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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建工: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省道205线广安区花桥(渠县界)至彭家改造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2020-02-25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20-008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省道 205 线广安区花桥(渠县界)至彭家
                   改造工程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市
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组成的联合体
于近日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签订了《省道 205 线广安区花
桥(渠县界)至彭家改造工程 PPP 项目合同》,约定公司与市政集团组
成的联合体为四川省广安市省道 205 线广安区花桥(渠县界)至彭家改
造工程 PPP 项目提供投资建设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5 线广安区花桥(渠县界)至彭家改造工程 PPP
项目。

   2、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ROT 的运作方式。

   3、项目概况:路线起于广安区与渠县交界处,接渠县新市乡 Y651
道路,利用既有 XX23(花桥至大有路)道路和 XX15(广花路)道路升
级改造,经大有乡、花桥镇、井河镇、兴平镇、悦来镇、杨坪乡、彭家
乡,止于枣彭路,路线全长 39.134 公里。
    4、项目标的:项目总投资估算 56,315.57 万元,即人民币伍亿陆
仟叁佰壹拾伍万伍仟柒佰元整,其中建安费约 4.5 亿元,即人民币肆亿
伍仟万元整。项目资本金回报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
准利率上浮 35%;项目融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基
准利率上浮 35%;运营维护合理利润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
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5%。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下浮 2.6%。

    5、项目合作期限:12 年(含建设期 2 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市政集团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建设、运
营、维护、移交等工作;本公司为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融资。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