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 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资金 占用问题。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胡泳 周峰 周泽将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