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2-08-2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对该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的
议案》和《关于<蓝科高新在国机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
预案>的议案》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沟通,我们听取了相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
二、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 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
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
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2. 关于蓝科高新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
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与国
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风险处置预案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我们一致
同意该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孙延生、周邵萍、张巧良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