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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新传媒:皖新传媒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在2021年任职期

间,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

务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提案,基于自身

专业特长以及独立判断,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审慎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三人,分别为周峰先生、胡泳先生及周泽将先

生。

    (一)独立董事简历

    周峰先生:曾任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系副主任、教授、博导,华为通讯

公司资深芯片架构师;现任地平线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芯片架构师,芯

片设计专家。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胡泳先生:现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传播学会

常务理事,中国新闻史学会网络传播史研究委员会学术委员兼常务理事;中国信

息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信息社会 50 人论坛”成员;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学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 中 华 互 联 网 研 究 年 会 ( Chinese Internet Research

Conference)指导委员会委员。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泽将先生:曾任安徽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入选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和安徽省学术与技术

带头人,兼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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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九华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会议召开前,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

  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

  大事项提出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和审慎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独

  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 发表独立审
                                        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未亲自参加会 核意见事项
                                        次数                               大会情况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数
 周峰           5         5       0          0       否           14          0
 胡泳           5         5       0          0       否           14          0
周泽将          5         5       0          0       否           14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
  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均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运作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按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根据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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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且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专业会计人员。
    我们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成员,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规定,对公司发展规划、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续聘审计机构、各期财务报
告、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年报审计中认真履行审计监督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帮助公司更好地实现规范
运作。
   (三)年报期间工作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会参与了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的各个阶段
的工作,做好与公司、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
们与公司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确定了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
序,并及时关注年报审计进展,确保公司能够按时披露年度报告。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见面会、现场座谈等途径,向我们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平时工作时间还通过电话、
邮件、微信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交流,实时了解
公司的有关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
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
关程序进行审核。
    2021年1月,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皖新
传媒关于确认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出具事前审核意见,董事会会议上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4月,在《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审议前出具事前审查意见;董事会会
议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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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在指定媒体及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的实施严格遵照会议决议执
行,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
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
部门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具体的使用情况将予以披露(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的专项公告)。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2月,公司披露了业绩快报,未发生变更情况。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4月,在《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前出具事前审查意见: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会议上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此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现金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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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
条款实施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事前审查意见: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也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
司决策等情形。董事会会议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
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九)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
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
品,丰富了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
公司的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披露的各项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公司已经严格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促使投资
者更全面、及时、真实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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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者的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认为公司已经严格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
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
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提
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十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
币14,472.18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
政策在进行了减值测试后作出的结论,遵循了谨慎、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更加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
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
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在2021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
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2021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
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同时我们还审阅
了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签署了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
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始终保持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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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
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
够得到有效维护。
    2022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
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及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周峰   胡泳    周泽将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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