资授信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宁波交投为公司控股股
东,本次反担保为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的关联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材料齐全,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梅晓鹏         张叶艺        蔡先凤            黄惠琴




                                                     201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